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不驯狂花拂樱是也


我们邻居公司去年出现了比题主还“悲催”的调岗事件。梅子的上司讨厌梅子,就想让她辞职(员工辞职无补偿),趁梅子休年假回来,让她的下属顶替她职位,调整她到保洁岗位,把办公桌就放在卫生间门口。

梅子受到如此羞辱,忍无可忍,本来想把辞职报告甩在上司脸上走人,但梅子没有那么傻,收集了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诉,顺便把这个案例发给记者,搞得公司“声名狼藉”,老板一怒之下,先把梅子的上司开除了。

劳动部门判定,公司对梅子的调岗属于不当调整(恶意调整),侵犯劳动者权益,给予驳回。双方撕破脸皮,梅子不可能再待下去了。最后判罚公司违规辞退,给予2倍补偿金,梅子出了“一口恶气”走人。

第一,题主首先不要害怕,如果是公司恶意“逼辞”,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胜诉概率比较大。

公司辞职一名员工还是要讲程序和讲证据的,否则,劳动仲裁部门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弱势一方)。

一是公司要证实(举证)你不胜任岗位。辞职员工,要有证据表明其不胜任岗位。这个判定标准,一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中会有条款,当然这个条款也不是公司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比如,有的公司写着下属顶撞上司给予开除(处分性质,不补偿),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员工管理办法,需要经过公司员工大会、取得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就是说“公司判罚员工的标准,要得到大多数员工认可”。

二是调岗要征得员工同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和工作内容,公司单方面调整你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如果不同意调整岗位,上司故意“恶意”调整岗位,并以此为理由不补偿辞退员工,劳动部门一般不予支持。否则,公司太容易欺负人了,随便一招就能把人逼走的。比如,你是做程序员的,调整你岗位去做保洁,就是逼着你主动辞职。欺负人也太不要脸了吧。

三是调岗前必须经过培训。退一万步讲,公司有权对你进行调整,前提要与你协商一致,还要给一次培训转岗的机会,也就是说要对你进行培训。否则,让你一个搞文案的调岗到美工,不进行上岗前培训,这是故意“刁难”员工,属于不合理调整。员工有权拒绝,公司也属于不当调整,劳动部门不予支持。比如,说你干会计不胜任,调整去干资金,又不培训就上岗,然后考核这个“菜鸟”说资金业务不合格,这明显是故意欺负人,劳动法首先保护弱者。

第二,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公司想逼员工辞职走人的动机不同,办法也不同。题主的情况(一面之词),也可能是公司的正常行为。

一是许多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不会明确到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往往比较宽泛。否则,员工还不能调岗了?企业怎么经营管理呢?业务调整,岗位调整;上司调整,下属调岗,这是企业管理的常规动作。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调整,这是企业的合法权利,劳动法也要保护,否则,企业怎么进行业务优化和队伍结构优化呢?员工不想动窝,公司就没办法了?公司有的是办法让员工调整。

二是许多公司有意识对员工进行调整培养。很简单的道理,我们公司为了培养“一专多能”型员工,往往有意识对有培养前途的员工进行轮岗锻炼培养,让他们熟悉多个岗位的业务,以便培养他们走上管理岗位。这种调岗是一种善意和培养式的调岗,大多数员工乐于接受,也是傻乎乎的员工不愿意,因为调岗太累了,从而丧失培养提升的机会。

三是许多公司有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调整。许多内控和监督制度要求,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员工需要定期交流调整,就是防止“犯错误”。比如,我们公司规定采购、验收、物资处理、人事、工程招标等岗位,原则上两个聘期(6年或10年)要交流调整。你说我这岗位油水大,不想调整,这是不行的。公司既是保护员工不犯错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是保护公司不出现“廉”的风险。

综上,公司在部门内部让你调岗,有可能是正常轮岗安排。至少我们公司在部门内部经常进行轮岗调整,防止有些员工“尾大不掉”,同时也培养“AB角”和“全面手”。否则,一个部门就几个人,一个人不上班,这项工作就瘫痪了?一个部门内调岗,业务相近(并联),或者业务属于程序相扣(串联),员工应该接受,便于部门内部优化工作、互相补台、提高效率。这位题主要反思自己为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忍受一下,努力进行学习和培训,尽快胜任岗位,对你个人“全面”成长也有好处。

第三,作为员工,应该如何面对调岗带来的严峻挑战?

