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石家莊公佈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行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石家莊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迅速查辦了一批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

  • 案例一

2020年1月27日,贊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12315投訴舉報熱線轉來舉報,反映贊皇縣百姓大藥房4個N95口罩收款100元。

該局於28日對贊皇縣百姓大藥房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所售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該藥店以上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遂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價格違法行為,擬定罰款5000元,處罰程序正在進行中。


  • 案例二

2020年1月27日,無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無極縣壽康大藥房進行了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口罩沒有標價籤,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該藥店以上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不明碼標價的”的規定,無極縣市場監管局遂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三

2020年1月26日,無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無極縣正大藥房進行了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口罩沒有標價籤,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該藥店以上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不明碼標價的”的規定,無極縣市場監管局遂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四

2020年1月27日,行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行唐縣上碑大藥房口罩賣15元一包,該局立即對行唐縣上碑大藥房進行了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該藥房一次性口罩售價15元,未明碼標價,其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不明碼標價的”的規定,行唐縣市場監管局遂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價格違法行為,並對當事人擬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五

2020年1月24日,石家莊市橋西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石家莊萃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醫用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該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不明碼標價的”的規定,橋西區市場監管局遂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擬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 案例六

2020年1月27日,高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高邑縣天天好大藥房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口罩進價6.5元/盒,原銷售價7.5元/盒,在疫情防控期間,口罩需求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於1月26日大幅提高售價按20元/盒銷售,共銷售16盒口罩,違法所得200元。高邑縣市場監管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擬對該藥房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0元,並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1000元的處罰,相關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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