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宰少


这是发生在明朝年间一件真实的冤案,案件曲折离奇,峰回路转。妙龄少女几近含冤屈死,做恶之人差点逍遥法外,堪比一部侦探大片。好在为善之人自有天佑,幸得一位恪尽职守的锦衣卫秉公执法,才得使沉冤得雪,恶人终伏法。

主人公的名字名叫李玉英,是明朝锦衣卫李雄之女。这个李雄“荫袭百户”,因其骁勇善战,屡立战功,被皇帝升为千户。他生得一表人才,为人正直,又文武全才,深得上司赏识。

李雄娶妻刘氏,夫妻两人恩爱有加,育有四个孩子。李玉英排行老二,姐姐叫做李桂英,还有一个妹妹和弟弟李承祖。

但李雄命运多舛,结发妻子早逝,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四个女儿。官差在身的李雄,为了孩子们的成长,迫不得已续娶了焦氏。焦氏进门后,虽说是半路夫妻,但对李雄前妻的几个儿女倒还疼爱,对李雄也是礼敬有加。不久后,两人又生下了一个儿子,整个家庭似乎又迎来了转机,日子日渐红火。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非常短暂,婚后没几年,李雄在一次外出征战中,殒命沙场。四姐弟失去双亲,瞬间成为了孤儿。

这时,焦氏贪婪恶毒的嘴脸便显露出来。由于李雄的千户可以承袭,焦氏便打定主意,想让自己的儿子来继承。可不是还有一个李承祖吗?他可是李雄的长子,按理应该是李承祖来承袭才对,还轮不到焦氏的儿子。

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在焦氏的脑海中渐渐成形。

在为李雄守灵七天后,焦氏把李家孩子叫到一起,说道:“你们的父亲战死沙场,尸骨都不知所踪。作为他的子嗣,是不是应该去将他的遗骨找回来呀?”大女儿李桂英满口应承:“那就我去。”

焦氏却不答应,执意要年仅10岁的李承祖去完成这个任务。

李承祖迫于焦氏的淫威,只好收拾行囊独自上路。

待李承祖前脚刚走,焦氏就迫不及待地将大女儿李桂英卖给了大户人家为婢。一夜之间,李桂英就从官宦千金,沦为任人差遣的奴婢。

接着,焦氏便寻思着对付年仅16岁的李玉英。正当焦氏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将李玉英赶出家门时,不曾想,幼小的李承祖居然携带着父亲的部分遗骨回来了,打了焦氏一个措手不及。

焦氏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和他的哥哥焦榕合计,下毒毒死了李承祖。同时残忍地将他尸解,然后埋在了不同的地方。

害死了李承祖后,焦氏转过头来继续对付李玉英。

一天晚上,李玉英正在卧室小憩,突然被一阵“抓奸夫淫妇”的喊声惊醒。几个人不由分说,粗暴地推开了李玉英的房门,冲进来后将她五花大绑,同时在她的房间里搜出了一根发簪,两页诗笺,还在其房门外找到了一只男士鞋子。

在一番折腾后,焦氏将李玉英送到了锦衣卫,状告她与人通奸。

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是锦衣卫使陈寅,他在收到焦氏的贿赂后,就开堂审理起了这件案子。在“确凿证据”面前,李玉英始终一言不发,这下惹得陈寅恼羞成怒,将刑具给李玉英加上。

可怜李玉英小小年纪,身体柔弱,那吃得消锦衣卫的酷刑。在昏死了几次后,陈寅授意手下拉着李玉英的手指画押,以“通奸罪”将她打入了死牢。

歹毒的焦氏心中窃喜,这李玉英即将成为刀下冤魂,自己霸占李家财产的险恶企图即将实现。

不曾想,李玉英却奇迹般地绝处逢生。

当时适逢朝廷宽恤之典,差遣太监审录各衙门未经发落之事,凡是认为自己冤枉的案情,都准许具状陈奏。

李玉英得到这个消息后,想起一家骨肉,俱被焦氏陷害,此番若不趁机伸冤,便再无昭雪之日。一时悲从心来,遂提笔写下诉状,将冤案始末,细细陈述。

李玉英的诉状,引起了朝廷的重视,随即差人到锦衣卫重审。负责重审这个案件的,就是日后“势倾天下”,助严嵩扳倒夏言的陆炳。

陆炳在调阅了案件卷宗后,认为此案大有蹊跷,亲自提审了李玉英,随后拘捕了焦氏兄妹。在铁的事实面前,焦氏不得不承认了诬陷玉英的罪行。

原来,李玉英诗笺上的两首诗《送春》和《别燕》,是因思念去世的父亲伤感而作,并非是写给通奸情郎的。

现场发现的一支发簪,也并非奸夫所赠,而是李雄送给女儿的。至于那只男鞋,根本就是焦氏故意栽赃,随便找了一个家丁的鞋子,扔在了李玉英的房门前。

最为直接的证据是,经过仵作的查验,李玉英居然还是处子之身,整个案件至此真相大白。

那么,当时的李玉英为何在酷刑的折磨下,依然一语不发呢?这是因为李玉英担心一旦揭穿焦氏的阴谋,焦氏必定被捕下狱。不但自己年幼的妹妹将无人抚养,而且焦氏所生的李家幼儿,也会承受丧母之痛,于是隐忍不发。

在陆炳抽丝剥茧的审问中,还发现了焦氏兄妹毒杀李承祖的罪行。于是,陆炳最后判处焦氏兄妹死刑,将李桂英赎回,陈寅也被撤职查办,李玉英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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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四年,发生了一大奇案。 一位绝色女子被锦衣卫北镇抚司拟了剐罪重刑,秋后就要凌迟处死。

消息传开,镇抚司监狱里立刻人人嗟叹,几位年老的狱卒竟然流下了眼泪。 那是因为这个正当妙龄的美丽女子,所定之罪行,不过是屈打成招,但是只求速死,拒不认罪。而锦衣卫以所谓的事证为由,零口供将其判了凌迟处死的重刑。


此女不过是想到认罪是一死,不认罪既会惨遭折磨而死,徒然增添痛苦而已,所以只求速死。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是面对这样一个如花似玉、正当妙龄的可怜女子?

