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離了婚對孩子絕情,為什麼?

北極寒冰16


我是個離異的母親,為了早點擺脫渣男,我放棄了房子,在法院判決調解的時候只要了每月1千的撫養費,帶著兒子出來了,可讓我沒想到的是,渣男支付了幾個月後,就不再給撫養費了,找他要,就是各種惡語和威脅,還當著14歲的孩子說,要去做親子鑑定,當時覺得此人就畜牲一個,不想給就算了,為何又來侮辱我和孩子,之後聽說法院在執行撫養費這方面,也拿這些人沒辦法,為了能安靜的過日子(因為他和我爭吵的時候經常拿刀威脅,為此還拘留過),沒去起訴,想在這提醒女人們,離婚的時候多為自己爭取點物質吧,不要太指望撫養費,只有是個男人的人,才會按月給你。


那雲很美145721834


離了婚對孩子絕情的情況,我在現實生活中真實遇見過,我大姑姐就是這樣的人,離了婚竟然與孩子斷絕了來往。

我大姑姐離婚是因為她出軌在先,當時她三十歲左右,孩子才六七歲。

她當時被婆家掃地出門,未獲得一分一毫的家產,孩子也判給了男方。

離婚後過了兩年,她又重新認識了一個男的。這時候她再去接孩子時,她的前婆婆告訴她,既然你又找了男人,往後就算了,孩子你也別來接了。

後來,她就真的再也沒去接過孩子,二十年了,與孩子再無聯繫。

當然,婆婆的阻撓是她絕情的一方面原因,但如果她真要去見孩子,法律都是支持她的。

她對孩子的絕情也有其它原因在:

首先,她不想孩子揭穿她離婚的真面目。那個孩子從他爺爺奶奶那裡知道了母親以前的行徑,童言無忌,經常當著外人的面講她的壞話。

其次,離婚後,如果孩子不是長期帶在身邊,勢必與父母感情疏遠,長大後,也會與父母不親,你再牽腸掛肚,也可能是隻白眼狼,所以她索性與孩子斷了來往。

再此,她可能不想再跟以前的生活有任何瓜葛。孩子是她以往生活的印記,不跟孩子相見,就斷了她與以前生活相連的那根滕。

最後,現在的生活,在經濟方面的拮据,也是她不願意與孩子相見的原因。畢竟,想要與孩子親近,不花點錢是不現實的。

總之,離了婚,對孩子不聞不問是件挺自私的事,畢竟大人離婚,孩子是無辜的。你們的婚姻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既然得不到父母的溫情與關愛,就不要再用絕情的言行,給孩子的傷口上,再撒把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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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離婚的女人比男人還要絕情,離了婚把孩子推給男方,從此就像在人世界蒸發似的,再也不跟孩子聯繫,甚至不貼任何費用。我離異13年,當時孩子二歲不到,前任推給我,一次都沒來看過,也不貼一分錢,我作為男人從不去開囗要一分錢,哪怕自己再苦再累,也不能苦於孩子的教育,從學前班、幼兒班、小學到中學,目前化了近23.7萬;孩子1o歲過生日,我邀請孩子的姨婆夫婦2人一起來參加,並請他們帶孩子去看看親生母親,我希望前妻多多少少給孩子留一點美好的回憶,破天荒她孃家親戚一起湊了2千給孩子。她本人不上班,靠後任老公給生活費過日子,養2個小孩,可小孩外公是退休教師,一個月拿6千多,應該……我也無語。不過,我安慰女兒:”不要計較你媽媽給多給少,好壞她也不容易,要養你2個異父同母的妹妹,長大了你有能力的話,能幫幫她你就幫幫,她畢竟是你親媽媽!”女兒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我總結一點,前妻的所作所為就是為了推卸責任,不與女兒聯繫,不貼任何費用,就是想重新組合家庭,怕女兒給她增添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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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離婚的男人,但是我一直深愛著她們母子,離婚時,兒子主動和他媽媽一起生活,我每個月給二千撫養費,但是她不讓兒子見我,我理解她的痛苦,雖然離了婚,我的餘生再也不會去結婚了,我會把自己所掙的錢,留點自己的生活費,餘下的錢全部打她卡上,兒子不讓見,我也不見,我會一個人默默的在她身後幫她,每個月至少打一萬元給她卡上,因為我深深的愛著她,為她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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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咋說呢!都說當媽的最心軟,心頭肉交給後媽誰捨得?可偏偏就有這樣的母親,離了婚,也斷了母女(子)情分,讓我這母性氾濫的真理解不了。

我曾經的同事小紅,認識她時已經離婚三四年了,扔下了一個兒子,說是離婚時孩子還不到一週,我們說她啊,你真捨得啊!