从题主字面,看不出公司有恶意逼你走人的动机,部门内部调岗属于很正常的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你的不满之处可能在于:你在原岗位已经处于“舒适区”,不愿意调整到新岗位、迎接新挑战。换位思考一下,也许上司对你现岗位也不满意了,想让你换一个新岗位,也许是给你一次机会。人的一生,可能要从事几个甚至十几个岗位,才能经风雨长本事快成长,很有一个人把一个简单业务干一辈子的(工匠除外),所以,坦然面对调整岗位的挑战,并把它当作职业成长机会。

一是,找上司沟通一次,了解一下上司为何要调整你的岗位,这是劳动者的合同权益。态度可以缓和一些问上司,为什么要调整我的岗位?上司会给你讲一讲理由,也许你就豁然开朗了,而不是在这里瞎猜忌、生闷气、搞赌气。上司说,给你压担子,多岗锻炼,不要害怕,大家都能理解你,都会帮助你尽快适应新岗位。你就愉快地接受吧。

二是,放宽眼量,不要封闭在自己的小意识里。你要仔细分析判断,调整岗位,上司是不是故意刁难你?别人是不是也这样调整岗位?部门内部调整岗位,是不是一种优化业务的正常行为?有些员工思维局限性很强,我习惯干这个业务了,别人就不能碰,动我的奶酪就是欺负我。其实,想一想,哪个成功人士不是经常调整方向、迎接新事物、接受新挑战?舒舒服服干一件自己擅长的事情,你能干一辈子吗?你的“岗位”还不能碰了?首先你要跳出局限思维。

三是,就算上司“有点恶意”调整你岗位,你也要把被动、负面的事情,扭转成为主动、积极的事情。比如说,部门内部岗位大优化,你认为你调整到了一个不好的岗位,就像部门内部分苹果,你分到了一个烂苹果,怎么办?辞职,赌气,发脾气,消极,故意怠工?如果你辞职到别的公司,又分到一个烂苹果怎么办?不如把这个调岗当作挑战,向上司表态,这个岗位我没有做过,可能不适应,请上司给予一段时间培训,我努力胜任岗位。在一个部门内部,你多胜任几个岗位,你的成长就比别人快几步。眼光放长远一些,稍微等一两年,你的付出就会慢慢体现出来。


职场火锅


作为员工是弱势群体。老板自然不想给你误工费,辞退费用。他就要以正常的手段将你正常戒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明知不能胜任,还是坐上去了。你就等着吃亏吧,一般维权打官司各种手续都让你烦透。如果真的咽不下这口气。你把手续证据搞齐了,还不一定维权成功。我有次过红绿灯,人家把我撞飞了。那个司机还说撞是我撞的,但是我是在斑马线撞的,警察说没啥事私了吧,免得我还要去叫拖车。还要把你车子扣了。到时间理赔你这个车也就几百块钱,我是电动车。后来我就说算了吧!我是7点下班,这个事情一直搞到凌晨两点多,我人多亏没事。自己掂量着办吧。都闹成这样子了,自己主动点,不干了。不要非得人家轰你走。岂不没面子。让他工资结清,马上走



Vlog阿文


真要以劳动法逼走你,那就好了,该补偿的补偿,该走人的走人,两不相欠。

问题是根本不以劳动法逼走你,劳动法也不会逼走你,逼你走的是老板和公司领导,千万不要搞错了,不要被假劳动法之名吓唬住了。

至于怎么办,建议你先按兵不动,该上班上班,该干嘛干嘛,只要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要被公司抓住把柄就可以了。先看我帮你分析完,然后再给出你具体的建议。

关于你的调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界定。

即:对你进行部门内部调岗,你有没有同意?有没有收到书面的调岗通知?

