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重點區域重點商品 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執法


阻礙疫情防控違法行為均按上限處罰


“對於任何阻礙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予以處罰。”27日,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加強執法稽查工作的通知》,明確執法的重點區域、重點商品和7大執法的重點違法行為。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執法稽查的重點區域是商超、藥店、農貿市場、餐飲企業以及各類藥品、消毒用品、食品、日用生活品等批發、零售經營門店。重點商品是口罩、溫度計、消毒水等防控相關產品以及食品、日用生活品。


《通知》指出,加強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的稽查,從藥品、醫療器械、食品、產品、計量、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7個方面展開。


醫療器械方面,重點查處未經許可,違法經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違法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重點打擊回收一次性使用口罩,用於再經營的違法行為;違法經營產品說明書、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違法行為。


藥品方面,重點查處經營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假藥行為;經營以非藥品或者以他類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假藥行為;經營未標明有效期、超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劣藥行為。


食品方面,重點查處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的違法行為;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肉類製品的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經營行為。


產品質量方面,重點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違法行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停止銷售的產品的違法行為。


計量方面,重點查處加油站、出租車、網約車、超市、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通過計量違法行為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廣告方面,重點查處通過媒介、互聯網等方式,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文字、圖案發布虛假廣告,宣稱產品有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功效,誤導 消費者的,以及使用“最佳”、“最有效”等絕對化廣告用語的違法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重點查處損害消費者安全保障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賠償權等權益的違法行為。(記者衛未 通訊員武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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