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被扣,駕駛員“神操作”將自己送進拘留所

超載車輛違法上路被執法人員依法查扣,正常情況下,駕駛員都會在接受處罰後再領回車輛。然而,有些駕駛員卻心存僥倖,違法私自將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的車輛轉移,這一“神操作”也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货车超载被扣,驾驶员“神操作”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货车超载被扣,驾驶员“神操作”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1月1日晚7時許,駕駛員黃某金(男,33歲,福建省龍巖市人)駕駛貨車滿載毛竹途經大埔茶陽治超站時,被公安、交通聯合執法人員攔下檢查。過磅稱重時發現車輛超載,執法人員依法扣押了駕駛員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並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要求駕駛員將車停放在停車場,盤貨到符合核載重量並接受處理。

货车超载被扣,驾驶员“神操作”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然而,黃某金沒有在《憑證》上簽名,並以打電話為由假裝離開了治超站。其實,他並沒有走遠,而是在附近轉悠。想到扣車會耽誤送貨時間,他腦子一熱,趁執法人員休息期間,於1月2日凌晨3時許用備用鑰匙私自將貨車駛離治超站。

最終,黃某金在親友的勸說下,於1月9日到交警茶陽中隊投案自首,並讓家人將貨車開回大埔縣茶陽鎮太寧治超站。黃某金交代,車輛被扣押後,他擔心錯過送貨時間,認為自己沒有在《憑證》上簽名就不算扣車,偷偷地將車輛轉移。

货车超载被扣,驾驶员“神操作”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據悉,黃某金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被大埔公安依法處以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民警提醒,超員超載超限車輛上路行駛,不僅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而且極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違法車輛被暫扣後,必須在依法處理後方可取回車輛。轉移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將受到法律制裁。

【全媒體記者】黃韜煒

【通訊員】陳偉東

【作者】 黃韜煒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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