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任何交通工具都是由人操控的,不是你開了個車就不是人,道路上,人才是最重要的,包括你在內,所以,死了人,作為操控著可致人嚴重傷亡的汽車,往往責任會大一點,就算闖紅燈會錯,你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不代表道義上,你已經致人死亡了,就可以拍拍屁股不關你事,法律上,認為既然叛你負人道責任,就是認為有作為一個人,對別人因你而死的道義責任,你就應該做出一個人所該做的道義。


Ray神


人道主義賠償是必須的,你都把人撞死了,還一點都不賠償,像話嗎?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了只狗或者其他小動物,你還得扔幾塊錢在高速公路上呢!俗稱買命錢。你丫的撞死了人,難道人命不比狗命金貴嗎?我認為賠償是必須的,應該定為,每撞死一個闖紅燈的,肇事司機必須拿出來一百到五百元來給死者家屬,如果全家都被你給撞死了,就把以上數額的買命錢扔到地上就可以了。要不然陰曹地府會找你麻煩的。同意我的觀點的請點贊喔!


流浪在天邊的晚霞


首先你清楚自己在問的是什麼嗎?行人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在大多數情況下,即使是行人違章,機動車也會被判定承擔至少10%的責任。

其次,我不是在跟誰辯論這種定責合不合理的問題,凡是要跟我槓這個問題的,滾。

我只是在闡述,如果警察已經判定機動車要承擔次責的情況。題主務必要搞清楚,你在不服氣的,是這個次責,還是人道主義賠償。因為真的就是很多人在那堅持“我沒錯我沒錯”而混淆了這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警察已經定責,機動車必須承擔次責的,那就必須按比例賠償相應比例的損失。

如果認為定責有問題,請律師打官司,要求重新定責。

如果什麼都不做,既不打官司,又不爭對次責進行賠償,小心這個賠償會對你的信用及其他工作生活帶來問題。

以上是針對“別弄混次責賠償和人道主義賠償”這兩件事。

如果你確定你問的是人道主義賠償的部份,那這確實不是法定義務,你可以拒絕。


數據弟


什麼叫“人道主義賠償”,不認同。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生命你都可以兒戲,可想其他!對自己不負責任,還要連累別人,天理難容!這些個“人道主義賠償”的新名詞還是少出最好不出的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規矩壞了,秩序就亂了。我們希望人人遵紀守法,國家和諧,繁榮昌盛。


夕牛木41328046


出國旅遊過的人可能都有這樣的體會,就是出行前導遊要交待很多注意事項,其中就有過馬路必須綠燈亮走斑馬線,不能亂穿馬路,否則出了事故責任自負,基本所有人都記住並自覺遵守。可在國內就不一樣了,行人撞紅燈本身就違法了,結果還要駕駛員承擔責任,這和我們的立法有關,大家說的再多再好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關鍵是執法人員要理性執法,在認定責任時,敢不敢認定闖紅燈的行人全責?如判定行人全責,做為駕駛員一分不付別人也無話可說。至於道義上給不給補償那因人而異,給是一種道義和良知的體現,不給也沒錯,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共飲珠江


自己的安全都不放心上,憑什麼要讓開車的人為你的安全盡義務,自己違法造成的後果,憑什麼讓別人賠償。只有人人尊法守法,社會才會有公平秩序。


春天使者46


如果汽車進入路口時,沒有超速,盡到了減速觀察的義務,我認為可以考慮零責任!比如說通過人行道時車速已經低於30,且遇到行人時確實有採取規避措施的姿態!當然了,現實中大多數這種事故,車主都是有責任的!

另外,我覺得人道主義賠償的說法很不合理,如果是車主無責,那麼人道主義賠償為什麼需要無辜的人去承擔?我認為應該是政府承擔!

責任是責任,人道主義是人道主義,不能和稀泥!我認為可以規定,車輛在路口、人行道這樣的地方,撞死行人,必須擔責!但是不能說這是人道主義責任!


寫代碼的熊


撞死闖紅燈的人。還是要給與賠償的。原理是,車輛行駛中,司機的責任就是控制車輛正常安全行駛。在線路上設制時速和信號設施,目的是保證交通參與者共同安全。在行人與車輛之間,車輛撞死人的概率大於人撞毀車輛。故定性人與車事故中人為絕對弱勢方。在某種意義上講,車可控,強大,但可致人死亡。人可控,但弱勢難以至車毀滅。且駕車者死亡概率大大低幹闖紅燈者。同時,車輛通過信號燈控制路段,無論信號是什麼狀態,車必須按路速要求通過。同時駕車者有義務和責任注意觀察路況,排除障礙。這個障礙可以是闖紅燈者,也可以是前車遺灑物。原理上車輛可控,對某種路況可以減少對他人和自身的損傷,而有了無責賠償之規。這與闖紅燈者有理無理無關。而是對生命一種尊重表示。更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


宇外遊A


無論什麼情況,車撞了行人都必須起碼重賠(除了碰瓷),還不能一律按交通事故認定,更不能只是人道主義賠償。道理再簡單不過,一律按交通事故,一律人道主義賠償,就會正中報復社會者的下懷,就會草菅人命!行人撞紅燈有錯,有錯但不是死罪,是死罪也不應由車方來執行!


如全長極


作為人首先要有生命保障意識,俗稱第六感。有紅綠燈時,不管是車還是人都有義務遵守交規,行人亂闖紅燈發生死傷,行人就必須自行買單並賠償車主損失,在交法面前人人平等,沒有弱勢,強勢之分,這樣就可杜絕碰磁事件的發生。車和行人之間較量用一句話說明,外強中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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