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為何“難”?看看一個縣級的財政壓力有多大就知道了

《宋會要》:“為令丞者,日坐湯火塗炭,而每不聊生。”


《紅塵看大宋》第16篇

這句話中“令”指的是縣令,“丞”指的是縣丞,分別是宋朝一個縣的主官和副手,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把手”和“二把手”。

大家都認為當官容易,但其實並非絕對,也要分時期和朝代的,比如說南宋,上面就清晰的描述當時某個縣的兩位正副縣長大人如坐針氈,相對無語,水深火熱的情形。

何以故?我們接下來就來仔細聊聊南宋的地方財政情況。

“半壁江山”的南宋

南宋(1127-1279年),是靖康之變中宋徽宗和宋欽宗父子兩人被金國擄到北國,北宋亡國之後,由徽宗的九子康王趙構所創立的——當然了,康王也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了宋高宗,也是南宋的開國皇帝,建都臨安府(今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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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南宋和大敵金國又“相愛相殺”對峙了多年之後,最終雙雙滅亡於漠北新崛起的遊牧民族蒙古之手——決定國運的崖山海戰失敗,以丞相陸秀夫揹著宋末帝跳海而結束,享國152年。

南宋這個名字可以說恰如其分,從地圖上我們能夠清晰的看到,它僅僅只佔據了中原的“半壁”而已,而且周圍都是強大的少數民族勢力,艱難的在夾縫中求生存。

由於領土和人口都少了許多,這國家的收入自然要大幅度減少,但是開支比起北宋來反而更多——因為整個南宋,幾乎一直都在和主要的敵人金國在纏鬥,花費的軍費絕對是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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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此消彼長”之下,南宋政府又是如何來保持財政平衡的呢?

我們就從最基礎的行政編制——縣來看看,畢竟所謂的中央財政,其實也是要靠全國所有基層的縣來支撐的。

縣級財政收入

上面我們也介紹過了,南宋由於外戰不斷——有些是主動發起的,但更多是被動承受,所以導致軍費暴漲。

南宋為何“難”?看看一個縣級的財政壓力有多大就知道了

因此南宋不得不被動的改變了北宋一貫的三級財政結構——中央三司使,路府級別轉運使,縣級縣長主簿,而重新劃分出了四個總領所來負責,以方便籌措軍費

這樣短期內看似效率提高了,但是從長期看就導致了財政的混亂——尤其是那些領軍的軍官們,可以跳過中央而直接截取縣級的收入以作軍餉,這樣就大大的增加了縣級財政的壓力!

《宋史》:“考守令以善最:德義有聞、清謹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為四善;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事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屏除奸盜、人獲安處、賑恤困窮、不致流移為撫養之最。”

而對於縣令的考核,本來在北宋是通過德行,公正,勤政,訴訟,財政等多個方面來綜合考評的,不過南宋財政壓力實在太大,最後索性就變成“唯財是用”了,這個財指的就是收上來的稅賦——只要稅務繳納足了,就“超資任以大縣”,反之則“降資授以小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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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內因外因雙管齊下之後,那些知縣,縣丞甚至主簿等縣領導們沒有辦法,只能挖空心思的“搜刮”民財,大致有如下幾種手段。

加耗,斛面

這兩種方法都是和農業方面徵收糧食有關,這也是縣級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畢竟民以食為天,軍隊更是離不開軍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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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加耗”,其實本來意思指的是糧食在收集,運輸過程中會有一定的損耗,然後提前在徵收的時候就把它考慮在內,但是這“損耗”被加的是越來越多,完全變成了一種變相的負擔了。

比如江西有個縣記載道,“如此乃是十萬石苗矣。故每石加耗等共收一石七鬥,縣計方足。江西一路皆然,不但此邑為然也。

這裡上面給的任務是徵收十萬石,但是他們必須要每石“加耗”到一石七鬥才能完成任務——這等於足足增加了70%之多,哪裡還叫“耗損”啊,而且還不止這一處,當時的江西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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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斛面”指的就是私自改變用來驗收糧食的“斛”的大小,簡單來說就是“大斛”收,“小斛”放,這樣收入自然增加,支出則減少。

至於增加或是減少多少,則完全取決於地方官以及下面操作的“胥吏”身上了,反正最終承擔的只能是下面百姓。

折變

折變,是宋朝特有的一種稅收政策,它的意思是可以把實物折換成貨幣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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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初衷是好的,比較靈活,畢竟每個縣的特長都不一樣,非要統一標準徵收就會給許多縣帶來困難,比如你這裡盛產木材,上面卻非要茶葉,這就非常難辦了,所以以物折物或者以物折錢,大家都方便。

但是問題是這個“折算的標準”卻完全由地方官吏們來制定,他們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轉換,比如南宋後期的淳安縣曾經記載過每石糧食折納六十貫的記錄,這已經是市場價的十倍以上了——“苗米每石則折納六十貫,豈豐穩歲猶有是價也!

科敷

科敷指的是一種臨時的徵收手段,其數目和種類都是不確定的,屬於“非常規”徵收項目。

但是到後面也被地方官吏們給玩壞了,變成了正常納稅以外的“苛捐雜稅”的總稱,至於是否真的國家需要誰也不知道,而且就算是真的,百姓們也無法得知數量——”所以科敷者必以朝廷為名,是利歸於貪吏。”

徵榷

徵榷,也是縣級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項目,指的是一些特殊的商品的國家統一徵收的政策——比如茶葉,鹽,醋,酒等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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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百姓們日常生活中很難離開,就算是節衣縮食在這方面也不可能不用,因此利潤極大,因此國家自然要把它掌握在自己手裡,形成了類似“專買專賣”的制度。

這裡面尤其是酒稅,更是重要的收入——“國家贍兵,郡縣經費,率取給此”,但這個稅率的制定,又是由地方官們來決定,他們可以自由的增加稅率,在滿足了上級單位的額度之後,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

今郡縣之利括之殆盡,能者無所用其力,惟酒為可措手,而一縣之計實在焉,又從而括之,則縣不可為矣。剝床及膚,其憂豈不在民乎?

紅塵君說

其它斂財的方式還有很多,比如增加各種莫名其妙的手續費,或者河流土地山川渡口等的使用費等等,反正只要官老爺們花心思,名目總歸是有的,他們又不需要向老百姓解釋。

南宋為何“難”?看看一個縣級的財政壓力有多大就知道了

《宋史》:“州縣無以供,則豪奪於民,於是取之解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

客觀來說,這些地方官員們有時候也是被逼無奈,因為朝廷和總領所乃至駐軍們的“胃口”都是越來越大,他們作為基層單位的主官誰都吃罪不起,只能老老實實的想辦法滿足,不然這考核成績差也就罷了,烏紗帽都難保。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最後的所有負擔,只能壓在全體老百姓們的身上,再加上戰亂的頻發,南宋百姓們的負擔比起北宋來又增加了許多,能夠支撐超過一百五十年,已經殊為不易了。

因此後世許多時候在歷史評論上都對南宋政治和軍事上的軟弱頗多微詞,但其實這背後也是充滿了種種無可奈何,畢竟無論打仗還是治國都離不開堅實的經濟為基礎,而南宋領域和人口的“先天不足”,導致了財政收入的嚴重匱乏,這從基層的縣級財政之艱難就能清晰的看出,廣大的百姓們真的已經竭盡所能了,把責任推在他們身上,無疑是不夠客觀公正的。


參考文獻:

《宋史》

《宋會要》

漆俠:《宋代經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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