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起訴法院已立案,但被告不還錢也不接電話更不露面,還能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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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正常送達可以公告送達。如果能找上家可以向成年家屬留置送達。


毋龍飛律師


債務人失聯,也不上庭應訴,那債權人不是心裡非常之高興?未來開庭時,那不是任由債權人擺佈了?過去很多不法網貸公司常幹這事,很多網貸借款人都中招了。德先生教教大家:

1.法院已經立案並宣佈開庭日期,會將開庭通知傳達給債權人和債務人。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即使一方不出席也會照常開庭。其實大家用常識可以想一想,誰不在肯定誰就有可能更吃虧唄。法院傳達開庭通知,如果電話不通,那麼會按照其身份證上地址直接通過EMS寄送開庭通知,同樣也視為送達。

2.債務人失聯也不接電話,那很大概率就是開庭時不會到庭。不到庭就意味著無法有效舉證和質證,也無法駁斥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在很大程度上,債權人提出的證據就變成了唯一可信的證據。法院在經過審查證據之後會做出自己的判決,因為沒有人去反證,那很有可能採納債權人的證據,形成對債權人有利的判決。

3.有很多網貸機構在過去兩年就採用這種手段,形成了很多錯誤判決,或者有爭議的判決。採用的方法就是網貸公司偷偷起訴,抓住債務人不在本地,不懂法律知識,不到庭的弱點,形成有效的法律判決。之後用法律來強制執行,收回欠款和高額利息及其他雜費。

4.在2019年很多地方法院意識到網貸公司在鑽這個漏洞,所以針對網貸公司起訴小額借款民間糾紛時,立案就非常慎重,而且駁回了很多明顯涉嫌套路貸的網貸公司的起訴。有效的維護了債務人的法律權益。

5.在2019年中期,隨著國家加大整治不法網貸公司的力度同時,法院也出臺了職業放貸人懲罰制度。主要是在立案前就審查債權人是否屬於職業放貸人,一旦被認定,其訴訟利息請求將被駁回,同時進入法院黑名單,進行專門懲戒。

6.在此同時法院在立案前,也會進行放款資金的調查工作。如果發現放款資金來源有涉嫌洗錢、銀行資金轉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等,也會立即停止立案工作,轉交線索給公安部門進行刑事追查。

那如果債務人沒有出庭,在法院判決之後,應對法院判決不服怎麼辦?在上訴期內可以提起上訴,如果錯過上訴期,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要求糾正判決,重新審理。但如果已經進入到強制執行階段,那麼申訴都不能對抗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必須一邊履行強制執行要求,一邊提出申訴。

總結一下:如果打官司,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即使自己不能出席,也要寫成書面答辯材料寄給法院。否則有可能將自己置於不利之地。尤其是借了高利率的網貸之後,更要同法院合作,一起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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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這個其實是很麻煩的。

法院立案是好事,被告不還錢也不接電話,更不露面都是小事。因為法院立案了,會通知被告被起訴,要來法院應訴。如果被告故意不來應訴也是小事,因為法院可以公告,法院公告之後代表著已經送達,被告不接電話不露面,依舊代表著已經送達,那麼法院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做缺席審判。這依舊是有效的。

也就是在法院這一關,看起來已經解決了麻煩。但其實不然。

法院判決代表著法律意志,正常來說大家要執行,其實很多欠債的人,是拒絕執行的。這在民間借貸中更為常見。

一個朋友也是借錢給人家,後來不還,人跑外地去了。也是電話不接,還換了新電話。法院判決也下來了,但執行不了。

這時候雖然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法院沒有對方的財產數據,根本就沒辦法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前提是,要知道對方的財產在哪兒。而對於故意逃避債務的人來說,他肯定已經做好財產轉移、隱瞞的工作。這時候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是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法院就那麼幾個工作人員,其實是滿足不了這樣的需求。

那麼只能是債權方自己調查欠你錢的被告,究竟有哪些財產,而且是要有實證的,然後申請法院查封,或者是強制執行。


波士財經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也在辦案。你的問題很有代表性,也是訴訟過程中非常常見的一個問題,解憂君結合辦案經驗,現在給你支招,分享解決辦法。



一 審理階段怎麼辦

民間借貸的案子,你在法院立完案之後呢,法院辦理該案時會傳被告應訴。而你所說被告找不見,還不接電話,法院會有其他方法嗎,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走公告程序,也就是通過張貼公告書或者報社發報紙的形式,告訴這個人,我把你起訴了,你要按照文書中的時間來法庭,不來法庭要缺席審理了。這個公告無論被告能不能看見,都視為送達了傳票。

當然了,這個公告程序適用是有條件的,不能一上來就採用這種方式,必須是找不到人的情況下,什麼算找不到人呢,比如被告外出打工去了,或者躲避債務跑了等等,法院的送達人去了戶籍地及居住地尋找後找不見,並且電話也不接,或者接電話拒絕配合提供新住址的,也就是說找不到人了,才能使用公告程序。