如果调岗你是同意的,那就说明这符合你的个人意愿,只不过你在新的岗位上不能胜任。关于这一点,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注意额,这样的解除只是合法解除,按规定标准补偿还是少不了的。并且,辞退劳动者时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调整你的工作岗位违背了你的意愿,或者说带有歧视性、明显不合理,那这样的调岗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比方说原来你在办公室工作,现在给你调去打扫厕所,或者调到车间一线当工人。这样的岗位就不属于平调,明显的不合理。

如果你没有收到书面调岗通知,建议你做回原来的工作岗位,该干嘛干嘛,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如果收到了书面通知,你要好好保留下来,作为调岗的证据。

看完我上面的分析,基本上就能得知,你是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要被公司逼走,不知道公司是采取什么方法逼走你。是不是让你主动辞职?如果公司能够按标准给补偿,那让你主动提出辞职也没有问题,没有补偿,一切都免谈。

所以说到底该怎么办,主要还是经济补偿问题。不给补偿,你只需要记住一条,绝不主动提出辞职,照常上下班就好,不管公司出什么招,你接招就行。反正主动权掌握在你这一方,不用担心和害怕。真要是迫不得已走仲裁,你也可以请法律援助,有律师会免费帮你处理,所以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
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

喻派职言


很多公司会以员工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为由,以达到让员工离职的目的,很多不知情的员工在公司拿出不胜任的证据后,可能会被忽悠到就直接走人。实际上我们一定要知道其中的原由,才能很好的应对公司。

一、公司如何证明你无法胜任岗位?

1、通常公司都是采用考核的方式来进行,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设定相应的目标,同时公司制度上有相应的条款“比如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视为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等,并且公司制度要合法。

2、通过考核的方式,必须要就考核内容书面告知员工和签字。如果员工不签字,那么公司必须要客观证据证明员工考核不合格和无法胜任工作。

二、即便公司能证明你无法胜任原岗位,应该要怎么处理?

1、如果证明员工无法胜任原岗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进行对应的调岗。

2、其中调岗一定要合理合法。

3、在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公司再次证明员工无法胜任的,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这种情况下,走人有经济补偿金吗?

当然有补偿金,记住,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要自己主动写辞职申请,因为如果是自己辞职,那肯定就什么补偿金也没有。

应当让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辞退通知书)给你,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就拿上这个和劳动合同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不出具书面的通知,那就继续每照常去上班。在这件事上,公司永远比员工急,看谁能耗的住而已。


打听生活


【蚂蚁观点】:要么走人要么忍,实在憋屈闹一闹。

首先,在一个公司,而且同一个部门调岗都无法胜任,这个我有点理解不了。是不是你个人能力有问题?这里我有点怀疑。同一个部门调岗,但是又想逼你走,有点难理解。

在职场一般很少同一个部门的调岗,这块我觉得你先审视一下自己,是否工作都到位了,领导关系还算融洽?公司业绩有没有问题?是不是领导想你轮岗提升,而你想成领导逼你走了。

如果到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如果你不同意,这一块公司是没办法处理的。除非公司有完整的证据,证明你在公司真的做得非常差,也有违法乱纪的事情。

一般情况,公司调岗,你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的前提,公司不能擅自调岗降薪。我们朋友有个员工,就是商务赚钱很多,但是他命令或者安排他做事情的时候,都不愿意干,就是想干商务。当时如果他主动点,不纠结是不是我的职责,需要都干,领导感官又不一样。但是我朋友基于他这个情况,就是想炒掉不赔偿,采用调岗策略,让他主动提离职。但是他的员工不愿意。最终人事经理也是没办法。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

