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梅州梅江區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

記者從梅江區委區政府瞭解到,為進一步加快梅州城區的擴容發展,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實現一定的人口紅利,梅江區人民政府現擬為進城群眾、高等教育人才、技術工人等放開落戶政策,根據梅市府辦[2017]27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梅江區實際,特制定《關於放開梅江區戶籍政策落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一、 拓寬進城落戶的條件及需提交材料

(一)全面放開進城群眾落戶限制。

1、落戶條件: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務工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1年以上,同時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人員;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人員或被單位招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簽發常住戶口。

2、需提交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入戶申請審批表;

(3)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週歲或以上的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出生醫學證明》(或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或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4)居住滿1年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5)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證明,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6)入戶地址、房屋產權證明材料;

A.屬單位房產的,提供產權單位居住證明並同意遷戶的證明。

B.屬租賃房屋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業主房屋產權證明和房屋租賃協議;並由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C.屬無償居住的,提供房屋產權所有人出具的無償居住證明。

D.屬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E.屬遷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F.根據我區現狀,東昇工業園園區可自行成立集體戶,方便有意遷移戶口的申請人遷到就業地,其他社會團體、民營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可成立集體戶,不符合成立集體戶條件的,可與當地鄉鎮(辦)的招商辦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在轄區的派出所成立的集體戶進行落戶。

非戶籍人口根據放開梅江區戶籍政策落戶後,如遇再次因工作、生活性改變到其他地方,已不在梅江區工作、生活居住,根據省公安廳“一標三實”要求,非戶籍人口(含家庭成員)將戶口遷往新的實際工作、生活居住地或原籍,以免造成空掛戶,保證戶籍數據鮮活、準確和真實。

(7)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1年以上的繳費記錄。

轄區派出所對申請入戶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並製作綜合調查情況報告。

(二)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作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

1、落戶條件:全面實行農村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來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來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遷入就(創)業地。

2、需提交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入戶申請審批表;

(3)申請人的大專以上學歷證明或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4)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5)入戶地址、房屋產權證明材料;

A.屬單位房產的,提供產權單位居住證明並同意遷戶的證明。

B.屬租賃房屋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業主房屋產權證明和房屋租賃協議;並由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C.屬無償居住的,提供房屋產權所有人出具的無償居住證明。

D.屬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E.屬遷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F.根據梅江區現狀,東昇工業園園區可自行成立集體戶,方便有意遷移戶口的申請人遷到就業地,其他社會團體、民營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可成立集體戶,不符合成立集體戶條件的,可與當地鄉鎮(辦)的招商辦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在轄區的派出所成立的集體戶進行落戶。

非戶籍人口根據放開梅江區戶籍政策落戶後,如遇再次因工作、生活性改變到其他地方,已不在梅江區工作、生活居住,根據省公安廳“一標三實”要求,非戶籍人口(含家庭成員)將戶口遷往新的實際工作、生活居住地或原籍,保證戶籍數據鮮活、準確和真實。

轄區派出所對申請入戶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並製作綜合調查情況報告。

二、國家和省、市對戶口遷移准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見習記者】梁時禹

【通訊員】曾仕謙 鍾偉才 魏鍵華 鍾戈

【作者】 梁時禹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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