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强制办理门禁卡,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应否打击?

程林律师法律讲堂


你好,小区大门装门禁可以有效的防止非小区人员随意进出小区(比如推销员之类的),对小区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这固然很好,但是物业公司将门禁卡与物业费绑定,不交物业费就不让回家,这就违规是违规的表现了,至于你说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倒没有那么严重。



面对业主无正当理由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怎么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就规定了物业在面对业主不交物业费时,只能采取催缴或者起诉的形式来进行,当然还有一种大家和气生财,协商解决物业费缴纳的问题,但是绝对没有像你说的,以不让业主进门来威胁业主缴纳物业费。

为什么物业这么蛮横,但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目的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手段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虽然物业公司不让业主进门的手段有点蛮横,但是还没有达到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标准,比如没有保护伞、没有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所以不能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犯罪。但是,物业的做法不可取,也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打击。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法律咨询乔也


物业公司用门禁卡,强行收缴物业费,看着不合理,但你们仔细想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锦州这样的事也很多,甚至有很多人,取暖费都不交,他们蹭借邻居家余热,还很自豪的说,不交取暖费我家18度,我们交取暖费的,二十一二度,你们受得了,我们却很难熬,还不能说,惹不起,躲得起,只能花大价钱,躲离那些穷人,唉,唉,我真不知道,应该向着谁?🌹🙏🙏🙏


开心浪子999


物业公司强制办理门禁卡,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应否打击?大家好,我是城市问答专家@北京范儿。

物业公司这么做,肯定是违规的,也是违法的。当然,这还不至于归到黑社会的范围里,顶多算是强买强卖吧。因为,不交物业费可以去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讨要。不能用强制的方法,不让人家进自己的家,这可就涉嫌违法啦。这其实和我们去要账,可用的方法是非法拘禁是一个道理。把有理的事情搞成没理啦。

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收取物业费。这在很多地方都已经习以为常啦。尤其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就更是习惯啦。矛盾集中的时候是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年代。也就是九十年代的时候。比如有些农村搞开发,整个村都回迁,从原来的平房住到楼房里。人家就不习惯啊,早先住平房的时候,哪里有什么物业费啊,这些住户就大多会拒绝缴纳物业费,甚至连水费和电费都不交。

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住房条件的改善。北京的小区越来越多,即便是回迁户也渐渐的明白了,物业费的意义。物业存在的意义。当然,现在很多拖欠物业费的就是因为和物业有矛盾啦。什么矛盾呢?那是五花八门啊。比如入住的面积,绿化的面积有出入。比如车位承诺的是免费,可最后要收取服务费。比如物业费的定价不合理。等等等等。这都是业主和物业产生矛盾的原因。

可产生了矛盾怎么办?有很多解决的办法。法院起诉,市政府热线,街道居委会,都是解决的途径。如果您用拖欠物业费的方法来维权,可就错了。您这是拿着自己的错误去惩罚别人的错误。这就是失策的行为。因为您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您入住的时候都是和物业签有合同的,人家只要去起诉您,一告一个准 。所以,拖欠费用不是好办法,那只是在没有社会文明的时代产生的,叫做闹事的办法。现在的法治社会是不赞成这种方法和行为的。您要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作为物业呢?有业主拖欠物业费,我们是不是首先要明白人家的诉求是什么?一年几千块的物业费,如果不是有话要说,任何家庭也不至于拖欠。所以,物业作为服务单位,出现欠费,第一要做的是了解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去要钱。给人家门上贴欠费通知,甚至在门口的电子屏上打出人家的名字和房间号。这都是挑事儿的做法。您没有解决小区的问题,那么维权的业主就会越来越多。

即便是有恶意欠费的业主,物业在讨要物业费的时候,也应该先电话通知,再上门走访。最后再用法律的武器,当然,也不要直接起诉,可以先发律师函,最后没招儿了再走法院起诉这一条路。

其实物业和业主产生矛盾和个人之间产生矛盾是一个道理。比如两个人在街上发生矛盾,有一个人动手打了另一个人。那么挨打的人如果报警,就是这个打人的全责。如果挨打的也动手了,就是互殴,就全都有责任。那么如果有受伤的一方,不要用老百姓的思维去想,谁先动手的就是谁错误。其实警察处理问题的时候,就是看谁动手了,跟谁先动手没关系。动手了就是扰乱社会治安。两个人都动手了,是一样的。没受伤的一方就是要赔偿受伤一方的医药费。没有谁对谁错。

所以,我们说,物业在碰到恶意欠费的问题时,要用合理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不能以恶制恶。物业要明白一条,您只是一个服务机构,而不是执法机构。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不让人进家门了是吧?


北京范儿


物业应该取缔,物业的管理说到底就是街道委员会和政府市容市貌一揽子的,一个小区物业的好坏关系到方方面面更是市容的良好体现,更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体现,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范畴!而我们的政府却踢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利益熏心,导致物业公司和老百姓的矛盾升级,是社会主要矛盾!这不仅破坏了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更破坏了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绝对不是小事,政府不能正确对待,久而久之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介于矛盾激化,政府应该规范物业公司管理行为,坚决服务于民的思想,而不是盈利为目的!政府可以取消作为民生工程来做,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


牵手岁月59484167


现如今物业可能是是不招人待见的行业了。第一物业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以管理者自居,对业主发号施令,象这种企业先看看自己企业全称。第二、物业为了进入小区经营,先承诺自己服务质量会怎么怎么好,一但签合同进驻后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第三、想尽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等。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差的,有权暂时拒交物业费。


车夫2745


物业没有这个权力,物业只是所有业主们雇来的管家,拿着业主们给他的工资,为业主们看家,管理好安全,管理好卫生,管理好美化。代收电费和燃气费和水费就行了。


太空站103179748


物业已把自己当小区能主人管理者,随时就干涉业主的生活!因有安保卡着大门!根本就是拦路抢钱!还不报帐!业委会一起捣腾!


俞戎平6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上诉法院,物业不让业主回家,那肯定定性为黑社会。


长江以北的月亮


关键是业主可能不需要物业管理,我觉得交不交物业费应该由业主自愿,业主没有申请物业管理,也不需要物业去管理,物业可以强行去管理,然后收取物业费?这和收保护费有什么区别?物业费和保护费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自愿。


33云太极


物业所有人就有法定的物业使用权,物管费只是一个消费事项,不是业主使用物业的先决条件。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向法院起诉追索,其他任何限制,恐吓业主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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