小紅也是無奈的冷笑了一下,她和前夫相親認識,相處不過半年,結婚,更多是雙方父母的意思,對那個男人說不上喜歡,也談不上討厭,也就結了,婚後,紛爭不斷,男人毛病越來越難以接受,每次回孃家她都不願意再踏入那個家門,父母老觀念,一次次勸回。這時候,發現懷孕了,她第一個念頭就是做掉,公婆哪能同意,老公來個十八度轉彎,呵護備至,可她就是高興不起來,最後爸媽出馬,軟磨硬泡要她生,說有了孩子男人自然就有擔當了。

希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孩子出生沒有給她們帶來希望,矛盾則越來越激化。她討厭那個家,更反感那個男人,看到啼哭不止的孩子,小紅更多的是埋怨父母,如果不是他們的一再說和,當初不讓他出生,也不至於現在這麼難以抉擇。

小紅說,剛離婚時,有時候也想孩子,可看到孩子就想起那反感的家庭,時間久了,看孩子的次數越來越少,也就越來越不想了。

我當時還沒結婚,覺得還是小紅太狠了,他們再怎麼不好,孩子有什麼錯,自己生的骨肉,那麼小扔下他,怎麼忍心!

可現在,我也當了媽媽,婚姻中的家長裡短各有各的難處,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真的無法體會那種艱難,小紅的行為似乎也沒有那麼不近人情了。也許孩子帶給她的不是為人母的喜悅,而是一種負擔啊!

小紅說,這輩子就當我對不起他了,我們沒有母子緣分,下輩子我償還他!想起小紅說這話時眼睛泛起的閃閃淚花,那是做母親的不捨,那是無奈的淒涼!

我只願天下的孩子都擁有母親的陪伴!


青青芳草地2018


我女兒七個月時我就離婚了。離婚原因很簡單,她爺爺奶奶嫌棄她是個女兒,她爸爸又愚孝,所以離婚了。七個月離婚時起,到現在從來沒給過生活費。也沒有問過孩子和來看過孩子,2011年離婚時,曾因為孩子生活費他請律師和我打官司,他的要求是一個月300塊錢生活費,哈哈哈,還是男人啊!這個一米七八的,還是當過兵的男人啊!300塊錢生活費!可怕!


蠱狸


我聽我的好閨蜜說過她周圍真實發生的事情。那個女人對小孩子就很絕情。



她的二叔和二嬸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鬧離婚,但是她二叔不同意,於是兩個人就分開了,她二嬸便留下了一兩歲歲的女兒出去外面打工了。

因為是她二叔帶小孩,又要去田地裡幹活,沒空照顧小孩子,所以那個小孩子一身總是髒兮兮的,很少留長頭髮,基本上都是男生頭髮。


後來在小女孩讀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閨蜜二嬸挺著一個大肚子回來了,她二叔很高興,以為她是回心轉意了,想踏踏實實過日子,結果等小孩子生下來,那個女人又跑了,發了條短信,說是去打工賺錢。剛開始兩個月,他確實還打了幾百塊錢回來,後來卻又消失了。

我閨蜜二叔一個人帶兩個小孩子(其中一個很不是他的😂😂😂),生活過得苦巴巴的。等我們讀初二的時候,她二叔大女兒也讀初一了,每天是能省就省,基本上沒見她穿過新衣服,基本上都是校服。在她初一的一天,她老媽回來了,給她買了一套新衣服,是一套紫色的棉襖,她特別開心,穿那套衣服穿了一個禮拜沒有換過。她高興的告訴我們,她老媽回來了,不走了,以後會在家裡照顧她,她老爸出去打工。


可是她老爸卻不這麼想了,經過那些事情,他不在相信她了,最後和她媽離了婚。她媽一個小孩都沒有帶走,當時說每個月給四百塊錢生活費,然後留下400塊錢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到現在都沒有回來過。

可能是因為受母親的影響,那個女孩子初中都沒有畢業就談朋友懷孕了,可是小孩生下來沒一歲就死了。然後她就不停的談男朋友,再不停的分手,而且她找的男朋友我感覺都可以當她爸了😂😂😂😂

