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地下車位,為什麼物業每個月還要收60元的管理費,請問合理嗎?

鮑南1


買了地下車位,以為就能萬事大吉,最後又被物業索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並且,最後愛車在車庫被刮擦了,物業也都不會賠償......現實中,每天都有很多這樣的情況發生,業主也會諮詢律師這些合不合理。實際上,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說,主要是看你們當初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

如果你說合理吧,有些地域車位明確規定了為業主共同所有,針對這類車位,業主可以拒繳車位費。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從《物權法》可以看出,露天的佔用公共道路的車位、在公攤面積內的地下室車位、陸地開放式的車位,開發商都是無權收費、租賃和買賣的,都歸業主共同所有。


除了《物權法》規定的車位外,其它都是看物業和業主的買賣合同,如果開發商比較地道,可能就不需要雜七雜八的費用了

在國內,車主就是被宰的羔羊,沒錢還是不要養車為好。什麼油價上漲、高速費、停車費、養車費等,絕對讓人苦惱。這主要也因為城市規劃比較落後、車輛保有量比較大的緣故,使得停車位成為一種稀缺的資源。

所以,不少CBD的停車費都是30元/小時,但還是有不少人停車,而覺得停車費貴的,大可以選擇公共交通或者稍遠一點的停車位。


很多地方把車位拿來售賣,你購買後只是獲得了車位的產權,但還要繳納車位的公攤管理費用,俗稱車位的物管費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像你買了一套房子,你只是獲得了房子的產權,但是平時對於該居民樓的安全維護、清潔保養等諸多費用,還是要交的。車位也是如此,你僅僅獲得了產權,平時的打理還是需要物管的,所以收這個費用並不過分。


不過,如果車位合同規定的具體事項,業主委員會並不知情,完全可以通過全體業主審議和投票,進行表決

如果一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完全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來進行投票、表決。這可是合法的代表業主維權的法定組織。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如要了解更多汽車技術、資訊等方面知識,請關注“有車時光”。


有車時光


我們地下車位一年360,基本沒人打掃,沒人看管,外面車可以隨便停,有一次我家車位被佔了,讓物業幫聯繫車主,物業不管讓我們自己處理,我老公很生氣,收錢積極,服務更不上,哪有白拿的錢,從那次以後我家再也不交,物業那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正常出進小區門。


粉紅櫻花糕


座標山西太原,恆大的房子,房子和物業確實不錯,買的也不後悔,感覺性價比挺高,小區環境都挺好。重點來了,本人買了一個車位,地下車庫建設也沒問題,雖然出入口有點窄,車位有點擠,但是要求也不能太高,畢竟開發商卡成本和保證利潤。最想吐槽的也是每個月的管理費,100元。在太原市算最高的那個等級,我瞭解了一下,低的有40、60、80元,100真是算最高的了。首先交費合理,也能理解,畢竟維護車位是有成本的,但是在太原這座偽二線城市,而且小區也是郊區,這個管理費實在是高,心裡一直也不痛快,本來車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就不明確,所以這些問題要想解決也很難,哎,希望將來可以有個滿意解決吧。


sunshine65798


我買了兩個停車位,一個我的一個媳婦兒的,一個車位25萬(比我車都貴),每個車位一年物業費2400,一年我在家自己車位上停個車得花將近五千,沒辦法,物業負責管理維護,如果覺得費用高可以不買,買了就別在乎費用了,這跟買房子一樣,買房前都會問好物業費多少,覺得貴就不買唄


火燎金剛煙燻太歲


關於地下車位應不應該收費,怎麼收,收的合不合理,一直是眾說紛壇,今天說一下小站觀察到的幾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買的地下車位合不合理?

只要物業對於日常的服務到位,人情上是合理的,地下車位的劃線、日常巡邏、監控、人員成本等都是需要花錢的,買車位的錢是交到開發商,物業公司是什麼錢都沒有收到的;原則上要看收費合不合理,就要看物業的合同了,合同上面標註了收就應該收,免費就是免費,有很多開發商在物業招標時就會說明。

二.什麼樣的車位該交錢?