由于此案确实是千古奇冤,有人把这个已经做成铁案的冤案捅到了嘉靖皇帝那里,当时嘉靖皇帝和一些大臣原本就有些矛盾,为树立皇权威严,体现皇恩浩荡,嘉靖帝亲自下令让陆炳彻查狱中冤案。

陆炳初次面见李玉英,就感觉此女子的表现和其他罪犯不太一样,而李玉英亦在女牢头的劝说下推翻已判案卷鸣冤,于是陆炳将案件倒推,从新查起,终于使李玉英的冤情得以沉冤昭雪。

实际案情是这样子的:烈女李玉英本来是一个千户的女儿,也算是大户人家。她有两个姐妹和一个年幼的弟弟,一家原本过的也还算衣食无忧,富裕美满。然而李玉英的母亲去世的早,她的父亲又常年在边关服役,不能照顾几个儿女。

所以就又续下一房名为焦氏 ,且与焦氏育下一子,名唤李亚奴。由于千户的官爵可以世袭传承(当下所谓的抵班),焦氏害怕年长一些的李玉英之弟弟李承祖夺取了继承权,所以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李玉英的父亲战死边关,焦氏为了李父的爵位继承权和独占家产,就下毒害死了李玉英的弟弟李承祖。

焦氏为了掩人耳目,并设计连环计,嫁祸给李玉英,案发后,焦氏在李玉英房里放置了一只银钗和几首情诗,还有一双男人的鞋子。焦氏即以李玉英与“奸夫”偷情,被弟弟李承祖发现,为灭其口,投毒杀死亲弟弟的名义将李玉英绑送锦衣卫。


锦衣卫一看事证俱全,也就先入为主的认定李玉英是一个谋害弟弟的淫妇,于是根本不管其申辩便屈打成招。因为牵涉个人名节和杀害弟弟真凶的问题,李玉英拒不招认,只求速死。以致于锦衣卫呈报的案卷就出现了零口供判定死罪的荒唐闹剧。

这便是《明清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全案之大概始末,所以在有罪推定的封建王朝时期,判案不重视证据链,仅凭主判官的个人情感和直觉定案,不知多少冤魂,痛哭于九泉之下啊。


谢金澎


明嘉靖四年,一个名叫李玉英的女子向嘉靖上疏鸣冤引起了一桩奇案。

案情几经反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真相大白。此案牵扯到皇帝和锦衣卫,成为明代中叶的一大奇案。

李玉英是被“私通奸夫,欲置继母于死地,大逆不道”的罪名抓到锦衣卫大牢的。

据原告、李玉英的继母焦氏称:其与李玉英的舅父焦榕得到禀报,李玉英私通情夫,于是便一起来捉奸夫淫妇。

嘉靖:

但奸夫在他们进门之时翻窗逃跑了,只搜出一只银簪和李玉英写的几首情诗。家丁李强儿在窗外捡到一只男人鞋,显然是奸夫丢下的。

于是焦氏把玉英捆了起来,送到了锦衣卫。 李玉英的父亲原是锦衣卫千户,常年带兵在外,为了使玉英姐弟有人照料,在原配去世后,续娶了焦氏。焦氏第二年又生下了一个男孩李亚奴。

继母为了能使亲生儿子承袭千户官爵,便开始了对李玉英大弟李承祖的陷害,恨不得李承祖早点死。

这时恰好李父在陕西阵亡。焦氏怕李承祖承袭职位,诱骗李承祖饮了放有砒霜的菜汤。焦氏,在李承祖死后,将其尸体抛进了护城河。

锦衣卫:

为怕李玉英知道真相后告发,设下这一局,以奸淫的罪名把玉英送进了锦衣卫监狱。

锦衣卫指挥使陈寅轻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词,不容玉英分辩,只管要她招供。

李玉英当然一句口供也没有。案件拖了一年多。陈寅便趁玉英受刑昏厥之机,强按了手印。结案以后,玉英被打入死牢,只待秋后凌迟。

李玉英:

就在玉英入狱不久,嘉靖皇帝与大臣之爆发了大议礼之争。杨缜居然带着百官在左顺门前哭门,嘉靖大怒,下令逮捕了二百二十人,廷杖了其中的一百八十余人,有十七名大臣当场被打死,首辅杨廷和也被逼退隐回乡。

此时朝廷内人心不稳,嘉靖为了稳定人心,下旨复核昭狱冤案,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并且委派陆炳作为审理大员,全权处理复审事宜。

陆炳办事干练,断案公道,他在狱中巡视几天,发现李玉英与其他犯人不同,似乎有冤情。

李玉英也接到了圣旨,但她担心如果自己平反,继母会被下狱,继母生的弟弟无人抚养,李氏香火就断绝了。这会愧对死去的父亲。因此,被判凌迟后,她对继母焦氏只有愤恨,但却没有萌发过鸣冤的念头。

看守玉英的女牢子,十分同情玉英,她和玉英说,只要确实冤枉,一定可以得到昭雪。玉英想起了小弟的惨死,想起了焦氏对自己姐弟的百般摧残,终于下定决心,上疏鸣冤。

剧照:


李玉英的状纸很快送到了陆炳的手中,陆炳下令,将李玉英的全部案卷调来,由他亲自审理。

李玉英的案卷很简单,只有一张原告人焦氏的检举状,列举了玉英平时怠慢母亲和勾引奸夫的事实,又有一张李府家丁李强儿的证明口供,说抓住玉英那天晚上,他看见有一个男人从西面越墙进来,钻进了玉英的卧室,后来又是他在追拿奸夫时,捡到一只男鞋。

李玉英与人通奸的物证也很简单,只有玉英亲笔写的二首小诗,一只男鞋和一只刻着矢志不移字样的银簪。

从证据看,似乎不足以证明李玉英确有奸淫之罪。而怠慢母亲罪名也没有一点旁证,这样轻易地把一个青春少女拟成凌迟处死,未免过重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全部案卷中,竟没有一句犯人口供。而且结案文书是别人代写的,李玉英并没有签字,只有一枚手印,说明犯人是被胁迫按的手印。

陆炳见李玉英身材娇小,体态婀娜,不像是个不守妇道之人。便命女作杵检验,结果是李玉英居然是处女。

陆炳:

陆炳再传李玉英,把焦氏鸩杀李承祖及玉英珍存的银簪来历都问了个一清二楚。

亲自到焦氏家中,缉访实情。 陆炳到了李家后,立即传李强儿来问话,据李强儿说,出事那天的后半夜里,他到后院拿东西,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玉英小姐的卧房,不一会儿,小姐就吹熄了灯火。

他急忙禀报给焦榕,然后一同前往捉奸,等到踢开小姐房门,奸夫已经逃走。

李强儿估计他是越墙而下的,就翻墙追了出去,结果在几十丈外的小树林内,发现了奸夫遗失的鞋子,奸夫却不知去向了。

李强儿:

陆炳仔细检查了现场后决定第二天再审此案。 第二天陆炳在北镇抚司大堂升堂问案,将焦氏、焦榕和李强儿带到堂上,陆炳问道:

李强儿,你受焦氏之贿,诬陷李玉英,还不从实招来
?

李强儿偷觑了焦氏一眼说:

小人所说的都是实情,不知大人为何说小人是诬陷?

陆炳随手把李强儿捡来的那只鞋子掷下堂去说:

你说奸夫是个魁梧之人,这只鞋子尺码却小得可怜,试问一个八尺大汉能穿下去吗?李强儿被问得一愣,不敢再出声。

陆炳接着说道:昨日在李家勘察,乡邻都说去年大涝,沟渠之间全被溢满,你家西墙外的旧水沟,地处洼地,若有雨水,必首先集中于其内,奸夫越墙跨沟逃走,必定要涉水跋泥,那鞋子上岂能没有泥污?你这鞋子,只有鞋底有点泥土,鞋帮鞋面一尘不染,难道奸夫是飞过水沟去的吗?

李强儿冷汗满面,无以对答,陆炳喝声:你还不肯招供,来人,立枷侍候!

李强儿吓得面如土色,磕头如捣蒜般地哀告:大人饶命,小人愿招! 原来诬陷李玉英是焦氏一手导演的,焦榕还有点良心,不忍下手,是焦氏逼着他将玉英送到锦衣卫。事后李强儿得了二百两银子。

锦衣卫:

不久玉英被判凌迟的消息就传了出来。三人认为此案已天衣无缝,不想被陆炳看出了破绽。

陆炳又向焦氏问道,杀害李承祖之事,你还不招吗?焦氏此时心理已崩溃,便将用砒霜毒死李承祖,陷害李玉英之事一并招供。

陆炳当堂判焦氏死刑,从犯焦榕、李强儿杖八十,发配三千里,李玉英无罪释放。

顺便说一下,这个陆炳后来可不得了,他是明朝三百年中唯一一个三公兼三孤。他后来担任锦衣卫都指挥使,压制得东厂根本不敢在他面前放肆一步。


刚日读史


明朝的嘉靖年间,有一位年轻漂亮未经人事的处女被锦衣卫判处了“凌迟处死”的重罪!

锦衣卫我们都多多少少有所耳闻,不管是影视剧的戏说还是民间野史都有不少的冤假错案。


这个“锦衣卫烈女案”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1. 故事的开头都有一段可供追忆的美好过往!!!在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个锦衣卫的家庭,父亲是锦衣卫的千户,也曾上过战场,立过一些战功,母亲是一位“三从四德”的贤妻良母,他们两个育有一儿一女,姐姐叫做李玉英,弟弟是李承祖,他们虽不富裕,但生活起来也没有什么压力,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生活的很幸福。

  2. 母亲不辛病逝,继母进入家庭,父亲战死以后悲惨生活开始!可惜好景不长,在弟弟李承祖两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因病去世,父亲为了让姐弟俩个有一个好的照顾,就续娶了焦氏为妻,不久之后,焦氏给李玉英又生下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李亚奴。李焦氏就是一个狠毒的妇人,在父亲不在家的时候,经常虐待年幼的李玉英和李承祖,不过这个时候尚未有性命之忧。父亲死后,李玉英姐弟俩的生活进入地狱模式。弟弟刚刚十来岁,却再焦氏的要求下去边疆寻找父亲的尸骨,李玉英每天在家过着奴仆式的生活!
  3. 弟弟惨遭毒手,姐姐不知廉耻,通奸入狱!弟弟李承祖带着父亲的尸骨回来了,他躲过了深山老林里的豺狼虎豹,却没有躲过继母的毒手――为了保证自己儿子能够继承锦衣卫千户的官位,焦氏就用毒毒死了十来岁的李承祖。这个时候,有人举报说,李玉英不守妇道,通奸野汉,被家丁抓了个现行,有鞋子和玉簪为证,就这样,姐姐李玉英被锦衣卫抓走,面临死刑!