不管是逢年過節,還是她懷孕生小孩,她老媽從來都沒有過問過一聲,也沒有打回來一分錢,害得她在同齡人面前一直都被人嘲笑,說她是沒媽的野種啥的 ,導致她的心理都有些扭曲了。

不過父母如何爭吵,做出什麼決定,但孩子是無辜的。生下來了就要對他(她)負責。


洋洋926


人都自私誰都一樣,不要標榜母愛有多偉大,有很多媽媽捨得放棄自己的孩子。我們鄰居的二婚媳婦就拋棄了她以前的兒子,本來有時間也有精力去看看,可她嫌棄麻煩不愛動就不去看。有時間她情願和別人聊天看電視,慢慢的麻痺自己到後來被徹底麻木。有一次她兒子想她了和她前夫來我們村看她,她看見自己的兒子母性上來了一下淚奔了,抱著自己的兒子哭。她兒子都9歲了傷心的問她為什麼不去看看自己?她就假惺惺的說她忙,還說你在家好好的我就放心了。其實她就是心狠不想孩子,她真是讓人氣憤她兒子在家都沒有後媽,缺少母愛她都不說長回去看看。後來她現在的婆婆都催著她回家看孩子,她現在的丈夫也說她沒心沒情意。她的所作所為讓她現在的家人都感覺不齒。


諾亞方舟的木板


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不到迫不得已誰會狠心拋棄孩子?對孩子絕情,一定也是孩子父親做的事情,讓人寒心到了極點。

當然也有不稱職、比較自私的媽媽,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幸福”拋棄丈夫、孩子,跟著別人跑的。

現在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在我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例子,我們村裡有一位20多歲的小夥,家裡安排的相親,也成功的結婚了,之後男的外出打工,女的懷孕在家,一年後女方生下了一位男娃,本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但是小夥的態度卻顯得有點冷淡,再之後,男方就提出離婚,原來男方在相親的時候剛和女朋友分手,結婚也是一時衝動,並且結婚之後又和前女朋友藕斷絲連,兩人還同居了。沒辦法,親朋好友也勸不了他,只能離了。好在孩子被女方帶走了。

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最無辜的也是孩子。每次聽到有人議論“誰和誰離婚了,孩子沒人管呀,”“或者XX兩個人為了撫養費的問題爭吵了,”我就會變得很氣憤,本來只是兩個人不不幸,卻影響到了孩子,婚姻不是兒戲。婚姻不易,為了孩子,且行且珍惜!



會害羞的小伍


我是一個七歲孩子的媽媽,離開孩子幾天就會牽腸掛肚,很是想念。但是生活中確實有些人離婚後對孩子非常絕情。對孩子不聞不問,好像從來沒生過這個孩子一樣,自己可以很瀟灑自在的離開,留下年幼的孩子。彷彿一切都沒發生過,一切都與她無關,一別兩寬。

我一個鄰居,女的,杭州人,她的小孩跟我兒子一樣大,今年虛歲七歲。她離開家離開她的孩子有三四年了吧。具體離開的原因不得而知。在她離開的這麼長時間裡,她再沒回來看過她兒子。每次逢年過節,其他小朋友的爸爸媽媽都回家過節,小傢伙就說,我媽媽怎麼沒有回來?聽了真的很讓人心酸。

我婆婆有這個女的微信,一次我兒子生日,邀請小孩來一起過生日。她媽媽剛好跟我婆婆講微信,我婆婆就跟她說,你兒子在我家吃生日蛋糕呢,你要不要跟她視頻一下說說話?結果,她很果斷的拒絕了,說不見了。

我驚訝於她的決絕。不知道她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但是孩子是無辜的,她怎麼就忍心不要這個孩子了呢。就算沒有孩子的撫養權,起碼可以多回來看看孩子,短暫的陪伴孩子幾天,給孩子一點少少的母愛,對孩子來說這樣也是無比幸福的,起碼他知道我還有媽媽,我媽媽還是愛我的,能給孩子一個小小心靈的慰藉。

雖然不知道她是否有什麼苦衷,但是我覺得一個女人可以放任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她至少是個自私絕情的人吧,這種人也不配當母親。也許等這個孩子慢慢長大了,他的腦海中再也沒有這個所謂母親的女人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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