車位分為有產權與沒有產權的,有產權的咱們不多說,那沒有產權的又分為兩種:1.算公攤面積(可租不可售),2人防車位(不計公攤,可租不可售,租期不可超過20年,也有部分法院認為不可租也不可售)

買的時候看看籤的是什麼合同,如果是租賃協議或是使用權轉讓協議,再買的時候就要提出質疑,別買完了,以這個名義不交管理費。開發商和物業是兩個單獨的公司(包括開發商自持的物業也是兩個單獨的),賣的事找開發商,售後服務找物業。

三.怎麼收費、收多少,誰來定?

  • 物價局:收費標準國家是有規定的
  • 業主委員會:小區要是有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定價與收費必須與業主委員會進行協商。如果業主委員會提的建議,有小部分業主也不同意怎麼辦?找法院,起訴。小區所有重大事情,兩口子吵架不算,全部都是可以由業主共同決定。

在買車位的時候就要注意買有產權的,沒有產權,最起碼也要問清楚是什麼情況,確定使用權多少年。小站覺得如果物業服務的好,管理費還是要交的。最後再說一句,交管理費的時候問問情況,車位有沒有供暖,涵不涵蓋採暖費,別交完管理費再來個採暖費。

買房賣房,小站幫忙!


小站說房


首先來看看地下停車位的權屬性質,一般所有權是開發商,開發商通過買賣交易等最終變成了業主的。通俗一點講,其性質其實和房子住宅是一樣的,房子裝修入住後自然而然需要物業服務,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然要出錢(物業服務費)才有人來做事咯(比如保潔、設備維護、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等等工作),而一般大家交的物業服務費是不包括地下室車位的服務費的(有的人家無車位也包括進去就不合理,所以均為地上物業的服務標準),現在買了車位的車主既然要使用就要人員來服務,主要開支用來比如清潔、秩序維護、監控設備維護,人員工資,照明用電,消防等設施更換、維修,看著物業好像不要做什麼工作,就搞個衛生,要收啥子費用咯,當然,物業服務畢竟是個單位,還要有效益,不然誰來工作呢?

至於收多少一月的服務費合適呢,各地各物業的收費標準都不相同,至於想免費使用,誰來幫你來買單呢?


建築百科


合情合理。

這其實和你買了房子要交物業費是一個道理。

車位購買的是使用權,不包括其他服務項目。而車位所配套的保潔、照明、閘機、值守、巡邏等等都需要錢來支持。

所以如果沒錢管理,那麼你的車是可以停放在車位,但人家也可以不派人看管,也沒人負責進出杆閘機的運營,甚至默許外車進出,再或者起落杆壞了都沒人修,甚至排水系統無人打理,下暴雨直接把地下車庫都給淹了,這些問題車主們自己處理的了嗎?

你買車位是把錢給開發商了,又沒給物業公司,人家物業來就是來賺管理費的。

雖然物業普遍存在多拿錢少辦事的情況,但也都是要收的,否則管理沒有最差只有更差。你想獲得基礎服務,就需要額外支出他們用於人工和設備的費用,否則房子可以住,但沒人管衛生,電梯壞了沒人修,門崗無人看管,垃圾桶都沒人收,這還了得?


魚山小主


收取車庫管理費是完全合理的,因為物業單位提供了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安全保衛等服務,收入相應的費用是應該的。但收了費就要做事也是應該的,如果收費之後任然發生車庫髒亂差,車庫設施損壞無人維修,私家車位被強佔而物業無作為,甚至於正常停車的車輛被損壞等情況,物業應該負責。


橋邊紅藥為誰而生


不合理,這是鑽空子,應該取締,自己買的車位,車位周圍衛生自己打掃


佛手橄欖樹


地下車庫有電力設備運行費用,衛生費,照明,監控,消防,保安,維護等費用。收費是應該的。

但是物業收支不公開,小區還有盈利收入—廣告費。商家進場費。這部分就應該抵消一部分物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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