  4. 真相大白,还民于公道!在古代,通奸是大罪,特别是女子不守妇道,是要被处于极刑的。而李玉英面临的就是这种状况,可是在大狱里无论遭受什么严刑拷打,李玉英都不认罪,到了嘉靖年间,皇帝大赦天下,李玉英的案子得到了重审的机会,负责重审此案的官员是一位公正负责的人,所以在李玉英的案子里他很快就发现了疑点:

    一是经过查验,李玉英是一个处女,二是鞋子明显是伪造的证据,三是并污蔑成定情信物的玉簪其实是李玉英的父亲留给她的遗物。就这样,李玉英的“烈女案”真相大白,焦氏谋害弟弟李承祖,陷害姐姐李玉英的阴谋告破。

“锦衣卫烈女案”因为人心的险恶和封建社会官僚的不作为才差点造成了“窦娥”式的冤屈。古代女人的地位和人身自由实在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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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长河,没有哪个国家在过去没有一点冤案错案产生的,无论这个国家的法治有多么好,可是始终会有冤案产生的,别的国家先不说,拿我们国家来说,纵观我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最著名的莫过于元朝关汉卿创造的元曲《窦娥冤》了,而实际上在后来的《明清十大奇案》中也有记载,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其中的一案“锦衣卫烈女奇冤”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的经过,事实的真相,和最终的凶手到底是谁呢?他点下场又是如何?我们一一解开谜底。



其一:由于父亲战死疆场,李玉英姐弟俩度日如年

李玉英出生在一个锦衣卫的千户家里,父亲是锦衣卫的千户,也曾上过战场,立过一些战功而母亲也是那种古代典型的贤妻良母,李玉英有一个弟弟,一家四口本该十分幸福的生活,之后却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后来母亲因病去世,当时李玉英弟弟年仅两岁,所以李玉英父亲为了让姐弟俩个有一个好的照顾,就续娶了焦氏为妻,之后焦式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李亚奴,焦式是个十分心狠手辣的人,常常趁着丈夫不在家虐待姐弟二人,更不幸的是李玉英的父亲战死在战场上了,又因为当时千户的职位是可以世袭的,焦式为了让李亚奴继承他父亲的官职,竟然用砒霜毒死了李玉英弟弟,而焦式陷害李玉英的计划也早已预谋已久。

其二:李玉英被诬陷通奸入狱

焦式毒死了李玉英的弟弟,她接下来的动作就是李玉英了,具体事件是这样的,家丁李强叙述在出事那天的后半夜里,他到后院拿东西,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李玉英的卧房,不一会儿,小姐就吹熄了灯火。他觉得事情不对就前去禀报了焦榕也就是焦式的兄弟,然后一同前往捉奸,等到踢开李玉英的房门,奸夫已经逃走。而搜查李玉英的房间发现一只刻着矢志不移字样的银簪和几首情诗,就翻墙追了出去,结果在几十丈外的小树林内,发现了奸夫掉落的鞋子,奸夫却没有踪影了。只是如此简单的证据如此简单的证词就认定李玉英有通奸之罪,要知道在古代女子通奸可是触犯伦理纲常的大罪啊,竟如此草率的就下结论了,况且李玉英一直没有承认,可陈寅便趁玉英受刑昏厥之机,强按了手印。毫无天理可言。


其三:李玉英正逢嘉靖年间大赦案件得以重返

要说李玉英运气也算好的,在李玉英被判死刑以后不久,嘉靖为了稳定军心下旨复核昭狱冤案,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并且委派陆炳作为审理大员,而陆炳是出了名的好官,断案公道为人正直,而在陆炳重新审视李玉英的案子是发现疑点重重,所以下令重新彻查此案,经过一系列调查,陆炳确定李玉英没有罪,之后将李强和焦榕二人召来公堂让再三逼问之下才说出真相,确实是焦式所陷害的,最后真相大白。


最终以“李玉英被无罪释放,而主犯焦氏被判死刑,从犯焦榕、李强儿杖八十,发配三千里”而告终!


小镇月明


一个处子之身的花季少女,竟然被诬陷通奸二三年之久,然后被昏头锦衣卫直接判千刀万剐之刑?幸好遇到了嘉靖皇帝的童年发小,才免除一死,这起荒唐大案背后有什么手眼通天的高人么?

李玉英被判死刑

嘉靖4年,锦衣卫指挥使陈寅钦定了一桩通奸案,犯人名为李玉英,十七八岁,相貌迤逦,狱卒们称其为“当代杨玉环”,因“不合不顾羞耻,与人通奸,欺侮母亲,私拟情书,败坏家俗”被判千刀万剐之刑。

李玉英罪状由来

李玉英父亲李雄是顺天府故宫锦衣卫千户,且是世袭的,与发妻育有一子一女,李玉英和李承祖,发妻死后,自己在外作战无法照顾年幼的子女,所以续弦娶了焦氏,并且生下了第二个儿子李亚奴。

焦氏为了让自己的亲儿子李亚奴继承世袭的锦衣卫职位,趁着李雄不在家,终日折磨李承祖,导致李承祖面黄肌肉孱弱不堪,但是李雄尚在世,焦氏也不敢太猖狂。

好景不长,李雄在陕西战死,且骸骨不明。焦氏令十岁的李承祖去千里之外寻找父亲骸骨,直接导致李承祖的死亡,一样是尸骨不明。

李承祖死后,李玉英就成了焦氏的眼中钉,于是在一天夜里,捏造出一个“奸夫”,找了一个下人做证人,将李玉英搞成了“通奸”之妇。

证人是一个叫做李强儿的家丁,证物是:

1、一只鞋子(号称是奸夫仓促逃离之时所留)

2、一根玉簪子(上刻矢志不移四字)

