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可通过新版电子税务局"误收多缴退抵税"功能办理。
二、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三、操作说明
1.纳税人进入该模块,填写退(抵)税申请相关信息,带红色"*"的为必填项不可为空,深色区域不可填写修改,白色区域可修改,填写完毕并上传附件资料,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2. 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点击【确定】。
系统跳出提示"您的申请成功递交!"点击【确定】。
3.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办理进度
查询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理环节为已办结,即该项业务办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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