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善心匯”傳銷案


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善心匯”傳銷案


【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善心匯”傳銷案】

案情簡介:2013年,張天明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張天明陸續招募人員加入“善心匯”公司,開發了“善心匯眾扶互生系統”並上線運行。其以“扶貧互助”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善種子”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下線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046億餘元。


2018年12月,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1億元;判處其餘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019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


汪海燕點評


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善心匯”傳銷案

“善心匯”以高收益為誘餌,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旗號發展會員,通過網絡虛假宣傳,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的行為名為精準扶貧,實為非法傳銷。一直以來,扶貧幫困是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之一。“善心匯”的傳銷行為不僅僅是對社會經濟秩序的嚴重破壞,也是對國家扶貧幫困、致力於公共服務均等化事業的違背。


同時,我們還應當看到,很多傳銷行為具有極強的欺騙性和煽動性,在心理上佔據了一些有利要素。“善心匯”就是抓住了人民群眾的慈善心理,其信徒大多是弱勢群眾,生活不如意又不安於現狀,“善心匯”在他們面前把自己包裝成既能做慈善、又能賺錢,還能幫助其實現個人價值的平臺,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希望人民群眾在日常生活中擦亮眼睛,識破騙局,相信公安司法機關,避免或減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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