焦氏称家中从无此玉簪子,于是簪子被认定是“奸夫所赠”,审理此事的锦衣卫不经细判,加上李玉英父母弟弟皆亡,已经存了死心,更何况对方人证物证俱在,自己没有任何自证的办法,所以在公堂上不发一言,让锦衣卫认为是“东窗事发、百口难辩”,直接判死刑。

但是因为找不到“奸夫”,所以李玉英案一拖再拖

,一年多也没有一个进展,李玉英便一直在死囚牢中。

李玉英一案的转折点

在封建社会中,有许多冤案,都是遇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统治阶级之间的明争暗斗之中,被一派所利用而得到了昭雪。李玉英刚好恰赶上了这个偶然。

李玉英入狱不久,嘉靖登基,因为与“准备把自己的亲生父亲、兴献王朱祜杭称为皇考”一事,与大臣斗了许久,最后牵连了不少无辜大臣。

嘉靖为了安抚天下民心,知道锦衣卫办事糊涂,难免有许多冤假错案,于是下了一道圣旨:

以天气太炎,在狱军民未获发落,仍差审录太监研审,凡有事枉人冤,许通行奏。钦此钦遵

这道圣旨救了李玉英一命,而侦办冤案一事正是嘉靖皇帝的发小:陆炳,是一个超级耿直的boy。就是后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在嘉靖一朝中,陆炳掌管的锦衣卫权势竟超过了明代最大的特务机构——东厂。

陆炳第一个看的就是“拖延未决”的李玉英一案,顿觉疑点颇多,偏偏判定此案的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当时的都指挥使陈寅。

于是他委婉的跟陈寅表明了想法,得到了许可后,开始侦办此案。

李玉英翻案

陆炳决心为嘉靖稳定民心,所以对侦办冤假错案一事非常用心,且油盐不进,让惯于贪污受贿、胡乱判案的锦衣卫们闻风丧胆。

陆炳全盘审理了此案的关键证人和证物,然后到李玉英所在的村庄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当地村名的说法,整理出以下几个关键点:

1、家丁李强儿号称奸夫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然而证物是一只小脚男人的鞋子;

2、李承祖消失之时,有村民发现焦氏的弟弟焦榕深夜外出,抱着一个包袱,而那晚之后,村里的狗经常在一个地方团团转,不停叫唤;

3、玉簪子的来源被确定,原来是王爷赏赐给李雄的玩物,随后李雄给了女儿保管;

4、李玉英家中的围墙外是一片烂泥塘,奸夫从这里逃走,留下的鞋子上竟然无灰尘;

最终李玉英一案真相大白

经过再次审理,李玉英一案真相大白。原来李承祖并非死在寻亲的路上,而是被焦氏、焦榕合谋以砒霜毒死,并肢解,随后由焦榕深夜送出,并埋尸他处,所以村子里的狗闻到埋尸处有血腥味,故狂吠不止。

李玉英一案的主犯是继母焦氏,焦榕在受姐姐的唆摆下毒死李承祖后,面对焦氏想要陷害李玉英一事原本是极力反对,因为焦榕对李玉英有意,可最终被姐姐所胁迫,不敢不从,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终陆炳当堂判李玉英无罪释放,并将焦氏判为死刑,秋后问斩。从犯焦榕、李强儿杖八十,发配三千里。至此李玉英一案结案。通过这件事展现了陆炳的才能,难怪锦衣卫在他的带领下终嘉靖一朝都势力庞大,深受嘉靖欢心。

史味人生


在历朝历代中,冤案刑狱多的不胜枚举,许多案件的发生到结案就像一则毫无悬念曲折的笑话一样,负责审理的官员就像3岁的小孩子一样任凭告状人的一面之词,不做任何思考就相信了事实,导致了许多冤假错案。明朝中叶的“锦衣卫烈女奇冤”,就是这样一桩案件。

锦衣卫在明朝是一个很特殊的衙门,这个衙门直接为皇帝效命,待遇好、专横跋扈,锦衣卫的大牢里就没有 一桩清白案子基本上都是屈打成招的冤案。


李玉英的父亲就是一名锦衣卫千户,千户的职位是可以由儿子继承的,算是中等高官了。

李玉英的冤案就要从他父亲李雄开始说起,她的亲生母亲去世后,父亲又为他们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后母焦氏,焦氏又给他们生了一个弟弟李亚奴。一切都要从这个李亚奴的出生开始,有了儿子的焦氏就希望息的儿子能够继承千户的爵位,但是前妻生的儿子排在前面,自己的儿子就没有机会啊。

父亲作为千户经常带兵在外,家里的一切都由焦氏操持,狠心的焦氏为了自己儿子,一切恶毒手段都使得出来,经常对姐弟几人连打带骂,对李承祖更是恶毒之至,焦氏不给李承祖饭吃,让年仅10岁的李承祖饿的瘦骨嶙峋,而这一切他们的父亲都不知道,姐弟几个也不敢声张。

焦氏本想着以饥饿的方式让李承祖自然死亡,没想到这时父亲出意外,在陕西殉职了,焦氏眼看自己计划快要得逞时,却出现了这么个意外,为了防止爵位落入弟弟手中,就以他们父亲殉职在外,尸骨未寒需要将尸骨带回家中安葬为由,让李承祖独自一人去陕西将父亲的尸骨带回。

天寒地冻,一个10岁的孩子收拾行囊独自上路,去接父亲的遗骸,这一路路途遥远而凶险,生死未知,焦氏本以为这样可让李承祖死于途中。自己的儿子就可以继承爵位了,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1年后,李承祖居然带着遗骸回来了,自己的如意算盘打空了,一计不成又心生一计。