也就是說即便是被告跑了,聯繫不上,是不影響你的案件的審理的,是可以缺席審理的,也是可以缺席判決的。



二 執行階段怎麼辦

當你的案件生效了,你需要去開一份生效證明,帶著強制執行申請書去立案大廳執行立案窗口申請立案。當這個案子到了執行法官手裡,法官會通過網絡和實地調查,尋找被告的財產,採取劃撥,扣押,凍結措施保障你的案件順利執行,如果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你的案子就會進入終本程序,也就是暫停執行階段,等發現他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是可以恢復執行的。

此時你需要做的就是盯著這個人,如果發現他回來了,你就通知執行局抓人,拘留即可。並且如果你發現這個人在某某某地有財產,只要是他自己的,你都可以報告執行法官,申請執行。

也就是說即便找不到人,也是不影響執行工作的開展的。



三 其他方法。

為了保證你的財產能夠順利追回,你在起訴時,如果被告有財產,你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比如被告有一輛車,你查一查車籍是不是這人的,如果是,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保全措施,在或者你發現這個人銀行卡里暫時還有幾萬塊存款,你怕他轉移後,你什麼也拿不到,你也可以申請保全他銀行卡內的存款,法院會在48小時內進行保全。目的就是保證你的案件順利執行。哪怕被告跑了都沒事,財產在保全內,人跑了,錢跑不掉。

當然了,保全是需要提供擔保的,擔保的價值跟你保全的財產價值相當即可,可多不可少,如果你保全錯誤給對方造成損失,你是需要賠償的,但是一般都不會安全錯的。


法律解憂君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您不用太過擔心,因為法院會通知對方到庭參加訴訟,如果對方拒不出庭,法院會按照您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做出缺席判決,下一步就是執行階段,等法院判決生效,而執行期間一過,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個時候法院就會根據您提供的信息,通知各個政府部門以及銀行,對面有存款就會直接劃撥到您的賬上來,有車有房就會強制拍賣,只有是能抵債的,都會把它變成錢了,直到還清您的借款為止。我國自古以來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們有法律,還怕這幫子老賴不成。當然,其實具體程序上,對您來講,還是有點複雜的,我們在這裡向您推薦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模板,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民事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文

  申請執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負責人:xxx職務:xx 電話:xxxxxxxx

  被執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職務:xxx

  案由:xxxxx糾紛

  請求事項:

  1、

  2、由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該判決確定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

  3、由被執行人承擔本案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對您的問題的簡要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敬請關注湖南解梵律師事務所,以後遇見什麼法律問題,也歡迎您聯繫我們,向我們諮詢,尋求我們的幫助,謝謝。


湖南解梵律師事務所


律師大劉說法:你只要準備好自己的證據即可,如果對方不來該案可缺席判決。

一、既然法院已經立案,要你不主動撤訴,法院一定會給你一個判決。

該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只會按照法律流程一步一步往下進行。你所陳述被告不還錢,也不接電話,更不露面,這是法院要考慮的問題,首先在立案後,法院要對被告進行送達,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被告不接電話,通常法官將會按照被告地址去他家進行送達,或者進行郵寄送達,如果還找不到人,那麼法院會進行公告送達(登報)。

二、你只需要準備好相應證據,等待開庭即可。

送達之後,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你拿證據原件,包括借款合同、轉款憑證,收款收條等,在傳票安排的日期直接去開庭。如果對方不來,法院也可依職權缺席判決,不影響你起訴的權利。

三、缺席判決之後,如果對方還不露面,那麼法院會對判決書進行公告送達。

這次送達之後,如果被告在15天上訴期仍不露面,那麼判決將生效,你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那麼等待對方的將是查封房產,凍結銀行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等。


劉律師Lawyer


法院已經立案,說明你的起訴的事實基本清楚。已經進入了起訴階段,被告不還錢也不接電話,說明其是一貫的消極對待。你要做的事就是做好訴訟準備,爭取獲得勝訴判決。這樣就可以通過判決確定債權 ,找機會申請財產保全。

建議你做好以下幾件事情:

01

法院立案後,代表案件進了訴訟程序,你需要準備應訴

作為原告,立案後只是開始了訴訟的第一步。接下來還需要做許多事情來應對訴訟。首先,進一步梳理自己手上的證據,立案只是需要初步提交一些證據。立案後需要你提交完整的證據目錄,需要認真梳理自己手上的證據,看是否充足,沒有的要想辦法收集和調取。

其次,民間借貸糾紛需要的主要證據是確定借款事實的真實存在。如果有借條之類和轉賬記錄是很好解決。如果只是口頭借貸,又是現金交付,那麼需要更完善的證據來佐證,比如其他人見證,借錢和交付的完整過程,或者聊天,要錢的錄音之類。

