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怎么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实现同工同酬?

陈秋艳生涯规划师


同工同酬, 想说的是同工同酬只是相对同工同酬,不可能绝对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想说以下几点:

劳务派遣工人员现状

一、劳务派遣工差不多都是低层劳动者,他们没什么知识,也没什么技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少之有少,甚至一点也不懂。这样情况下又如何知道自己怎样维权。

二、很多打工者宁愿选择应聘派遣公司,再被派遣到企业上班,也不直接应聘到企业工作。原因是打工者有些懒得去找企业应聘,有些觉得劳务派遣工好进好出,有些是从农村出来的什么不懂的打工者。

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

现在网络上听些人说成立劳务派遣工工会、劳务派遣工维权律师事务所等等, 认为对劳务派遣工维权作用不大。

现在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难于监管到位。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了员工多少人去什么企业、是否有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为劳务派遣工购买社保等等。

一、从源头监管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说是个空壳公司,针对劳务派遣公司来专门监管比较难。 认为应抓源头,从企业本身来监管。完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法律法规,必须要求企业对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到当地人社局进行用工备案等进行监督管理,如果一经查实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而未进行监督管理义务,责令限期改正,并从重进行处罚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这样从企业源头上监管好劳务派遣公司的用人行为。

二、完善劳务派遣公司评级的法律法规

结合从源头上监管的同时,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优秀等级评级,并对劳务派遣公司各项指标细化评级。

现在有些地方(如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自己实施,但如果全国完善劳务派遣公司优秀等级评级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公司每年进行优秀等级评定,并社会公布,企业和打工者都会选择优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从而优胜劣汰,导致差的劳务派遣公司难于生存。

加大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全国各地要对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打工者对劳务派遣的认识水平,减少企业盲目使用劳务派遣工,减少打工者随意进劳务派遣公司,从而有效减少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受侵犯。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往用人单位的一种劳务形式。用工单位直接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是将费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付给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经过数年的发展,劳务派遣越来越普遍,在一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甚至一些小的私人企业,都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其主要原因是:

1、节约成本。使用劳务派遣工,公司和企业省去了培训和善后两大部分支出,想用什么工种,想用什么技术的工人,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发送需求,而不需要招人、培训,浪费时间与金钱。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就不用负担职工养老、退休等善后工作,更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

2、减少纠纷。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意外,尤其是工伤,或者与企业有矛盾,或者女职工结婚生子等,都会给企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使用劳务派遣工,出了问题一概交给劳务派遣公司,企业不直接与劳动者发生关系,不仅减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也省缺了企业因此而受到的声誉等方面的影响。

3、机动灵活。企业在订单量大时,或者工作任务繁多时,增加用工;在订单减少时,可以随时减少用工人数,可以避免浪费,也不用担心无工可用,从而影响生产。对劳务派遣工,也能只是简单制定工作任务量,或者效益要求,不用深入管理,省人省事。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也有它的有利之处:

1、快速就业。大学生刚毕业,或者农民工进城务工,如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实现快速就业。由于派遣公司掌握着大量的就业信息,可以随时解决劳动者的就业需要,不用四处找工作。

2、连续签约。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不管派往那个公司工作,也不管在公司工作几个月还是几年,或以连续续算“工龄”,劳动保险也可以一直连续缴纳,有利于劳动保障。

由于这些便利因素的存在,劳务派遣公司大行其道,发展越来越壮大,渐渐充斥各行各业。同样,劳务派遣公司也是鱼龙混杂,有规范的,也有钻《劳动合同法》空子,为了实现暴利而枉顾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些不法分子,从企业拿到大笔费用之后,却极力克扣劳动者,少付报酬,少缴劳保,侵害劳动者利益。

由于劳务派遣工多是底层劳动者,要么是大学初毕业,或者是农民工刚进城,没有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没有掌握什么专业技术,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迫于就业压力,往往不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敢得罪劳务派遣公司。

而劳务派遣公司利用这些底层劳动者的心理,把工资压到最低,“五险一金”也是能少缴就少缴,甚至只缴两三个项目。同时,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两三年就给派遣工换单位,给劳动者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由于工作不连续,也学习不到什么技术,长期从事繁重而单调的工作,也不利于个人发展。劳动者自身权益不能维护,自身发展受到限制,不能安定生活,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二是劳动者自己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个人权益,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技能,使自己有个良好的发展前景;三是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正规运营,合法用工,不要只顾眼前利益,把公司作大作强,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也从中受益,只有共赢,才能发展,才能长久。





AK鬼灵


劳务派遣起初在我国只是向外国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工每月收取一定的派遣费还可美其名曰是管理费,这还可以接受,原因是务工人员收入很高。可后来由于就业市场人多职位少,派遣公司就与社保局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联合招收派遣工,参与者都受益,唯独苦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收入与正式工差最少一倍(基本上都是各地定的最低工资,除去三险一金就不剩下什么了!),还会被派遣公司抽头!他们就是现实版的包身工!


dy144182692


劳务工可以实现同工同酬的,就差一步,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只要团结起来,成立一个属于劳务工自己的工会组织,牵头发起倡议,或走劳动仲裁诉讼,全国劳务工就翻身了,人多力量大,一个人没用的


淡淡的忧伤1486


劳务派遣公司的诞生就是为了把职工和工作单位分割。这样工作单位省去很多法律上应尽的义务,可以最大利益化。因为劳务派遣工不在编,他们有工作或利益问题找自己的派遣公司,派遗公司从工作单位结钱后要扣留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俗称扒层皮。原本给的不如在编职工,再扒层皮你们说能同工同酬?我干过劳务派遣工,在工作单位里是三等公民,我技术再好也会被那些在编的一等公民训斥,错全是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对全是一等公民的,所以干到后来没有主观能动性了。怎么实现同工同酬?首先这是做梦!其次要撤销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单位要负起应有的责任。


多干实事


劳务派遣工还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是在做梦吗,我就在国企干了十来年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跟你一年一签合同,劳务公司两三年就把名头改变一下,使你都没有连续工龄,这样你就享受不了很多相应的政策法规。你的自身权益就无从谈起,还有句话:干不,不干换人,人有地是。


占海5231117767


派遣制如同高台楼阁雾中看花,可望而不可及。至于同工同酬更是做梦,可望而不可及,奴隶主高昌企业文化奉献精神,多干快干,去不想给员工多加一分钱的工资,奴隶主站在最高处,剥削着他能剥削的所有的奴隶们。企业文化下掩藏着罪恶的嘴脸,吞噬世界一切,供养着世上的奴隶主们。



尚善若水80526077


山无棱,天地合,太阳西边升东方落,国足世界杯夺冠,瀑布倒流,孙悟空娶玉兔精!!!以上所有条件实现以后,方可实现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happy262014


做梦实现


牢骚太胜肠不断


我以前就说过,劳务派遣制度夲身就是个怪胎!它违反劳动法,也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侵害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反对者众。早该取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