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重,道路全封,公司卻強制要求員工必須到崗,該怎麼回覆?

獨自行走190


這個問題問的不清楚。你是什麼工作?如果是防疫一線的醫生或者口罩生產企業或者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機關單位或者保障民生的蔬菜生產流通企業,那必須的上班啊。如果是普通的企業,這個時候讓員工上班明顯是和國家規定不一致,可以到管理該企業的上級機關投訴。


行敘


就拿我自己來說,大年初一的時候單位通知我。第二天必須要報到,而我離單位有1000多公里,第二天早上我就更換了火車票,通過坐火車再坐高鐵,再坐汽車再坐公交一路的折騰,然後在初三早上趕到單位去工作。

所以我想說的是不能因為疫情嚴重就拒絕單位的合理要求。因為我所處的是行政部門。到了單位以後還要開展一系列的防疫工作。每天都守在村口前防止外來的車輛和人員進入。

所以說這也是一種舍小家為大家的做法,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應該有一份為國效力的衷心。比如說你所在的崗位是行政部門,那麼你應該做出單位的領導的安排按時上班開展防疫工作,

比如說你所從事的是醫院或者是製藥廠等這些單位。那麼你也應該遵從,不能因為有疫情嚴重,道路封鎖就找各種理由不去單位工作,其實每個人都一樣都有可能被感染的風險,但是那些主動申請到武漢去工作到防禦工作的第一線去的那些人才是值得我們去學習的。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那麼必然國家也會井然有序。其實我在這裡更想說的是那血待在家裡的人們應該響應國家的號召,儘量不出門或者是少出門出門戴口罩,即使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別人。

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別人的負責,而我們所能看到這是很多群眾不理解,不支持,出門不戴口罩,三三兩兩團聚。有的甚至跑到麻將館去打麻將打撲克,更有甚者還聚眾賭博,把國家的號召當做耳旁風。其實對於這些人才是防疫工作最大的危險。


公文寫作技能大講堂


因值班被單位通知在家自行隔離14天。

我是30號值班,提前安排好的,無法拒絕,早上戴好口罩,做好防護按時和同事進行了交接班。

下午2點多接到單位通知,讓我自行隔離14天,原因是和我交接班的同事被確定是第六個傳染點,到我這裡是第七個傳染點。我當時就脊背一直冒冷汗,感覺自己渾身無力,好像已經被感染了,真是什麼事情不在自己身上,不知道具體是什麼感受啊。

現在安心在家自行隔離,期盼14天后能正常上班。在這裡是想提醒大家,不要有僥倖心理,能請假的儘量請假吧,生命才是最寶貴的。


有感而寫


我們這個縣城道路沒封,但是公交停運。單位要求早上8點按時到崗上班,我自己沒車也不會開車,所以我現在很不好過,上個班差一點要打出租車去了。從縣城坐出租車要50元都不為過。

既然領導這麼要求了,作為職工就必須按時到達,這沒什麼可說的,和疫情沒有關係。


音畫103683


在本人看來,公司強制上班看看是那種公司,如果是為了預防病毒生產防護性物資的企業,並且做好了病毒的防範工作,當然需要去上班,如果是為私人利益不顧員工健康安全且不顧國家發佈的2-9號前開工,應給予拒絕,並解釋自己的困難。如果強制必須要求上班,可匿名舉報。工作千千萬,生命就一條。[捂臉]




我是漂流一族


道路都封了,公司還要求員工必須到崗,只能說這個公司的領導有些不近人情了。

大過年的遇到這種事,確實讓人不舒服,不過這種事也不是沒有辦法應對,我給你以下幾點建議:

01,履行請假手續。

公司之所以要求大家必須到崗,有可能只是一種託詞,可能怕大家害怕疫情的問題,都借封路之名,不按時到崗,於是公司才作如此要求。

可說歸說,相信公司不會真的這麼不講道理,這個時候,你應當向主管領導及人事部門,申請請假,這樣既不違法公司規定,自己又不必為難了,只是要犧牲下錢包了。

02,想辦法使用其他路徑。

公司要求真的如此,也不給請假,那麼只能想辦法換交通工具。

大巴不行坐小車,汽車不行坐高鐵,高鐵不行坐飛機,飛機不行坐大船。總有一個交通工具能到吧,除非是徹底封城,完全不給進,要是這樣公司這種要求也就沒有意義了,所以一定有交通工具可以到達。

03,是時候使個壞心眼了。

現在形勢這麼嚴重,路又封了,又不給請假,給你個餿主意:就說曾經路過武漢,或者和武漢人有過接觸,還沒過潛伏期,不能回去上班!

想來你就是想去,公司也不會讓你去的。

04,做好撕破臉的準備。

公司明知道道路被封,卻仍然要求讓員工必須到崗,很可能是公司故意刁難員工,讓員工自己“識趣”,辭職走人。

如果是這樣,千萬不要讓公司得逞:

首先,留下道路被封,無法按時到崗的證據。

其次,留下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無理要求的證據。

最後,最好被公司認定為曠工,拿出證據去做勞動仲裁的準備。

總結來說,公司有可能只是嘴上強勢,但自己請個假還是可以的,但如果公司是故意如此,那麼就要留存好各類證據,並做好維權的準備。


公門爬山虎


這個問題,應該是我們現在很多職場人士都面臨的問題。國務院通知延長春節假期至2020年2月3日,而我們地方的政策,在此基礎上,很多省份都規定企業不早於2月9日、10日復工。

面對這樣的規定,大部分公司會採取如下兩種措施:

1、遵守規定,放假至2月2日,至於3號到9號這段時間,或者是讓員工在家辦公,去最先發布通知的一些互聯網企業,阿里巴巴、騰訊等。還有一些是直接延長假期至9號。

2、不遵守規定,有些公司直接要求1月31日到2月2日正常上班,另一些,按照規定,春節延長至2月2日,但後面的時間,正常上班。

面對公司要求正常上班,我們都會有三個疑慮,或者說困境:

1、明明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的通知,都是延遲復工,公司要求上班,是違反規定。但這種情況下,自己還沒有打算辭職,所以,也不好直接和領導說,公司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

2、返回工作地途中比較危險

對於疫情的防護,最好的就是待在家,不出門,這樣就隔離了傳染源,避免被傳染。

但返回工作地,在乘坐交通工具的途中,會去到很多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會加大傳染的可能性。

3、回到公司上班有現實的困境

目前,因為控制疫情,很多地方都會封鎖交通,對出入人員嚴格控制。

這種情況下,即使自己願意回到公司上班,也無法解決交通工具的問題,尤其是工作地離自己家庭所在城市距離比較遠的,在飛機、高鐵、汽車等都停運的情況下,找不到合適的工具返回工作地。

但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自己糾結,自己暗暗埋怨公司,甚至是直接和領導說自己不回去,都不是明智的選擇。

建議採取如下措施:

1、認真和領導溝通,溝通前要準備充分,有理有據

我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如果你的領導不是公司老闆,那他也只是一個執行者而已,且你的領導可能也和你的想法一樣,為了安全考慮,也並不想回去上班。

這種情況下,如果只因為一時衝動,就和領導起爭執,不僅解決不了問題,也選擇錯了對象。

在正常情況下,我們就不能越級彙報,自然也不能越級請示。如果自己有想法,需要和自己的上級溝通,取得認同,讓上級去和他的上級溝通,最終達成自己的目的。

我有個朋友,公司今天也是出了通知正常上班,但因為他們公司是一個國企,單位負責人是當地政府機構指派。

對於要求正常上班,也是領導沒有考慮周全,不知道違反了政府所出的通知。考慮到如果全部人員都去上班,人員比較密集、且員工上下班途中更易受感染。所以當時他就和單位負責人確認:因為確實沒有全員上班的需要,且考慮到大家的安全,能不能讓離家比較近的員工輪流值班,然後其他員工在家辦公。

當時他們負責人就說讓和政府部門那邊確認一下,最終,就是在家辦公,不用到辦公室。

因此,很多問題是可以通過溝通解決問題的。因為領導在做決策時,一則,並不是專業人士,並不知曉會涉及的風險;另一方面,每個人在做決定時,不可能各方面都考慮到。因此,會有決策並不是很正確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當然需要糾正。

2、按照公司的要求,正常到崗。

目前,大部分省份都出了延遲復工的通知,但也有個別省份還未通知,對於未通知的省份,如公司要求3號開始上班,是正常、合理合法的要求。

而對於已經出了延遲復工通知的省份,如果單位通知3號到9號正常上班,那屬於休息日加班,如果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那也並不違反規定。

延遲復工的通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員工,公司應支付基本工資。而對於需要正常上班的員工,公司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者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兩倍工資。

而對於因為各地交通封鎖而導致無法正常返工的,企業應等待封閉或隔離解除後,再行要求員工返崗,在此期間,需按照原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


淋說職場


勞動部門已作出通知,由於疫情嚴重,外地工人必須延遲返回工作場所,而當地所有企業也必須延遲開工。

由於當前冠狀新型肺炎處於爆發期,今日,1月30日新增感染者1723例,全國患者已達7700多例所以作出隔離、停工是必要的措施,這是政府的規定。

如何回覆公司強令復工,你們工人可到相關衛生部門去請示,也可去當地派出所要求出面干預。因為面臨當前疫情,社會各方面都關閉了人員的流動量,包括酒家、娛樂場所等等,這次是全黨全機關的一次總動員。所以,民警已經走在實施措施的最前列,你們也可以請求媒體出面干預和支持。你們可以試一下。


星空89831416


大家好,我是洪湖土特產小楊,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目前這類的問題很多,畢竟一般工廠企業公司還是私人企業等等,一般到初五就要正式上班了,但是面對這次嚴重的新型冠狀肺炎病毒,國家都出臺了幾次全國延遲開工開學通告了,對於這樣的問題,看你所在工廠屬於省內還是省外,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去做,你可以先給你們公司領導打電話反應這邊的情況,對他說現在特殊時期,只能把以後的假期或則年假先休息掉,等這次疫情過去,以後上班在補回來,一般領導都會同意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領導不同意,堅持讓你去上班,那麼你可以給當地的衛健委或則勞動部分打電話投訴反應此情況,目前衛健委和勞動局非常看重這樣的情況的,畢竟這次疫情才是重中之重,必須嚴格遵守和響應國家的政策,爭取早日打贏這場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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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土特產小楊


非常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目前疫情比較嚴重,道路全封,公司卻強制要求員工必須到崗。首先我覺得需要向公司領導把你的實際情況彙報清楚,然後為了大局考慮建議還是聽從你所在地對疫情防控的安排。這四點必須要考慮到:

1、如果企業要求上班,那如果染病,染病後如果死亡,這一系列的問題怎麼辦?

2、如果上班,企業需要做出何種措施保障員工在公司內不被感染,有何依據?

3、就算能保障在公司內不被感染,那上下班,早中餐等有可能染病的途徑呢?

4、上班不可怕,染病不可怕,可怕的是根本沒人告訴我們後果誰來承擔!難道是得看運氣,以無所謂的心態稀裡糊塗地去工作?就目前疫情發展現狀。

人社部24日也發出通知,明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當然,好的一點,人社部第一時間發出通知,企業不得開除因疫情影響上班員工。所以,根據上述情況而言,完全可以跟公司溝通反應,儘可能的推遲上班時間,畢竟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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