焦氏让李承祖吃下了伴有砒霜的饭菜,可怜的孩子,没有死于那艰险的路途,却死于狠心的后母之手。焦氏彻底毁尸灭迹,将李承祖大卸八块,让自己的弟弟焦榕将尸块扔于河中。


恶毒的焦氏并没有因为长子的死,自己的儿子继承了爵位就善待剩下的姐妹几个,她先后将妹妹卖到当官人家做丫头。

接着焦氏买通家丁、伙同自己胞弟焦榕,诬陷李玉英与人通奸,败坏家中名声,并且指出李玉英闺房中的诗就是奸夫所做,奸夫还送她一枚刻有“矢志不移”的簪子,当天晚上虽然没有抓到奸夫,但是家丁亲眼看到奸夫从院中逃走,还在现场发现的奸夫的鞋子。

焦氏将李玉英送入锦衣卫大牢后,并且暗中买通锦衣卫,对她严刑逼供,而李玉英面对锦衣卫的重刑审判,只能忍受着,却不为自己申辩一句,她知道进了锦衣卫监狱的人绝没有生还的可能,她也担心如果自己讲出实情,后母就会受到惩罚,自己最小的弟弟就会无人照顾,落的饿死、冻死的结果,害得李家断了香火,自己反而成了不孝之人。而她一直不说一句话,案件拖了一年多无法结案,最张审案的人在她受刑昏厥之时,强按了手印结案,李玉英判处千刀万剐之刑。

一个冤案一旦定案,想要翻案就非常难,除非碰上再世包青天,或者遇上了统治者之间的明争暗斗,被另一派所利用而得以沉冤昭雪,李玉英就碰上了这个偶然的机会。

嘉靖四年,嘉靖皇帝为了自己父亲皇考的称位和大臣闹的不可开交,一怒之下抓了200多位大臣,仗责了180多位,其中有17人当场被打死,此事闹得朝堂怨声载道,为了平息这场政治内乱,嘉靖皇帝下达了许多有利于政治的御旨来收买人心,其中有一道就是重审冤假错案。

嘉靖皇帝也知道锦衣卫中的冤案多,也一直以来为人所诟病,他本以为这只是走一形式,审理的官员只是走一个过程,就结束了,但是当时负责这件事的是锦衣卫都指挥使陆炳,这个人一向以办案公道著称,敢于为受冤的官员说话,而深受三司和百官的称赞。

李玉英看到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向上申诉,将自己受冤、弟弟被毒杀的全部经过都向陆炳说明了。

经过陆炳的查证审理,证明李玉英房中的情诗是她自己所写,并不是什么奸夫所送,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哪里去认识什么陌生男子呢?

而刻有“矢志不移”簪子,是郑王爷为奖励他父亲的忠心而特意送他的。

现场的鞋子,乃是焦氏买通家丁所做的伪证,

同时还查出了弟弟李承祖被继母所害的真相。

真相终于大白了,李玉英被还了清白,焦氏兄妹的恶行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陆炳也因此案而坐了指挥使的位置。


雨霁视角


这件案子,自然是非三言两语说得清的,在此,笔者就简单概述一下当时的情景。

明朝嘉靖年间,有一个千户家庭,李雄一家,李雄家中老婆死得早,只留下了一儿三女四个孩子,李兄虽然是千户,但也不能时时照料自家的这四个孩子,为了能妥善照顾家中子女,李雄于是便又娶了一名妻子,焦氏。

别看焦氏对李雄言听计从,实际上焦氏可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对待家中的四个孩子,焦氏可是恨得牙痒痒。

为何焦氏会这么仇恨家中的四个孩子?焦氏其实也为李雄生过一个孩子,但毕竟这个孩子年纪小,等到李雄死了,焦氏的儿子是绝对没机会继承李雄千户的职位的,毕竟当时的李雄还有一个儿子,一旦李雄去世,就是这个儿子继承爵位。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成功上位,成为长子,焦氏无所不用其极,对四名孩子极其残忍,毕竟李雄常年带兵打仗,不能回家,焦氏也便可以为所欲为。

本来焦氏只敢背地里动手脚,不敢从明面上动手,但谁知,李雄死得早,这时候的李雄之子才十岁,而焦氏之子也三岁了。

为了害死这个年仅十岁的孩子,焦氏让李雄之子前往边疆领取李雄的骨灰,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十岁的孩子独自出远门,基本有死无生,但谁知道,焦氏的小算盘落空了,李雄的儿子还真把他的骨灰带了回来。

为了继续害死李雄之子,焦氏决定将李雄的三个女儿给先收拾了,这样就没人再保护李雄之子。

三女中,最聪明伶俐的,也是最漂亮的,李玉英自然是首当其冲。

夜黑风高时,李玉英房外突然传出了杂乱的脚步声,李玉英赶忙穿上衣服,一副还没穿好,继母就已经跟舅舅来了,他们一来,就一口咬定李玉英私通奸夫,这时候的奸夫已经跑了,只剩了李玉英一个人。

为了冤枉李玉英,焦氏更是捏造了三个假证,其一,李玉英收藏的父亲的银簪,实为王爷所赠,却被焦氏当作奸夫所赠。其二,窗外灌木丛中的男子之鞋,其三,李玉英所作的,相思情诗。

在被焦氏抓住以后,李玉英被送往了锦衣卫的大狱,在牢狱中,李玉英什么口供都没有说过,对于李玉英来说,若是说了任何口供,就算是自己平冤昭雪了,焦氏的三岁儿子又该怎么办,最终,李玉英什么都没说。

除了陷害李玉英,焦氏还曾经将李雄之子,李承祖用砒霜害死,然而这件事,却也是被焦氏掩盖了下来。

当然了,法网恢恢,嘉庆皇帝为了讨个好名声,竟然下令让锦衣卫重查当年的诸多案件,其中就有李玉英这件冤假错案。

嘉靖皇帝就是做做样子,派出了陆炳去查案,但陆炳却是秉公执法,真的要翻案。

在狱中,陆炳见到了这名女子,李玉英,长得美丽,却是翻了偷奸罪,狱卒们也都是指指点点,感到十分可惜,听说了这件案子,陆炳也起了疑心,本就是待嫁的年纪,李玉英为何要做偷奸之事?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陆炳终于敲开了李玉英的嘴,李玉英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完完全全的告诉了陆炳。

首先是那个簪子,因为李雄曾经在王爷府中任职,深受王爷青睐,于是便赏赐了这跟簪子。

其次是那个鞋子,据焦氏所述,奸夫应该是一个魁梧的汉子,但那个鞋子却是显得小巧,完全不象是一个大汉穿的上的样子。而且窗外的路面上完全没有脚印的痕迹,难道奸夫还能飞出去?

