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榆阳法院诉讼、执行工作指南 敬请周知

1月30日下午,榆阳区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院长张武军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对该院全面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确保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会议研究制定了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诉讼、执行工作及相关事项的通告》,详情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榆阳法院诉讼、执行工作指南 敬请周知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诉讼、执行工作及相关事项的

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特对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工作通告如下:

【延期诉讼服务】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听证、调查、调解、执行、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工作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办理诉讼事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陕西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搜索登录)”、“陕西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113.200.190.227:8082/sxssfw)”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或电话、邮寄等线上方式进行立案登记;请优先使用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榆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联系法官、执行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信访室暂不在信访室受理涉诉信访申请。建议有涉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通过榆阳区人民门户网站 “院长信箱”来访,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信访室。

四、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提起诉讼、参加庭审、递交上诉状、缴纳诉讼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可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等线上平台联系相应庭室的法官依法进行登记、申请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自觉接受登记检测】

五、疫情防控期间,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执行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疫情传播,如确需来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诉讼参与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检查,出示身份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联系方式后方可进入立案、审判、执行区域。有体温异常的或有其他不适症状的,请迅速就诊。

【顺延执行加强线上查控】

、因防控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执行事项的,执行案件办理期限顺延。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将继续加大线上查控办理力度,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方式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报告财产线索义务。在此期间,对被执行人等采取强制措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本院将事后依法从严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本通告所列措施至榆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终止。

疫情防控期间榆阳法院诉讼、执行工作指南 敬请周知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


广大群众如有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如下电话进行咨询。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912-3523848

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912-3369549

信访接待室 电话:0912-3520351

郭家伙场法庭电话:0912-3288131

巴拉素法庭 电话:0912-3416021

鱼河法庭 电话:0912-3562347

镇川法庭 电话:0912-3467368

麻黄梁法庭 电话:0912-3502712

邮政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1号

邮政编码:719000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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