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增強全省稽查人員辦案的責任意識,有效規避和防範執法風險,提高執法質量,不斷改進和完善稽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今年以來,青海省國稅局多措並舉深入開展稅務稽查案件複審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上下整體聯動。成立複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複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並從各地稽查部門抽調業務骨幹組成2個複審小組,以公平公正為原則,採取統一標準、地域迴避、交叉審閱、分工協作的方式,從2014年已查結稽查案件中隨機抽取30件案卷進行全面複審,共涉及貨幣金融服務業、房地產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12個行業。

二、嚴把複審關口,明確工作紀律。案件複審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稽查案件複查暫行辦法》和《青海省國家稅務局稅務稽查案件複審複查實施辦法》的各項規定,在嚴把“五關”,即: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關、違法事實認定關和文書關的基礎上,認真開展案件複審工作。同時加強工作紀律要求,對案卷涉及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三、開展一戶一審,主動督導整改。認真落實複審工作“發現、糾正、學習、提高”的要求,對複審的案卷中存在的一般問題,赴基層辦案單位組織召開稽查人員座談會,逐一與具體辦案人員和審理人員進行面對面的討論、交流,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見,使各地更加清晰地認識到稽查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全面提高稽查人員辦案質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推進交叉複審,提高辦案成效。對複審工作中存在的較為集中和多發環節問題,分批召集部分地區稽查人員開展重點學習,通過複審人員集中講解,相互交叉閱卷,相互點評的方式進行學習交流,達到了取長補短、相互借鑑和共同提高的目的。各地國稅稽查部門高度重視複審出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強稽查人員責任意識教育,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以防範和控制執法隱患,切實提高辦案質量,有效降低執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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