最后是那首诗,女子写诗本就是常事,少年还可以无愁强说愁,少女为何不能?

经过调查,李玉英最终被判无罪,而焦氏以及舅舅,却是因为陷害李玉英,被判处了极刑。

陆炳此人,后来也成为了明朝唯一一个三公兼任三孤的官员。


魏青衣


下面看看这桩冤案的来龙去脉:

明朝正德年间,有一名叫李雄的千户,他膝下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其中二女儿名叫李玉英,幼子叫李承祖,原本他还有一位贤良淑德的妻子,但不幸的是妻子早逝,而身为千户的李雄因长年领兵在外又无法照顾好几个孩子,于是妻子死后他又续娶了一位妻子焦氏,婚后焦氏产下一子。

焦氏为人狠毒刻薄,因李雄时常不在家而处处刁难折磨李玉英等姐弟,尤其是李承祖,毕竟李雄官居千户,颇有家产,如果李承祖死了,那么自己的儿子就可以继承所有家产还有官爵。

正德十四年,李雄战死在陕西,按照规定,李承祖本该继承李雄的官爵,但焦氏却以“李雄战死沙场,尸骨未能周全”为由强令李承祖孤身前往千里之外的陕西去寻回李雄尸身,李承祖出于对父亲的思念和孝道背着行囊就去了,其实焦氏的目的是希望他死在路上,但皇天不负有心人,李承祖还是寻回了父亲的尸骨,焦氏看他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心中顿时愤恨难当,眼看着李承祖即将要承袭“千户”一职,她心一横便设计用砒霜毒死了李承祖。

李承祖终于还是惨死在了继母手中,死后他被焦氏之弟焦榕大卸八块,分批投入河中,再加上大姐被继母强行卖给大户人家为奴婢,小妹因试图逃跑惨遭焦氏毒打,身心俱疲,现在只剩下李玉英成为了焦氏的眼中钉肉中刺。


某一日,玉英在房中刺绣,突然听见“捉拿奸夫淫妇”,她还没反应过来,闺门已被踢开,焦氏,焦榕带着一群人来她的房间搜查,搜出一支刻有“矢志不移”得银簪,还有几首自己排遣寂寞时写的小诗,之后更是有一下人李强儿从屋外搜到一只男鞋,凭着这些焦氏便当场以“勾引奸夫,行为不端”的罪名将玉英送往官府。

后来玉英被送到锦衣卫,锦衣卫指挥使陈寅亲自审讯,为了急于结案,他轻信焦氏等人的状词将玉英判处秋后凌迟,而这期间,玉英一个字也没有说,她知道平常人进了锦衣卫的诏狱根本就不可能活着出来,说与不说又有何区别呢?况且弟弟已经死了,即便真的伸冤将焦氏伏法,那焦氏之子又该如何?他毕竟也是李家骨肉啊,所以矛盾之中,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绝望中她只能静静地等待着死亡。

但玉英入狱后不久,朝中就发生了“大礼议”事件,年轻的嘉靖皇帝通过为自己父亲争夺正统地位来打击杨廷和等一帮旧臣元老,以便加强皇权,巩固自己的统治,后来持续三年的大礼议以嘉靖皇帝的胜利而告终,俗话说,新人新气象,嘉靖皇帝胜利后,为了稳定民心,他便下令各地重新审理原先旧案,旨在恢复冤假错案。

其中被委派到锦衣卫去审理案情的是陆炳,陆炳后来做到了锦衣卫指挥使一职,他的母亲是嘉靖皇帝的乳母,与嘉靖从小玩到大,而且他本人也是武状元出身,能力很强,所以他执掌锦衣卫时权力远超东厂,是明朝最厉害的锦衣卫指挥使。陆炳虽然位高权重,但执法也算公正,为人还算坦荡。

虽然陆炳日后非常辉煌,但此时却还只是一名微不足道的千户,他来到诏狱后,认真复查,他发现行为端庄,性格沉稳,长相秀丽的玉英看上去不像是罪大恶极之人,但玉英一直不说话,她究竟有没有冤情,陆炳也拿不准,于是他命令狱婆一定要让玉英开口说话,狱婆也非常同情玉英的遭遇便反复劝说她伸冤,尤其是对玉英说陆炳为人正直,只要有冤情,他一定能为她洗脱冤屈。在狱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玉英决定写状词,将自己的冤屈一五一十的写了下来。

陆炳看着那一行行娟秀小楷,玉英字里行间的悲愤之情感染了陆炳,陆炳的内心深处也开始相信能写下如此深刻感人的状词的人一定是无辜的,于是他开始走访探查,虽然案子是上司陈寅审办的,但他丝毫不惧,即便有再多刁难,他都未曾放弃。

