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的“征地补偿款”,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还有份吗?你怎么看?

草莓奶昔ru


笔者亲戚家才因修建高速公路进行了征地,

恰好也涉及户口未迁外嫁女的情况,获得了两项补偿:一是因征地而衍生的集体收益分配,二是未承包到个人的集体山林地的征地安置指标分配。

同时,笔者也从事过征地工作,也处理过同类问题,总的感觉是:

这种因征地而衍生的集体收益处置分配没有固定的、绝对一致的方案,具体的的方案须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讨论、通过

一、关于拟订、通过集体收益处置分配方案应遵守的原则。这也是社员争取自身权利的主要程序和理由。

(1)处置分配方案适当向集体经济组织中被征地成员倾斜。

(2)对本集体组织内“有地无人”“有人无地”“城镇户口有地”等特殊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分配。

(3)必须严格按村民自治的规定,充分酝酿、讨论和通过处置分配方案。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才能通过,通过后少数需服从多数。

二、关于户口未迁出外嫁女的具体情况分析。现实中来看地,可能涉及“有人有地”、“有人无地”两种情况。

(一)“有人有地”:即户口在也有承包地。这种情况下,

因征地而衍生的集体收益在分配时必须包含“有人有地”的出嫁女。

(二)“有人无地”:即户口在但没有承包地。这种“有人无地”的情况,需根据大多数社员表决通过的具体方案而定。实际操作中,大多是按一定比例纳入分配(有打半折,有按7折分配的,当然也有更少的),但也有与“有人有地”同等分配的(这情况主要是“有人无地”的家庭比较多,在拟订和通过方案时占了优势)。但也有可能不纳入分配,这主要是集体组织基本无收益或收益太少,更主要的是在一些城市拓展区或园区周边,因出嫁女一般不会迁出户口,社里多年前通过社员大会确定无承包地的外嫁女及其所生子女不参与集体收益的分配,并早已执行的。

当然,若征地时涉及未承包到个人的集体山林地的征地安置指标分配,也将在按村民自治程序拟订、通过的处置分配方案中明确。

综上所述,农村征地时,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能否获得集体的收益,既与其是否有承包地有关,也与社员共同形成的分配处置方案相关。最终通过的处置分配方案,也只能代表一部分人员的利益,难以评定是否最合理,也无法满足每个人的要求。

欲感受“三农微耕机”犁开土地的更多乡土气息,敬请关注@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衷心感谢阅读和点赞。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您好!建议您参考:

一、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外嫁女”可获得征地补偿的情况:

1、“外嫁女”的户口,在婚后仍然留在原村:确认是否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要因素是看本人的户口是否在此村中。

2、“外嫁女”与户口所在村,存在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意味着“外嫁女”,既需要承担对原村的义务,同时也可享有其权利,取得应当的利益。

谢谢!


俊理法律交流


“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从而对失地农民进行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只有名下或家庭有承包土地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资格分配;而安置补助费则只要求其名下或家庭有承包土地,并不要求是否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如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使用土地的人口进行补助,而不是按照家庭成员的人口进行计算补偿费。

对于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外嫁女”,需要考虑其嫁入另一村集体是否分配土地、迁入城镇户口是否保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做具体分析。只有迁入设区的市,其原有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对村子里的征地才是完全无权参与。

而针对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无论其是嫁到另外的村集体,还是城镇、设区的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成员的身份未曾改变,对集体土地始终享有合法承包权,满足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资格,所以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对村子里的征地补偿款是一定有份,从法律上表述为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京平雯)


京平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如果您在婆家没分地那么娘家的土地没到期不能收回,享受土地利益属于补偿对象。


德凯拆迁智律师


村子里的“征地补偿款”,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还有份吗?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作为村组的征地补偿款,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征地测量,按补偿标准计算后发放到户,若题主是外嫁女,户口仍在娘家,而且分配有确权的土地,那么分给你确权的那份土地征地补偿款你是有份的,包括村组提留被征地补偿款你也跟其他村民一样同等有份。

若你的户口在娘家,但你没有分到确权的土地,那你就没有征地补偿款,原则上按户口可分得村组提留地被征补偿款那部分。

供参考!


四川会理关羊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咨询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针对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无论其是嫁到另外的村集体,还是城镇、设区的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成员的身份未曾改变,对集体土地始终享有合法承包权,满足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资格,所以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对村子里的征地补偿款是一定有份,从法律上表述为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

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只要户口在娘家,婆家又没有分到土地,依照法律,什么都有,是外嫁女的合法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权剥夺。


手机用户52566831967


其实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法律来规定这种现象怎么去处理,一般都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自已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的。就象我老家以前修高速路征地补偿款一样,女儿巳岀嫁户口在,老人去世但土地在的这种情况,是大伙一起商良怎么分配,当然不会按百分之百来分,一般是正常金额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吧。


帅乡刘哥


有,只要户口在,说明承包土地也在。一般征地不管补偿多少,都是以户口和承包地为准。如果家乡离城市交远的话,只是象征性的补偿。


火起来才是硬道理


有,肯定有。不管在中国的哪个地方都有,唯一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自己家里分钱不均匀,进行吵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