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初一房车旅行记


农业农村部刚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进一步确权。作为非农业户口,有继承房屋的权利,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别说与你不沾边,就是农村户口也同样如此。

应该说,户口制度曾经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制度,在供应分配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凭票购买,吃粮票的时代,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是有很大差别的,那个时候,农转非非常不容易。有不少的人世时代代在农村居住,甚至连村都没出去过,只是被丈夫农转非带了出去,就不是本村户口。于是,在生活里就有数不尽的麻烦。

比如,题主所言的继承房屋的事情,就是一件麻烦事。所有权不归你,但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这个也是有相应的物权法来保障的,集体强制收回,是不合理合情和合法的,你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但是,其中有个现实的问题很无奈。如果你的父母不在了,继承的房子连翻新都成了大问题,也就是说,你可以使用房屋,但如果翻新和重建,就需要政府批示,如果父母不在,那翻新重建是不合法的。继承之后不能修不能建,继承的意义大打折扣。

我村就有这样一户,世代农民,就是被丈夫农转非带出去了,户口就落不回来了。村里的待遇不享受不说,房子也成了大问题,年久失修,需要翻新,却不被批示,因为户口问题。可事实明明就是半步都没走出农村,农转非后,国家也不安排工作,现在好,两头落不到好处,找谁评理去。

在婚姻法中,还有既成婚姻的说法,在宅基地里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承认一些既成的现状,就比如刚才那位老人的情况,总不能仅仅户口绕了一圈,房子都丢失了,房子翻新都不能,叫人到哪里安身呢?

亲爱的朋友,您说呢?


流水无声


不管是什么户口,都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这宅基地是没有继承一说的,现在有很多人因为过去是农村户口,后来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导致在农房的继承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大家越来越关心,户口性质发生变化以后到底会对自己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非农户口可以正常继承父母前辈留下来的农房,当然了首先前提是前人同意将房子传给你,如果人家宁愿把房子过继给别人也不愿意留给子女的话,那也没有办法,现实当中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不过房子是个人财产,房屋的所有人有权进行支配。因此,即使是非农户口也不需要太担心,照样可以继承。

不过宅基地却不同。宅基地没有继承不继承这一说,只不过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就可以在申请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如果自己没有宅基地,从父母处继承得来的农房可以拆掉重新盖。但是非农户口就不行了,父母的农房该继承继承,但是不能全拆了重建,因为此处需要注意,非农户口对宅基地没有永久使用权,只是长期使用权,当农房不存在了,村里就会把宅基地收回。



有的人问如果自己是非农户口,宅基地被村里强制收回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不太会出现这种情况,毕竟都是一个村的,真闹成这样也太难看了,何况人家又没有占用别人的耕地,只是在自己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处盖房子,大多数比较人性化的村子是不会这样做的。不排除少数地方执行力强,只要房子塌掉了,就要强制收回宅基地,那个时候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不要让房子倒塌。

不管怎么说,非农业户口的人确实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方面不占据优势,要想宅基地不被收回,就要多研究下当地政策,将农房保护好。


一品小十六


只要有房子在,集体肯定不会强制收回房屋,我觉得这中间应该是有什么误会。

非农业户口是指户口迁出了农村,并且落在了城市,而农村房屋继承权并不是因为你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而跟村里农业户口的村民不一样,主要原因是:你已经不属于本村村民了。

本村村民具有的唯一条件是:拥有本村户口,哪怕是一直住在城市,但你拥有本村户口,这样的话就是属于本村村民了,相反,有的人一直住在村里,但他们没有把户口迁进村里,因此,这样的人住一辈子也不属于这个村的村民。

村民与非村民户口对于房屋继承权的区别是:拥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继承房屋拥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本村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房屋拥有权,但继承不了宅基地使用权。

为什么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不了呢?因为宅基地不属于私人东西,也不属于村集体,我们只能拥有使用权,谁都不能说自己拥有宅基地。控制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通,是为了杜绝非本村村民占据宅基地,从而导致本村村民宅基地不够使用。


既然继承房屋,那么继承者就是房屋主人了,可以维护维修自己的房屋,尽量减少房屋倒塌出现,只有房屋倒塌之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而不是收回房屋。

不是本村户口的人,继承也好,购买也罢,房屋维护很重要,因为这样的房屋是没有资格翻新重盖的,如今农村想要对自家房屋翻新重盖的话,需要申请,只有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进行翻新或者重新翻盖。

所以没有本村户口的人想要申请翻新房屋的,必定是不会给予批准,如果想要房屋一直存在,必须平日里看到哪里需要维护,抓紧时间赶紧维护。

题主的房屋还有,那么村集体不可能强制性给您收回去,这不合乎政策,您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或者到村委负责人那里了解一下情况,中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悠然见东山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宅基地根本没有办法继承,它不是私有财产。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不管继承人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只要是合法的财产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政策来执行。