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T+1。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呆腻了,不想多干活,那么就走人呗,闹也没意思。如果是人事要你走,你从来没大过错,那就是赔偿问题。

如果是被人整了,那么闹起来也不怕。没有几家公司完全干净的。


职场小蚂蚁


首先考虑一下,为什么领导要逼你走。有四种原因。



1,公司效益下滑,需要裁员,想来想去,又不好直接裁员,因为裁员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所以要逼员工自己提出离职。



2,员工平时表现达不到领导的要求,又没有背景,所以打算把员工裁掉。

3,领导计划安排其他人进来,所以要裁掉人,才有空缺。

4,其他岗位确实需要人,所以安排人过去顶岗。



不管是哪方面原因,被调岗的员工只能尽可能的去适应新的环境,能做多少算多少,如果领导还是不满意,如果你不想离开公司,只能忍着,等公司下通知把员工辞退,按国家相关规取得补偿金,离开公司再想办法,当然在被辞退前多想想退路更好。


职场老莫


你和企业属于双向选择。你有权利离职,企业也有权利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只是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你的描述,你的公司应该是想以不胜任工作这一点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可以单方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3、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因此,你所在的企业已经对你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那公司是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当然,我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否能够证明你不能胜任,如果可以的话,那公司要辞退你,也是没问题的。但是公司辞退你之后,也是需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标准。每工作满一年,就补偿1个月。

我不知道你说的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是什么意思?是公司不想进行经济补偿还是会补偿?如果它会补偿,那就按劳动法走,如果不补偿,那你可以采用以下的办法:

1、和公司协商

既然公司想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你就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按劳动合法进行经济补偿。

2、走仲裁程序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偿,那你就走仲裁程序,你只需要收集好证据,然后等仲裁就好了。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我是大刘,感谢你浏览的我的回答。遇到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弄清楚员工在原有岗位是否胜任。在确定具体情况之后,以上述事实作为依据,进一步判断公司调岗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双方之间的责任。具体分析过程请参照我针对这种情况所拍摄的视频。相关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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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刘说法律


公司的做法看似没问题,实则有漏洞。你被动就被动在对劳动法不熟悉。了解“调岗”和“不符合岗位辞退”的相关明细后,就很容易处理这个问题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01 无法胜任工作而辞退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当一个员工不胜任目前工作岗位的时候,企业可以对其进行调岗。但调岗的前提是,证明他在本岗位不胜任相关工作。这一点必须要有明确的数据支撑才行。比如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但员工完成情况差,达不到相关指标的要求。

在此情况下,调岗的另一个步骤是必须进行该岗位的员工培训。如果通过培训后,员工依旧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那么就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岗位一事。

也就是虽然不胜任,但还是必须和员工进行沟通,如果员工不同意进行调岗的话,公司也无权单方面进行调整。这才是一个调岗的完整步骤。

同时被调整的岗位,必须合规合法,不能存在明显的恶意调岗。比如从一名工程师调整到去收发快递,就是明显的不符合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调岗也是无效的。

02 即便走到被辞退一步,也会有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说,无论在当前岗位还是调整后岗位都无法胜任工作的话,公司可以协商辞退员工,但必须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恶意辞退不给赔偿金,员工完全有理由申请仲裁。所以,每一个胁迫员工离职的公司,都会在行动上有一些“过分”的地方。逼得员工不得不走。

这种过分不一定是行为上的过分,可能是工作安排上,或者薪酬绩效方面的过分。比如每年的绩效考核都垫底、拿不到绩效奖金、不会涨工资等等。此种情况下,员工就会有自动离职的想法。

所以如果公司在逼迫员工离职,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公司协商沟通,拿到自己的赔偿金之后再走。自己赖着不走,说实话也不是特别好,对公司对自己。

03 自己是否应该反思,为什么无法胜任工作?

