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果敢40


有什么不合适?

依我之见一一两孤寡老人不领证丶同居在起既合理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什么不合适。

一,“两孤寡老人”,意味着两位老人均属孤身一人,双方均无法律意义上的“夫或妻”,或者说双方各自夫或妻己经过世,这种丧偶后或本属孤身一人或各自原来的夫妻婚姻关系已依法自动解除,那么,在法律上来讲“两孤寡老人同居在一起”并不会侵犯我国的婚姻法律关系中合法家庭关系,他们同居在一起自然也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既然两孤寡老人同居不违法,那又有什么不合适呢?

二,”两孤寡老人不领证(结婚证)同居在一起”,在我国法律上讲也是允许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适龄男女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谓”婚姻自由”,即男女适格公民既有恋爱自由,也有结婚自由,也有不结婚不领证的自由。根据“法无禁止亦可为”的法律原则,如题所述“两孤寡老人不领证”是法律赋予他们二老的自由权,请问: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又有什么不合适?

我倒要说,干预两老人正常生活丶管闲事才是真正的不合适。


唐先明75443043


严防老头子的钱给吸金女人吸走,一到老头子到了病重,吸金女旋即脱钩。苦的还是老头儿的晚辈。我岳父就是这样的一个老头儿。岳母离开人世后,我们几个小辈也想给岳母找个老伴。但我岳父要找年轻的,结果找了个比自已大女儿大一岁的失夫女人。这女人和我岳父相差一辈,还叫我岳父为阿舅,后来他俩同居了,我岳父的退休工资都给女的管,早先两人去照过结婚照,后来女的将照片骗回去了,婚没有结,证没有领。到了有病总是给我打电话,那么自然也就我们陪着上医院。最后一次上医院检查得了癌症,结果闹翻了,说我们不肯尽孝心赡养父母长辈,还说她己经去咨询过律师,要将一子二女告上法庭,说这么多年了都是她在养他。我们商量后就再也没让岳父重回他在城里租下的出租屋,让给这女的了,岳父穿回一身衣服,拿回19元存折的工资卡离开了。几个月后我岳父病重,大小便失禁,这些事儿落到我的身上。八个月后我岳父重病离开人世。可惜,岳父一生下来只给儿子五千钱过。一个每月工资五,六千的人,苦了自已,没能给孩子留下一点积蓄,还让村民留下不光采的议论。所以,我奉劝老人,要有头脑,要擦亮眼睛,莫让吸金女将你掏空,还留下一个坏名声!


云淡风轻0605


我今年79岁,我老伴2001年春天病逝。至今18年一直鳏居。中间孩子们提出让我自己考虑后老伴的事,她们不干涉,但是我考虑娶了后老伴一定要影响和孩子们的关系以及增加不少麻烦事就拖到现在。

现在从老年人的角度谈一下老年人不婚同居的看法:

(1)老年人 不婚同居是无奈的选择

老年人思想比较传统,希望登记结婚,名正言顺。但是往往受到子女的干涉,遗产的分配是难题,经常闹得家庭鸡飞狗跳,打官司,对薄公堂。甚至死后怎么合葬也是难题。为了避免麻烦 ,不婚同居的老年人逐渐增加。(2)老年人同居是生活的需要

老年人爱生病,有了病还是老伴伺候照顾的周到。平常洗澡搓背都是老伴方便有耐心。

(3)老年人同居是感情的需要

老年人最怕孤独,能陪老年人聊天的子女凤毛麟角。有了老伴,不说话也不孤单。

(4)老年人同居是生理的需要

据说孔子请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女人什么时候停止性的要求呢?老太太笑而不答,从头上拔下簪子插在地上。孔子明白,女人和男人不入土,性的需求不会停止。

(4)没有必要道德绑架老年人

律师说老年人不婚同居不符合法律,有些人也说是老不正经。但是电视剧里年轻人婚前同居已经成为时尚。旅店男女开房也不要结婚证。老年人为什么要坚守道德底线呢?


李冠朝


这问题很揪心。有人说这是老不正经。也许在有些人心里,那俩老人是跳广场舞认识的,属于特喜欢撩骚的那种类型;又或许是那种衣食无忧后耐不住寂寞的饱暖思淫欲的类型;还或许是好吃懒做特会享受的类型等等。但是,题主已说明那是两个孤寡老人。再过个几十年,我们都老了,到那时候再来揣摩老人的心境,应该会更准确一些。今年国庆,我去乡下走了走,去两个老人家里叨扰了一天,是一远房亲戚。老夫妻俩,可热情了!忙着给我们做饭、摘树上的石榴和地里的辣子、领着我们在村子里转悠。那天,在整个村子里只遇见一家村民。也是俩老人。这个村庄真安静啊。周围荒地茅草丛生,许多农田荒芜着,小虫儿肆无忌惮地引吭高歌。由于很长时间没有人去踩踏,那些弯弯曲曲的泥土路面上,竟被杂草完全覆盖了。院子里有一口井,挺深,有五六米,每天都要打水上来洗洗涮涮,打水的吊桶不大,怕提不动。因有主人辛勤收拾,加上养了三条看门犬,让这院子里倒是有了些生机。要告别了,老人送我们到村口,依依不舍。小村庄渐渐远去,虫鸣狗吠依稀传到耳边。等我老了,我可不希望在这儿养老。我这么想。扯远了。没扯结婚证的事儿,尽扯这些了。是啊,婚姻法,大家都应该遵守。


