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契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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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屋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契税标准

郑州市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契税政策,首套房契税政策不变,90㎡以下缴纳1%的契税;90㎡—144㎡之间缴纳2%的契税;大于144㎡缴纳4%的契税。二套房今后无论面积大小,均执行4%的契税额度。

契税缴纳

契税缴纳的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方可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契税征收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征契税。

2.正常的房屋权属转让或赠与,应征契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

3.房屋买卖交易撤销,若未完成权属转移,已缴契税应退还,若已经完成,已缴税款不予退还。 

4.家庭房产分割,对享有财产共有权的成员,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财产共有权却承受被分割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5.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征契税。

6.个人房地产投入自己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创办的独资私营企业的房产更名至自己名下,不征收契税。


房产大观茶


这说的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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