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诸城再添2人

19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一批终生禁驾名单,

57人“榜上有名”,潍坊有14人,诸城1人

终生禁驾,诸城再添2人

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醒广大驾驶人

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

不要心存侥幸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

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你我共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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