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哄抬物价免费“公证”留铁证!全国130多家公证机构联合推免费自助取证

早报1月30日讯 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公证云”APP进行现场自助取证,然后向监管部门举报,并可在需要时在线申请出具相应的电子存证证书,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1月30日,早报记者从青岛市黄海公证处了解到,他们最早倡议的“打击哄抬物价 公证公益行动”已有全国130多家公证机构参与进来,为市民提供免费服务。

“这次公益活动由我们最早提出后,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公司提供各项技术支持,截至1月30日,已经有全国130多家公证机构响应倡议参与进来。”青岛市黄海公证处主任张红光告诉早报记者,疫情当前,物价稳则民心安。广大群众如果遇到不法商家哄抬物价等行为,可以下载安装手机“公证云”APP,对违法现场和事实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并上传到参与联合行动的公证处云系统,以便固定电子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整个过程公证处向取证群众免费开放。

张红光介绍,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安全、便捷、法律效力高等方面的优势日益显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等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通过公证电子证据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取证维权,降低维权成本,也减轻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压力,为全社会的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从1月29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山东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5%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

详细取证步骤,可以关注山东省青岛市黄海公证处公众号“黄海公证处”了解。(记者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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