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不要再這樣燃放煙花了

警示!不要再這樣燃放煙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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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氣異常乾燥,森林火災風險係數高,各地已發生多起火災。然而,還是沒有引起一些人的重視,無視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野外燃放煙花,給森林防火造成極大的風險。2月1日,蕉嶺縣公安局抓獲一名在山林附近燃放煙花的違法嫌疑人,並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示!不要再这样燃放烟花了

2月1日上午,羅某(男,55歲,蕉華區人)在蕉嶺縣蕉華區礤背祭祖期間,使用一次性打火機燃放煙花,且燃放地點在山林附近,所幸沒有發生火災。羅某的行為被周邊巡查的工作人員發現,隨後蕉華派出所民警依法將羅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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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羅某承認了在禁止使用明火和禁止燃放煙花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的違法行為,並對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倖,置政府禁令不管不顧的行為深感後悔。蕉嶺縣公安局依法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羅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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