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這件小事


暗戀這件小事

細想來,暗戀,於我不是小事。想當時,嘗視之為此生大事,而今日看,竟亦能笑說:哪堪是什麼瑣屑事!誰沒有些暗戀二三事?因此也不妨說出來一笑之。

現在能笑,可當時是絕笑不出來的。暗戀是怎樣的滋味?喜,怒,哀,樂,皆是你自己的,無人能分享。當然也有密友,能訴之一二,可任誰也無法解你心愁,你只能獨自領受。似在孤單的迷宮,不知往何方去,只走一步便一步,無計劃亦不敢計劃,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唯恐驚擾了秩序,頃刻爆炸,落得人馬俱傷。

那人,生得如何模樣?總之他處處都是好,看眼睛是眼睛,看鼻子是鼻子,眉目俊朗,舉止獨特,旁人未必覺著是好,心中卻自認為最佳,縱是換了誰都未及。眼裡只有其優處,愈看愈是熠熠生輝,連同那缺點也沾了幾分榮光,未覺有何不和之處。

他的一言一行,一笑一怒,處事之行動,閒時之喜好,且不論客觀正謬,皆認為是獨他之風采,多投之以讚賞。欣賞,亦不敢明目張膽,只遠遠地望,佯無心之舉。然暗地裡百倍地明察秋毫,挖其陳年舊事、蛛絲馬跡,樂此不彼,偶得一線索,有如發現新大陸,喜亦因他而起,悲亦因他而生,一往情深而全然不顧,悲喜皆不在話下。

暗戀這件小事

素日與其交流,偶或有話題契合之時,便竊喜洋洋而不自顧,一改往日,言語滔滔,一時天南海北都來了興致,有說不盡的話。而後細想,又追悔不及,不應得意忘形,留下壞印象,回味當時情形,設想對方心情,猜想他或因禮儀而寬容,或因不在乎而隨口附和,如此種種,唯恐他厭煩,暗裡警告自己下次當謹記。然下次再談天,很容易又忘記“教訓”,說到興頭上也不知時候了。

如此循環往復,便知“暗戀”總是如此,見他時,或得與他談天時,心中是抑不住的歡喜,完全忘卻了暗地裡的心酸,只覺天地萬物一時明朗起來;及至獨自一人時,方始嘗透千萬種憂愁——他可知我心意?或早已心有所屬而只視我為友?一想到他終究屬於她人,他所有的人格魅力、人生前程……皆為別人所擁有,他們將會美好著他們的美好,而一切與我毫不相干……霎時便覺這滿腔痴情不過多餘,卻又丟不下、拋不掉,作繭自縛而已。如此一想,哪裡能高興得起來?歡喜心情都給了他,無限心酸獨自嘗,若說:何苦暗戀?明明白白說出來不好?

可知,暗戀之所以為暗戀,皆因各種不確定、或因身份處境不相對,或已知對方心意不在自己,如此等等,只好暗藏一腔孤勇,遠遠觀望,細細記掛便罷了。若明瞭說出來,只怕弄得兩方難堪,各自疏遠,再沒法平心交往。有句話如是說:因害怕失去你,我願作一個安全身份,容許在你身旁,伴你一程又一程。

暗戀這件小事

若永能抱此心態——默默喜歡,那也還好,但“不知緣起,一往而深”,思念往往不受人控制,何況又是暗戀境況的思念——不得表露、不知前程,愈思念,時間愈乏味漫長,漸漸衍生焦急、失落、悲哀、自卑等無限愁緒,任思念翻湧折磨,卻不能轉移一二,萬般無計,只得透透地領受了!情至深處,卻不曾有靈犀,自是你這裡萬劫不復,他亦無感如同尋常,更覺同他緣分渺茫、人生於他無關,因而暗地裡淚光點點,亦是常有的。

我之暗戀,從不煩人。想來,所有暗戀者,亦如我這般,他的一分關心,能教你歡喜幾日,平凡日子也變得鳥語花香,他的半句冷落,卻也能讓你自覺卑微地遠退數萬步……卻不知,他之關心或冷落,皆非他本意,只因你過分在意,自尋煩惱而已。可是,若能理智看待之,識其無意,又想,何為傷害之最?竟是他的無感,根本未看你有何特別,連冷落都不會付諸於你。

當然,暗戀亦非全是苦澀,也有歡喜之時。有一點很是奇妙——無論何時,你總會聯想到他。你看路上人來人往,你看天氣響晴抑或陰暗,你看國事新聞時勢,或尋常人家柴米油鹽……明明與他並不相干,你卻總是聯想起他來,只需想起,就有微微喜悅,但只能在暗處,永不得說與他。

藏著吧,審時度勢,思量再三,還是此計為上。無處表露,便寫信。平時不見有多少感悟,一到為他寫信時,筆尖竟像得了什麼神韻似的,澎湃時如策馬奔騰,靜訴時似潺潺流水,歡喜時如晴空萬里,傷悲時若萬丈深淵……所有思緒訴諸筆端,只當他看到了、聽見了。然而,那一封封承載無限心事的信箋,只無聲地鎖在黑匣裡,永無光明之日。

就這樣,一日日,一月月,收藏著他的笑容、他的言語、他的生活、他的變化……那信箋愈積愈多,思念有增無減,期盼卻漸漸灰暗,日子愈久,變幻愈多,卻都與你毫不相干。苦澀嘗多了,便也不覺太苦了,年月久了,卻還覺如同一日。暗戀之毅力,皆因已成習慣吧?

暗戀這件小事

然而,藏得愈久,縱然信中與他談天千百次,卻仍不能與他自然平常而處。他的姓名,無論如何,不能像喚別人那般脫口而出;他的雙目,任是怎樣,不敢直視而四目相對;他的頭像和號碼,每於屏幕中無意拉到,竟都如做賊般迅速滑過,逃之夭夭。他有一點高興,便暗裡猜他是為誰,他有半句社交動態,心中直髮慌,料是因“她”而寫。雖不知“她”為何人,卻清楚永不是自己,心死時卻偏又重生,重生著又為他心死。

且說,那些信箋未曾為他公開,如同那些心事,永遠藏於歲月中了。結局處不免落入俗套,卻是暗戀最為慘烈之時。萬般思忖,此情無處可寄。一日,尋一理由,佯作瀟灑不羈,只說相識已久,聯繫不常,非同道中人,就此江湖相忘罷。說畢,決絕斷刪所有關聯,那人讀了留言,亦不再來尋。你道是我矯情之作,今我看亦是哭笑不得、稚氣愚昧,但哪知當日心情,惟此計方能斷絕之。

這便是“暗戀這件小事”,如今已不見那人了,數十信箋,亦一一撕毀了,只留得這件回憶,閒時說與你,一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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