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發佈疫情防控指揮部令


貴港發佈疫情防控指揮部令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全面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等一系列重大決策,結合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3日零時起,在全市範圍內暫停部分經營場所經營活動和實行居民出行管控。

一、全市範圍內除農貿市場、生活超市、藥店、小區(村屯)雜貨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應服務經營場所之外的其他經營場所全部暫停經營活動,各正常經營場所必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二、嚴格控制城區居民出行。由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指導各小區落實工作人員在小區出入口做好出行管控工作。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1次,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藥店及加油站上班外,不得外出。

三、全市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村(社區)、小區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對拒不聽從村(社區)、小區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進行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委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四、對已發現和今後確診病例的村(社區)、小區等重點區域,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人員進出,僅允許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做好防疫防護措施出門採購生活物資1次,或者由屬地做好生活保障。

五、嚴禁一切聚集性的活動,包括打牌、打麻將、聚集聊天、聚餐、跳廣場舞等,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六、凡是來自武漢等疫區人員,我市到達過武漢等主要疫區人員,密切接觸過上述兩類人員的人員,我市現在湖北出差、休假、旅遊、探親等短時停留且計劃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貴港的人員必須主動向當地村(社區)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報告,並自覺居家隔離14天,出現發熱、咳嗽或其他不適症狀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告並主動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七、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便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八、全市部分經營場所經營活動恢復時間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九、對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行為可通過政府熱線(電話號碼:12345)進行舉報,對第一個舉報屬實者獎勵話費100元。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貴港發佈疫情防控指揮部令

貴港發佈疫情防控指揮部令


來源: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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