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你怎么看?

瓶子里的女人


什么是“老赖”,即“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才被称为老赖,没有还款能力的就不在此列。

但是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一个人欠了一屁股债,感觉手头资金还不上了,又预感即将被债权人起诉,于是将自己名下房产、股权等转让给亲属,造成“无可执行财产”的现象。而现行法律规定 只有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转移财产的,才被定性为“非法转移财产”,个人认为这一法规存在一定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所以我建议“非法转移财产”或者“恶意转移财产”的定性应该从债务关系形成之日算起,这样就能有效杜绝恶意欠债的发生。



半梦V半醒


不妥。信用等级减轻可以,但不能删除失信息,这样做隐性的坑了后面投资人,更隐形助长了老赖风气。


不成寨


在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个概念;什么叫做老赖,就是有钱不还的人,有装作没有的人,才能叫做老赖。已经真实的破产了、已经是身无分文,或者是有意愿而没有能力的人,这样的人不能是叫做老赖的。


崔老大245331624


即然没财产可执行,应该给人家一定的空间,让人家从头开始去创业有何不可,总不能把人家一棍子打死让人家永不翻身。给点爱心和勇气,毕竟创业不是件不容易的事,成功了是企业家,不成功了是老赖。


幼稚的执着


只要不是恶意转移财产不还,真没有钱来还债,就是逼死他也还不起,跟他一起找出方法来还清债务就可以了!


极地1472


没钱,一万一年,进去蹲.不要讲这个那个原因。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独行客176733941


以后是空手套白狼的社会


莱塞激光


老赖都是演技派,没钱就判刑,一万一年。马上还款


热闹绝对路过


我觉得可以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但限高令不必免除,真正无履行能力不会影响,至于老赖还是有一定限制作用。[抠鼻][抠鼻][抠鼻]


民进李莹波


首先说借钱不还的人,都是有能力的人,由于创业失败,确实还不上钱,不能算老赖,应该给他再次创业的机会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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