《三國志》的可信度有高?裡面的一處記載成為全書的最大汙點

在二十四史裡,“前四史”的評價最高。這四本書分別是司馬遷父子的《史記》、班固父子的《漢書》、范曄的《後漢書》和

陳壽的《三國志》。《後漢書》與《三國志》論時代則後漢在前,論作史時間則陳壽早於范曄一百多年。陳壽原先是蜀國人,他的老師就是投降派人物譙周,所以蜀亡後陳壽也變節到晉朝做官。他編寫《三國志》,以曾經的敵國曹魏為正統,黜蜀吳為偏霸,並且發明了“迴護法”,在史書中專門為尊者避諱。

我們只要對比《後漢書》,就可以看出《三國志》裡迴護的地方了。

《三國志》的可信度有高?裡面的一處記載成為全書的最大汙點

《三國志》中的迴護法

范曄是南朝人,比陳壽晚了一百多年,他寫《後漢書》的時候,距離漢末已遠,不存在利益相關,因此能夠秉筆直書。而陳壽的《三國志》寫於西晉統一後不久,許多三國人物尚在人間,就連篡魏的皇帝司馬炎仍在執政,所以修史的時候無法做到完全的客觀公正。而且陳壽是晉朝的官員,得對晉朝的相關人物進行曲筆迴護,造成《三國志》部分內容過於簡略以及失實的毛病。

《三國志》的《魏書》記載說漢獻帝委任曹操為翼州牧,《後漢書》則直接說曹操自領翼州牧,凡曹操為丞相、稱魏王、加九錫都寫作“自為”、“自進”,以此來說明曹操把持朝政的現實。至於曹丕篡漢,《三國志》說是獻帝見眾望所歸、人心繫魏,才召集群公卿士,獻出玉璽,主動禪位;《後漢書》則直言“魏王丕稱天子,奉帝為山陽公”,說明禪位並非獻帝自願。

寫到魏末時,陳壽又仿效曹魏篡漢的筆法,描繪曹魏如何主動進司馬懿為丞相,加司馬師太師,尊司馬昭魏王等等,寫得不厭其煩。《魏書》裡,蜀吳二國君主的亡故皆不記載,並且直呼其君名為“備”與“權”;《蜀書》與《吳書》中,凡涉及曹魏君主的,都尊為“曹公”、“魏文帝”、“魏明帝”等等。

不過《蜀書》中稱劉備和劉禪為“先主”及“後主”,不呼其名;《吳書》則直稱“策”、“權”、“亮”等。陳壽雖然不敢用“昭烈帝”來稱呼劉備,但也不願意直呼其名,因為陳壽曾是蜀臣,這也是他的一點小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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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為司馬氏諱惡

“為尊者諱”是孔子修《春秋》的一個方法,他認為國君遭受欺辱,臣子修史就應當曲筆掩護,就像父親被人欺負了,兒子不能直筆記載下來,而是要在文字上作些掩飾。所以明明是晉候召周王來河陽,《春秋》卻曲筆說周王自己狩獵於河陽,這是美化周王被諸侯命令的屈辱,也是“為尊者諱”的本意。但是孔子的避諱法也是有原則的,對於殺父弒君等罪大惡極的事,《春秋》都是直接發露的。而陳壽的迴護法卻完全扭曲了“為尊者諱”的原則,不僅諱言國君的恥辱,而且還積極為國君隱惡。

司馬師廢曹芳,本是大臣專權所為,卻被陳壽改完了面目。《魏略》明白的記載說司馬師派郭芝入宮廢立,當時太后正與魏帝曹芳下起,郭芝便說:“大將軍欲廢陛下。”太后不高興,說:“我欲見大將軍。”郭芝便恐嚇道:“大將軍何見耶?”太后無奈,只得交出玉璽。而《三國志》卻寫成太后如何下令,如何批評曹芳無道不孝,如何說明他罪有應得。明明是司馬師脅迫太后廢立曹芳,陳壽卻寫成曹芳惡貫滿盈,太后才下令廢掉他,實在是顛倒黑白,全為司馬氏隱惡。

