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衡阳公安人口与出入境业务办理温馨提示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尽量减少人群在公安户政和出入境窗口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户政和出入境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建议非紧急事项暂缓到大厅办理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建议办事群众非紧急情况,暂缓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国境、户籍、身份证业务。目前,一些国家、地区已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施入境管制措施,赴港澳旅游签注已暂停,自助机、网上服务平台等受理渠道同步关停,建议近期有出国出境计划的居民合理确定出行时间,避免造成损失。对于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工作不受迁移证、准迁证本身有效期限制。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持迁移证前往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准迁证过期需要更换的,公安机关无条件更换。

二、建议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为最大限度隔绝病毒传播途径,市民朋友应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网上补领换领:对于居民身份证遗失、损坏、到期需补领、换领证件的湖南户籍居民,近五年内在公安机关办理过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工作后,通过公安服务平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户口业务、居住证网上办理: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工作后,在公安服务平台上选择要办理的业务项,按照平台公示的业务办理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由公安机关实施预审。预审通过的,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办相关业务;预审不通过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预审未通过原因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三、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即办即走

如确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身份证、出国境业务,建议您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入口进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办理过程中,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尽量减少逗留时间,离开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全市人民的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衡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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