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后的用工关是如何认定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用户4474647406


达到退休年龄的“用工关”(也就是工龄、社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认定。



主要有几点,做到心中有底数。

①:你参加的保险性质?是商业保险,还有“城居保”、“职工社保”或“灵活就业”社保。

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险性质,去按保险合同去履行申报手续。

②:如参加的“商业保险”,请按原保险合同规则条款,办退核算养老金月领取额。

③:如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最低15年缴费年限,年满60岁时,去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核算养老金。

④:你参加的是“职工社保”,你未下岗,一直在企业上班。从你第一次入职起,(劳动局批文,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个人档案记载为准)就算工作年限,加上职工社保后的企业个人缴费年限,必须中途不欠、断费,都是退休时核算的退休工作年限(工龄),计算退休养老金。

④:你社保前已参加工作,(必须劳动局批文建档的,包含退伍,下乡知青等),社保中心以档案为依据,加上个人后期续费微机记录为准。后参加社保又“下岗”的下岗失业人员,后期续灵活就业社保到退休日止,退休时都被认定有效年限,核算养老金。假若,中途有几年断费欠费,未补缴的,社保核算时将扣除所欠费年限。社保前认定“视同缴费”工龄,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⑤:个人自由择业参加的“灵活就业”社保,退休时,社保只认定社保缴费年限,交一年算着一年年限,没有工龄这概念。

以上供参考,退休时以个人档案、微机缴费记录为准。


树下酒仙


提问问题,应用大众化的语言表述问题。

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就业(”用工”)需要注意什么?看不懂你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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