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2月2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业务指引》(下称《指引》),明确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这类人员工伤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指引》表示,对就广州市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业务绿色通道,依法从速办理工伤认定。该绿色通道办理业务,办理人员(即医护防疫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限于省、市、区疫病防控机构成员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或涉医单位)。

(二)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相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三)用人单位及染病职工对劳动或人事关系、染病事实及病情诊断无异议。

(四)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申请书》,并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部属、省属、市属单位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区属单位由所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提出,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在受理环节上,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社保行政部门递交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申请书》,并按规定一次性提交申报资料。此外,办理环节上,医护防疫人员疫病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不需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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