后来他找到了李承祖的血衣,也证实了银簪是当年郕王爷赠送给李雄的,最为重要的是玉英还是处子之身,又如何能勾引奸夫?拨开层层迷雾真相陆续显现。

最终陆炳成功的为玉英洗刷了冤屈,而杀害李承祖,陷害玉英的主谋焦氏,焦榕,同谋李强儿均被陆炳缉拿归案。

虽然玉英的冤屈洗刷了,但她的家庭也支离破碎,往日的温馨不复存在,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自古以来冤假错案就从未断绝过,能有玉英这等运气的实在太少,嘉靖皇帝下令重新审理冤假错案也只是出于统治的需要而不是真的想要为民伸冤,所以寻常百姓若是有了冤屈,大多只能忍气吞声,甚至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人如蝼蚁,命如草芥,这就是历代王朝老百姓们的真实写照。


咸鱼闲聊


这件案子是发生在明代嘉靖时期的一桩典型的“零口供”案例,所幸在锦衣卫副千户陆炳的审理下,烈女李玉英最终沉冤得雪,诬告人(也是行凶人)继母及舅父被下了大狱。

这件奇案与嘉靖朝的大礼议事件也有关联,在大礼议事件后,嘉靖皇帝为了收买人心,下令让锦衣卫处理一些陈年旧案,改善在民间的口碑。

虽然是下了这道圣旨,然而嘉靖帝本身不可能在这件小事上牵扯精力,做做样子而已。偏生派去复核案件的是一位耿直boy——陆炳。

陆炳并没有察言观色,做做样子,而是实打实的亲自下锦衣卫的诏狱去排查,果然让他揪出来这一桩烈女奇冤案。


这桩案子本来已经定盘,人犯李玉英准备秋后问斩。她犯的是什么罪呢?

李玉英的继母和舅舅告她勾引奸夫之罪。证据是所谓奸夫给李玉英的一只上书“矢志不渝”四字的银簪,李玉英的一首情诗,以及所谓奸夫流落在现场附近的一只鞋子。李玉英本是待字闺中的少女,遂被捉拿进锦衣卫的大狱(因为李玉英的生父是边疆的千户统领)。

奇怪的是,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李玉英始终一语不言,零口供。

李玉英本人生得容颜秀美,举止端庄,是监狱里唯一的狱花,众人十分怜惜她,陆炳派人过来复核案情时,就有好多狱卒帮她说话,引起了陆炳的注意。

在多番相劝之后,李玉英终于被打动,亲手写下了一纸冤屈。


原来,李玉英本是大家闺秀,生父李雄之前在王府当侍卫,因积累功劳,被升为百户。王爷念他忠勇,亲赐他一支银簪(便是案件中所谓的罪证),并举荐他升为千户,前往边疆效力。

李玉英,有姐妹各一人,下面还有一个最小的弟弟李承祖,一家人本来是幸福美满。可惜生母去世的早,父亲公务在身,为了给4个儿女提供照顾,不当没了娘的孩子,又娶了一房继室焦氏。

很快,焦氏又生下了一个小儿子李亚奴,对前妻所生的4个孩子十分厌弃,反正丈夫也老是不在家,因此有机会虐待这4个子女。

明代的千户职位是可以世袭给儿子的,焦氏自从生了儿子,就开始惦记这个职位,前妻生的儿子李承祖就成为眼中钉。

她经常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虐待李承祖,往小黑屋一关就是好几天,好歹还有三个小姐姐给他偷着送点饭吃,她们也都是少女,面对家庭暴力无计可施,忍气吞声。


忽然一天前线传来噩耗,父亲李雄血染边疆,英年早逝。

这一下子,姐弟4个的生存环境更加愈发恶化了。

为了达到整死李承祖的目的,继母居然派10岁的李承祖,前往边疆领取父亲的尸骨。三个小姐姐,明明知道是继母蛇蝎心肠,居心叵测,但也没有任何办法,李承祖一咬牙,孤身一人前往边疆。

也是他福大命大,一年后,11岁的李承祖居然背负着父亲的遗骸回归故里,姐姐们喜出望外,继母却恨得咬牙切齿。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继母伙同其兄长,杀死了年幼的李承祖,给自己的小儿子承袭千户之职扫清了道路。

眼见这三个小姐妹一天天长大,继母焦氏也怕她们走漏风声,对着其中最聪明的二女儿李玉英也下了毒手,伙同其兄长设计了这样一出诬陷的戏码,成功把李玉英送去了锦衣卫的监狱。


李玉英早就听说锦衣卫手段残忍、无所不用其极,明知是冤枉,也不敢申辩。其实李玉英心中真正所想,并非自己的冤屈,善良的李玉英是担心自己沉冤得雪,继母必将受到严惩,那么,年龄尚幼、刚刚三岁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李亚奴便没人照顾了。她不想让李亚奴再承受这样的痛苦,再加上她也幻想,自己一个人受罪也就罢了,盼望继母焦氏能网开一面,放过她两位姐妹。因此拒绝任何口供,一心求情愿受死。

在陆炳的调查下,很快就发现此案大有蹊跷。首先,陆炳敲开了李玉英的心弦,姑娘把事情全盘托出,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另外,陆炳也找到了王府,王爷作证,这支银簪,是他当年赐给李雄的奖赏。

而那首所谓的情诗,也是少女偶然之作,李玉英尚未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根本就没有机会结识所谓情夫。

那只遗落在现场附近的鞋子,疑点更多,继母买通的人证说晚上看到奸夫的背影,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而这只鞋子,尺码却很小。事发当日,当地有连绵的雨水,鞋子本该泥泞不堪,然而鞋底鞋面却一尘不染。

靠着这些过硬的证据,陆炳洗刷了李玉英的冤屈,继而查出了焦氏伙同兄长,杀害幼子李承祖的事实,李玉英姐妹们终于得以团聚,杀人凶犯也遭到了应有的惩处。

陆炳因此案,最终也做坐上了锦衣卫都指挥使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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