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10號

根據我慶元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現就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原則上暫停供餐。其中工業園區內的大中小型企業由工業園區負責通知;工業園區外的大中小型企業由經商局負責通知。

二、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等特殊單位及各鄉鎮(街道)的食堂,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確需供餐的,須事先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報備。未經報備擅自供餐者,一律嚴肅追責。

三、經報備後供餐的食堂,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在食堂餐廳就餐。倡導職工回家就餐。確需單位統一供餐的,由單位(科室)派代表分批分時段取餐分發或由食堂打包送餐。食堂對就餐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二)加強取餐過程防控。在食堂入口處設置體溫測量點,體溫異常者,禁止取餐。取餐過程一律戴口罩,取餐前要洗手。

(三)強化食堂員工管理。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含送餐人員)每日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制度並做好記錄。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一律佩戴口罩,嚴禁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人員上崗。

(四)落實通風消毒措施。加強開窗通風,一律不開空調。如是密閉的空間,要保持新風系統正常運行。每日對餐飲具、設施設備、場所進行消毒保潔,對加工場所、人員通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增加消毒頻次。

(五)嚴格食品原料管控。嚴格落實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驗收登記制度。禁止採購、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採購活禽及不明來源的其他食品。特此通告。

慶元縣應對“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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