第三,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屋却可以继承,这听起来像一个悖论,但事实如此。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是,我国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中有一条叫做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跟着上面的附着物房屋一起的。非农业户口人员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就等于变相的拥有了宅基地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第四,非农业户口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度的。这个时间限度是以房屋自然倒塌或无法居住为前提条件。因为非农户口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只能居住,但不能进行改建,扩建和重建。

第五,不管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拥有产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的侵占、掠夺或强制收回。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应进行协调,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止茶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具有不同的属性。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没有继承权,无论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子女都不能继承父辈宅基地;同时法律也规定宅基地不可私自买卖,一般情况下,父亲去世,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宅基地。

虽然父亲的宅基地无法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是完全可以继承的,因此无论是非农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就使村集体无法收回宅基地。正因为 “地随房走”的原则,非农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进而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也明确解释说,非农居民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有两种情况,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房屋。一是你继承的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没有修葺,或者您拆除了继承的房屋,且没有获得政府重建许可,则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是国家或者集体为公共利益需要,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有权强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进而拆除房屋,只是需要给您合理的补偿!

所以请大家记住,千万不能让地上房屋坍塌,无论他多么破烂不堪也不要紧,及时维护或修葺就行。除了上述两种情况,村集体强制收回宅基地是不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才华有限菇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作为农村集体成员,想必大家都经历过农村承包经营性土地确权,眼下各地都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对于一栋住房而言,主要包括房屋和土地,农村的住房和城市有很大的区别,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土地之上。在城市买了一套房,相当于买了这套房及其土地的70年或者50年产权,这个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可以用于自由交易的。但是,农村住房不同,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只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这还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具有的权益。

我们都知道,只有完全属于你的东西,才是可以继承或者交易的。农村住房产权属于个人,自然是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继承的,主要继承人之间不存在纠纷,就可以通过遗嘱或者继承的方式取得农村住房的产权。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其资格权和使用权也只是归村集体成员的家庭所有,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这一说。但是《土地管理法》当中有这样的界定,农村宅基地随房走,其集体产权也可以确权的,只是这个产权属于长期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永久使用权不同。说白了,只要房屋不倒塌,这块宅基地就一直给你使用。所以,你可以放宽心,只要你的继承是合法的,农村宅基地都是可以确权为长期使用的。

上文我们说了,地随房走,只要房屋还存在,房屋的产权属于你个人,这块宅基地就不能被强制收回。这其实也是在保护农民的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进城买房,或者迁出农村的群体的利益,这也是国家所鼓励和支持的。当然,取得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不代表拥有宅基地的资格权,继承的农村住房不得进行翻建或者重建,只能是现有基础的简单修缮,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如果在房屋尚未自然倒塌,村集体无权强制收回宅基地,遇到强制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当然,如果你拿到这个住房之后,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之下,就私自进行重建或者翻建,想要借此进行养老环境的改善。明确告诉你,这个是肯定不行的,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那对不起,这块宅基地已经不归你使用了,因为你的现有住房属于违建,村集体有权联合相关部门对你的住房进行拆除,并据此收回宅基地。还有,某地出现拆迁的,在征地所有的同意,并且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收回宅基地的。总之,农村住房可以合法继承,地随房走,也就取得农村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继承之后的住房,不得进行重建、扩建或者翻建,待到自然倒塌之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期间除非你违建,或者自愿退出,不然村集体无权强制收回土地。


指尖三农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我们农村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在1999年前合法所得的房屋宅基地是可以确权登记的。因为在1999年前是还没有发文禁止城市居民去农村购买房屋和宅基地的,所以在1999年前合法所得农村房屋宅基地的非农户口居民是可以继承农村所建起的房屋和其房屋所占有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是农民个人的财产,农民是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是属于集体财产,所以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就算是集体内的同村农民也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

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允许农民在本集体内进行房屋自由买卖,但是不可以把房屋卖给城市居民。


不过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非农户口居民可以继承房屋,拥有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但是有个前提条件是,要征得集体内所有成员的同意你才可以继承这房子。就算继承了这房子你也不可以翻盖房屋,只能一直住在房子里直到房子倒塌。


三农天地


不管是农村房还是城市房在继承权上都是不受户口限制的,不管你是什么户口对于父母或是祖上留有的房屋只要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么你就有对房屋继承的权利。只不过,对于农村房屋在继承上有一点是和继承城市房上有所不同,那就是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我们是没有继承的权利的。