一份工作摆在你面前,不应该是由外界的力量驱使你更好地适应这份工作,而是自己应该主动的把工作做好。可为什么现在沦落到了被辞退的地步呢?

所以也不怪公司无情,而是你自己确实没有做好。你既然做不好,没办法为公司产生效益,他又凭什么要养这么一个闲人。企业每招一个人,都是希望通过该员工能够带来额外的效益产出。

所以在就辞退这件事情上和企业沟通时,自己也应该把握一个度。在明确自己有错的情况下和企业去沟通,争取达到一个令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是最好的。

如果作为员工,此时还强烈要求公司承担所有的责任。显然是不太近人情的。退一步说,如果在自己的威胁下,拿到了全额的赔偿,可是这种行为,可能对你将来找工作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圈子太小,你不能保证现在的企业不会和新的企业产生某种联系。所谓山不转水转。如果你的这种品行传到了新公司里面,新公司对你是会非常忌惮的。

这种情况下你以后的职场之路又该怎么走呢?所以,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努力去适应这份工作。如果不想清这个问题,以后可能还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次等大叔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建议题主先与公司沟通,无果则拿起《劳动合同法》维权!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争一口气绝不妥协。

有些公司打着劳动法的幌子,可自己去干着违法的事情,只要劳动者真的付诸法律程序,这种公司必败无疑。

下面我为题主,分析分析一下!

一、公司的调岗是否与题主提前协商?

有些公司处于强势的地位,调岗调职调薪等行为,都是自己说了算,根本就没有与劳动者协商。

这完全就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粗暴的践踏。公司给题主调岗之前,是否与您协商?

从题主的描述可以看出,公司根本就没有与题主有过任何的协商,只是将题主的工作安排之后,然后再告知一下。

所以题主的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这属于非法改变劳动合同,也是属于一种无效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非法调整题主的工作岗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前提基础都已经错了,公司想利用劳动法逼迫提出辞职,注定更是错上加错的违法行为。

调岗之前不与员工进行协商处理,这是公司违法行为之一!

二、公司为题主调岗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公司要为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必须应该有调岗的理由,用具体的材料事实来证明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

可从题主的描述中根本就看不到,公司有这样一个流程。

既没有调岗的理由,也没有具体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其主无法胜任,这明显就是一种粗暴的违法行为。

对于公司的这种粗暴违法行为,让题主新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这完全是公司的过错,而不是题主的问题与能力。

***注意:即使公司拿出理由来,说题主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必须要有具体的事实和数据材料,由于题主的工作能力不能胜,由此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这才能证明题主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从而和题主协商调整工作岗位。

请题主仔细想一想,您的公司是否做了这些事情?如果没有做这些事情,那公司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不给员工调岗的理由和不能胜利的事实材料证据,这是公司违法行为之二!

三、公司为题主调岗之前,是否进行了岗前培训?

任何一家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必须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前技能培训,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才能上岗工作。

而公司根本就没有为题主进行调岗前的技能培训工作,这怎么能怪题主不能胜任新的岗位工作呢?

难道公司将题主,视为一个全能型的人才?公司没有做相应的技能培训,却反倒怪题主不能胜任调岗工作。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理论?

公司自己的错误,反怪员工的能力不能胜利任,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凭什么这个“锅”要员工来承担呢,难道只因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

居然公司还以此为由,要求员工主动辞职,这真是无耻的行为。

不给员工调岗前技能培训而上岗工作,这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之三!

通过以上内容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公司的违法行为与过错。题主完全可以据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经济补偿金。

四、题主又该怎么来应对和处理呢?

题主应该做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若有劳动合同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应该注意以下证据材料的收集。因为一旦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将可能会用到这些证据材料。

1、提前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2、题主具体解决处理的流程与途径。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撤销其调岗,恢复自己原来的工作!当然也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你能尽快处理好此事,祝你工作顺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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