手机用户62160232238


老年人只要自己注意点也没什么,也就是人老脸皮厚,孤寡老人更不会有人计较,最多有点闲言杂语,最主要走晚路多注意防摔倒。我们家乡有两个老人也就是要好的男女关系,都缺一个老伴,正好搭伙,家中儿孙滿堂,重孙都老大不小,双方年龄都是80多岁老人,相处得特好,老爷子去老奶处过夜,都是下午2~3点钟去,第二天上午9~10点钟回家,家中子女和外人你们爱说说吧,老脸也跟着乐,老爷子到临终气断不了,嘴张着…,家中儿孙想着是不是老太爷想着老奶来身边才好去天堂,孝子请老奶背过来,到了老奶说上几句,老爷子一断气走了。您说人间的爱情多么可敬可叹?上提的孤寡老人在一起,有什么要问合适不合适的,领证有啥用?老脸厚点,也就那回事!有爱才有情,有情人在一起,要得厚,吃得够。你们青年人的风流,我们俩孤寡老年也风光一回。…


用户50737781561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从传统的观念来看来是不适当的。但随着时代的变化,传统的观念也不断地变化。

现在年青人婚前同居见怪不怪,得到了社会的默认。同居后再结婚皆大欢喜。若同居后分手的,因为没有登记而相关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同理孤寡老人也有再婚恋爱的权利,他们也可先同居而后领证,或也可不领结婚证而分手。这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一真没有两理,对孤寡老人另立过高要求。

饱汉不知饿汉饥,老年人其实是最怕孤独的,越老越怕孤立。我已越来越体会到这一点。年轻时白天干累了,倒下去一觉睡到大天亮。而老年人长夜难天明,晚上睡不着,第二天精神恍惚。这种孤独和恐惧不可言状,极其难耐!被年轻人讥笑为怕死。

这种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德国是极其推崇的,合法的。这样同居第一互相抱团取暧,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为免费保姆。这样的结合是最佳的养老形式。一减轻子女经济、精力、思想情感的负担,因为我们这里请一个保姆没有三千元拿不下。二减轻国家和集体负担,可以减少养老院的投资。三没有经济和财产纠纷,死后财产各归各。

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反对父母再婚,就是涉及到财产纠分,影响子女的既得利益。用子女的话说,爸或妈的钱被别人用去了,房子被别人分去了。他们不领证,就没有财产纠纷了。

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养老方式,应该宽容,提倡,推广。让老人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

朋友听了我读这篇文章后说,谁都有老的时候,谁知道老了以后是什么状况?那两个孤寡老人同居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项!


印忠旗


针对这个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首先说明本人就是从事老龄工作的。按照我们要为老年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中,就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其中特别在关于“老有所乐”的细化分则上,就专门明确了要特别注重对寒室(丧偶)老人的心理抚慰,尤其是支持和满足他(她)们再婚,以保其暮年不寞,提倡全社会给予支持,任何人不得干预老人的婚姻自由,从中建议两点:一是不提倡走婚(即:不要两地分居,尽量能住在一起),二是最好是受法律保护,可以办结婚登,但不一定是强制。如果双方子女有异意的,由老年人协会负责召集双方子女共同会商,由老年协会出面调庭,俩个老人由两头各自的子女分别实行生养死葬,生前的生活费两边平出,病痛治疗各负各的,而且双方本人和子女互相不涉及财产分割。

就此方案下来倒好,光我们镇上一年就有十一对孤寡老人月缺重圆,再现晚馨,双方儿女也心安理得,还相应地减轻了心理负担,还真是有乐可为!

至于该不该办理合法手续这一块,应该是取决于两个老人的自愿,为了不伤害他(她)俩的心灵,我们没有强制规定,反正老年人再婚也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和负担,假如他(她)们还能生出个孩子来,最不放心的究竟是双方的儿女还是我们,这一点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罢了。


夹门神卜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爸爸病世后,我妈妈找了一个,他们结婚领证后(住我的房子里)一年,我大舅看我妈妈跟我继父关系好,他跑去我继父的女儿、儿子家说我妈妈要他们家的房产。让我继父的女儿他们来我家吵,让我继父离婚。我继父哭着说不愿意离开我们家,不愿意离开我妈妈,他说,他从来没有过过那么好的日子。但是他的女儿一定要他回家。他哭着回去了,后来我妈妈就跟他离婚了(我跟我女儿在瑞典,我的房子里就我妈妈一个人住,以后我都不知道这个房子怎么办呢?还要他家的房子吗?)后来他天天哭,天天打电话要来我家跟我妈妈在一起,我妈妈一个人,我也不放心,毕竟我们在瑞典,我妈妈身边有个人陪着也是好的。后来在我回去期间,他的女儿们在饭店里请了酒,把她们的爸爸送到了我家,现在我妈妈跟我继父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他们很开心很幸福。我们每天都有微信聊天。有我继父在我妈妈身边,我在外面也放心不少。我只希望他们俩老健康快乐!!!!!!



KerstinWU


真的是孤单老人能走到一起,真的让人高兴,只要一个能爱护一个,世上的中老年人都欢迎你俩,走到最后,为双方儿女减轻负担,为社会作出贡献,祝福你们。


大爱无疆283961496


应该提倡报团养老,不领证省着失去一方时产生财产纠纷,我岳母和后老伴是领了证的,共同生活了很多年,也很幸福,双方子女相处也很好,老头财产也很多,老头先走的,他家儿女就很紧张,百万财产按法律规定是老两口的,第一继承人是岳母的,我岳母因为原配走的早,和这个老头过时也没有什么积蓄,儿女也也过得去也没有钱,我们当时看出老头儿女很紧张,我们送老头时就表示当老太太走时老头的原来财产我们这面一分钱都不要,如果老太太愿意和原来子女过当时就可以搬出来,后来岳母同意回到我们家,我们就接回老太太,对方儿女也表示给老太太些钱,我们表示不要,我们生活还可以,后来我双方子女相处非常好,真跟亲戚似的,所以说人不能把钱看的太重,人活着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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