因为在城市,房屋与土地是连在一起的,每一栋房子都有房产证,房产证上附着土地使用面积,这些土地属于商用土地,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但是,在农村,我们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不是商用土地,而是村集体在通过集体村民符合申请条件后无偿为村民们提供的建设住房用所,房屋下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而我们房子的主人只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这种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其使用权只可能通过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政策依法享有。


至于题主说,集体要强制收回这个问题,农嫂在这里没有看明白,不知道题主表述的集体要强制收回的理由是因为是非农业户口的原因,还是其它。不过,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虽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我们农民拥有,但,只要宅基地上有房屋存在,那么,这个宅基地就永远随房屋一起归房屋所有人使用。对农民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农民的房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制收回的,这一点题主尽可放心,保护农民的私人财产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 如果集体强制性收回你所继承的房屋和房屋下的宅基地,你尽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讨回公道,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受到伤害。即便是国家需要占用收回时,那也是要有偿补助的,不可能强制性收回的。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我们房屋下的宅基地的。 一是,村民经批准的宅基地后超过两年未动工兴建的。村民获得宅基地后,如果长时间的未动工使用,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超过两年未动工兴建,村集体有权收回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倒塌的。农民农转非后将户口转出农村的,其原来在农村的住房倒塌以后,这样性质的人群也会不再享受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样的宅基地也会回归村集体;另外一个会被收回的再就是,如果是本村户口,但你手中有多处通过继承或是其它方式得过来房屋及其宅基地,这样性质的人群,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这样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村集体也将会有权收归。


以上,是农嫂对于题主提出的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的提问的回答,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在此也提醒大家,我们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上方面的事项,对于房屋继承方面我们在继承房屋权上是不受户口限制的,在宅基地的使用权上,只要我们使用合理,按要求使用,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强制收回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农嫂话农事


现在户口单从户口本上基本看不出是农业还是非农业,因为户口本上标注的一般都是家庭户,有的家庭户属于非农业户口,而有的家庭户他就属于农业户口,而最好区分的办法就是户口落在自己村的就是农业户口,而户口在城镇或县市或更大城市都属于非农业户口。有很多非农业户口都是考学就业在外,但父母或祖父母也可说祖辈居住农村,去世之后留下老房子,很多人可能以为宅基地和房屋是一回事,都应属于后代,其实还真不是那么回事,这还得分开说。


第一,先让我们来说说宅基地。'宅基地指的是我国公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房屋并有居住使用权的土地被称为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此可知,宅基地根本就没有继承这一说,土地永远属于国家的,村集体的,不属于私有财产,不论你在这块土地上建什么样高档的房子,这块地皮也不是你的,你只具有使用权,既然宅基地是属于国家的,国家的东西你是无权继承的。


第二,再让我们来说说房屋。房屋就是盖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也可说建筑物,它属于私人财产,只要拥有人生前没有遗嘱,那做儿女或晚辈的就都有权依法继承。至于你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没有关系,你都有权利来继承房屋。只不过继承了以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所享有的权利是不同的,农村户口如果你的房子破旧、危房、倒塌了你可以重新翻建重建,既可以在原来在基地上建,也可以重新选择在基地,而非农业户口只可居住维修而不可翻建重建。也就是说非农业户口你所继承的只是地面上面的房子使用权,而农业户口继承的是宅基地以及房屋使用权。


第三,再让我们来说说集体要强制收回问题。就算你的户口不在农村,一般情况下村里是不会强制收回的。如果是村里统一规划,涉及到征用你的房子,那也不可强制,也是有偿征用。但如果你常年不在家里住,而且房子已经成为危房或者说倒塌了,那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宅基地。

因此,如果你的户口不在家里,还要想保留这块房产,一定要及时的维修维护,不让房子成为危房或者倒塌了,那你就会永远拥有房屋使用权。


山村梅花


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土地问题,我有较多经验~!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

可以继承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 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且受法律保护。

  •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
  • 房屋存在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能在原基础上翻修或重建。

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多从农村出来的人,即将要面对的问题。这几年,城镇化的大力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土地三权分置等等,各项政策规定,为农民通往城市落户的道路亮一路的绿灯,且近日又出新规定,全面取消常驻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让农民几乎无条件限制的落户。很多农民都在城里买了房子,现在的稍微偏僻一点村子,几乎都看不到人。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落户,一方面是想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是想盘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从而拉动农村的经济发展,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经之路。

而农民进城后,在不是必须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农村户口,只有这样,才能继续享有村集体的各种权益,以及未来农村发展所带来的潜在利益。

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村集体要收回的话,必须在户主自愿有偿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得经过房屋主人同意,且房屋拆迁需要有相关补偿。否则,就是违法强拆,可直接报警立案,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

户口迁出后,只有房屋自然倒塌、或者已有倒塌性质,产生安全隐患后,村集体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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