關於司馬昭弒君的記載,更是《三國志》的一大汙點。《漢晉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語》諸書都記載說魏帝曹髦見威權日去,心有不甘,想要向司馬昭討權,才發甲於凌雲臺,驅車是討伐司馬氏。司馬昭急令賈充出來阻攔,當時丞相府的士兵都不敢妄動,害怕對皇帝用武。賈充便對成濟等說:

“公畜養汝等,正為今日。”

於是,成濟令命上前殺害了曹髦。後來為了風控,司馬昭處死了成濟,但誰都知道成濟只是一個替罪羊而已。《三國志》關於這段事卻絕口不提,只說“五月己丑,高貴鄉公卒,年二十。”後面便抄錄一份皇太后的令,歷數曹髦的罪惡,說他“情性暴戾,日月滋甚”,非但不聽管教,居然還想鴆毒太后;又抄錄大臣們的奏疏,說“高貴鄉公悖逆不道,自陷大禍”。把惡名全部都推到了曹髦身上,將其搞黑、搞臭。接著又抄錄司馬昭的奏疏,稱魏帝起兵衝向相府時,司馬昭曾下令不準傷害皇帝,結果成濟不聽命令,誤傷了曹髦,現在“臣即敕侍御史收濟家屬,付廷尉,結正其罪。”讓人讀起來,彷彿司馬昭非但沒有授意弒君,而且還為曹髦了報仇,反而有討賊之功。至於成濟如何抗拒捉捕,如何跑到房頂去怒罵司馬昭,《三國志》一字不錄。

司馬昭是司馬炎的父親,《三國志》寫在司馬炎當政的年代,自然不能秉筆直書,但陳壽的迴護法無形中達到了為司馬氏隱惡的效果。假使沒有其他史料傳世,歷史的真相就這麼被正史給歪曲了,可謂是全書的一大汙點。

《三國志》的可信度有高?裡面的一處記載成為全書的最大汙點

陳壽

《三國志》也為曹魏隱惡

按理來說,陳壽出仕於晉朝,迫於官方壓力,為晉室隱惡也算情有可原。但是《三國志》在當年並不是官方正史,而是私家著述。直到陳壽死後,官方才下詔讓洛陽令到其家中取書。因此,陳壽寫《三國志》的時候沒有受到官方的直接壓力,他的迴護法更多還是基於內心中的自我審查。他害怕得罪朝廷,所以為晉室隱惡,但是這種自我審查也有過度的傾向——那就是繼續為隔代的曹魏隱惡。

《後漢書》寫漢朝大臣反抗曹操,都是用“欲誅”的字眼,說明曹操是漢賊。《三國志》則指責耿紀、韋晃等人討伐曹操的做法是謀反。董承奉漢獻帝之命密謀誅曹,結果被曹操殺害,《三國志》用了“伏誅”的字眼。《後漢書》記載華歆從密室中將伏後揪出來殺害,而《三國志》的《華歆傳》卻無一字涉及之此事。《武帝紀》則說:

“十一月,漢皇后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公,辭甚醜惡,發聞,後廢黜死,兄弟皆伏法。”

“伏法”是依法被處以死刑,可是按《三國志》的說法,伏後不過是給父親寫書說皇帝恨曹操而已,這究竟凡了漢法裡的什麼罪,丞相居然能夠判皇后死刑。

或許在陳壽看來,曹氏欺凌漢室與司馬氏欺凌曹室的歷史太像了,要想美化後者,就得先美化前者。而且如果秉筆直書的話,難免會受到經常官方的聯想,以為自己有什麼影射的嫌疑。所以乾脆全部進行隱惡罷。

《三國志》告訴我們,歷史是勝利者寫的——或者,至少是在勝利者的壓力下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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