最後,要認真核對手上的證據看看是否足夠證明你的主張,不夠就需要補充和完善證據。

02

查找對方財產線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許多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都是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對方已經轉移了財產。

所以,認真查找對方的財產線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只需要自己提供等值的財產作為擔保,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了。如果自己實在沒有錢,也可以通過購買保單的形式作擔保,花小錢便可辦成。

將被告的財產查封后,當你勝訴的時候,被告還是消極對待,你才可以第一時間申請強制執行,實現自己的債權。

結語

被告採取什麼態度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他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只要他有財產,先把財產查封了,在審理過程中你不搭理或者直接不出庭,法院可以公告送達,並對被告缺席判決,這些並不用擔心,抓住財產並保全最關鍵。


悟法析律


這種情況其實已經對你很不利了。

雖然從法律訴訟程序來說,就算對方躲起來不露面不接電話,起訴文書可以公告送達,不影響開庭。而開庭時對方仍然未到也不影響判決,法院可以根據事實和證據缺席判決,然後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會調查、尋找被告的財產,找到後採取劃撥、扣押、凍結等各種措施來保證執行。但是被告的行為已經說明他打算賴到底了,肯定會提前轉移、隱匿財產,甚至連人都躲到外地去了,會大大增加執行的難度,最終能順利執行的概率很小。

對於債權人來說,在訴前如果知道被告的財產狀況,比如名下有房子、車子、廠房設備等,可以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隱匿財產。如果在執行階段瞭解到被告的行蹤或者財產新信息,可以及時通知執行法官。

最後要說,現在缺乏誠信的人太多了,錢能不借就別借。


上林院


這個並不影響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

被告不還錢,不接電話,不露面,不來開庭,這屬於常見現象。不過這些都沒事,都不影響法律程序的開展,只是會帶來程序時間的消耗以及增加原告相應的工作量。

既然民間借貸糾紛已經起訴到法院並立案,首先要申請財產保全。被告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財產直接關乎債權能夠得到清償。所以,為避免被告在法院訴訟中轉移財產或財產被其他法院所查封或被抵押、出租、處分等情況出現,導致將來沒有財產可執行或財產執行存在障礙,所以必須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當然,這個涉及你要繳納財產保全費和提供財產擔保。現在財產擔保可以通過購買財產保全險來實現。

不過,因為被告未到庭,很多事實無法得到被告本人確認,所以在事實認定及證據採信上,則需要原告方提供更加確實充分的證據,若證據不足,則事實認定存在較大麻煩,有可能面臨敗訴。

另外,若是你提供的地址無法送達,則需要配合法院提供被告戶籍信息以及法院公告,若公告時間到期,被告沒來,法院會進行缺席審理。判決生效後,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可。


葉律師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近期辦理的一個套路貸案件,套路貸案件中的借款人分為兩類,一種是借了錢後會按時還款的,另一類是借了錢之後還不上錢的,包括部分借款人甚至連基本的本金都不還。

不同的套路貸案件是不是應當定詐騙罪,在刑法理論上存在一定的爭議,比如純粹只有砍頭息這樣一個特徵的,借貸雙方約定的清清楚楚,到手多少錢、到期還多少錢,雙方都接受這樣的條件,出借方沒有惡意壘高債務、沒有惡意製造違約,不少借款人又按照雙方約定正常還了錢,此時如果說放款方是詐騙,可能很多借款人都不認同,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正常還款的借款人,是被動的接受辦案機關的調查,而沒有主動報案。

但是不少典型的套路貸案件,甚至是一些認定套路貸存在爭議的案件,辦案機關在認定被害人時也會忽視一個問題,很多借款人借錢後連一期利息都不償還,甚至連基本的本金也沒有償還。如果說對於不還利息的行為,辦案機關可以做出事後否定性評價的解釋,但是本金都不還,又怎麼能解釋的通呢?其實這部分借款人的借款行為本身就可能涉嫌詐騙犯罪,如果深究,甚至可能在借款時就根本沒想過要還錢,對於此類存在詐騙性質的借款人來說,把他們認定為案件的被害人,明顯是不妥的。

從民間借貸的角度,這部分借款人借錢後甚至連基本的本金都不償還,如果電話打不通、不露面被提起訴訟了,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當然這是民間借貸的角度,法院是認可真實的借貸關係的,放款方也往往會勝訴。

但是一旦立了刑事案件,局面就反轉了,辦案機關一貫的態度是對套路貸行為進行整體的否定性評價,否定借款行為的真實性,否定已經做出的民事判決,意思是連基本的借貸事實也不予認可,不區分本金和利息。

從客觀認定案件事實的角度,套路貸應當受到處罰;但是對於惡意騙貸,在案證據能夠證明連本金都不想還,完全沒有還款意願的,這也是詐騙行為,不能放縱利用被害人身份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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