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人情觀

毛澤東的人情觀

毛澤東和警衛在一起。

  毛澤東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人情觀,在1921年給彭璜的信中就這樣寫道:“待朋友:做事以事論,私交以私交論,做事論理論法,私交論情。”無論言行,毛澤東都忠實於自己的人情觀。

  首先,重人情是做人的一種基本品格。198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書信選集》,共收選了毛澤東1920-1965年期間的372封書信,其中給親屬、故舊的書信計有67封。這些書信的內容表明,毛澤東不僅是偉大的領袖人物,也是一位好父親、好女婿、好表親、好學生、好同學、好同事、好朋友……在瞭解到昔日老師生活困難時,毛澤東給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的信中這樣指示:“張次侖、羅元鯤兩先生,湖南教育界老人,現年均七十多歲,一生教書未作壞事,我在湖南第一師範讀書時張為校長,羅為歷史教員。現聞兩先生家口甚多,生活極苦,擬請湖南省政府每月每人酌給津貼米若干,藉資養老。”昔日的警衛員因高血壓病向他求助時,他慈愛地回覆道:“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信收到,很高興。高血壓病可以慢慢治好,不要性急。藥已託人去找,如能找到即送給你。”章士釗慷慨厚助革命的義舉,更是引出了一段40餘年後毛澤東“還債”十年的生動故事。

  其次,重人情更要重大人情或“公情”。人情通常分為:先天之情與後天之情;儀式性人情與日常性人情;“禮尚往來”型人情、“急功近利”型人情與“知恩圖報”型人情。毛澤東的人情觀卻浮現出一種新分類,即“公情”與“私情”:對親友之愛、之情為“私情”,更廣闊深沉的是對人民群眾之愛、之情,為“公情”。在公私問題上,毛澤東幾近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楊開慧之兄楊開智想謀個好職位,他給湖南省委領導的指示是:“在湘按其能力分配適當工作,任何無理要求不應允許”,給楊本人的回覆則是:“希望你在湘聽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來京。”他和楊開慧當年在長沙的保姆陳玉英的女兒——孫燕寫信求幫忙解決初中畢業後的升學問題,他也未允。

  再次,人情問題亦是一重要政治問題。毛澤東能在難纏的人情問題面前處之泰然,始終把黨、國家和人民利益放在“私情”之上,是因為他站得高、看得遠,把人情問題提升到了政治問題的高度:“我們民族歷史中從來就有兩個對立的路線:一個是‘任人唯賢’的路線,一個是‘任人唯親’的路線。前者是正派的路線,後者是不正派的路線”。這兩條對立的用人路線,如若受到人情的錯誤干擾,會給黨、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帶來不同影響。同學的弟弟請他推薦公職,他委婉拒絕:“吾兄出任工作極為贊成,其步驟似宜就群眾利益方面有所贊助表現,為人所重,自然而然參加進去,不宜由弟推薦,反而有累清德,不知以為然否?”關於前程問題,他這樣訓導兒女:“你們有你們的前程,或好或壞,決定於你們自己及你們的直接環境,我不想來干涉你們,我的意見,只當作建議,由你們自己考慮決定。”(摘編自8月25日《湖南日報》 賀培育 姚選民/文)

轉自:共產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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