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租赁住房、公租房业务暂停“见面”办理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各公租房小区经营管理机构办事窗口暂停现场服务,采取“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措施开展相关业务。

其中,租赁住房补贴复审业务全部通过网上审核予以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新申请及审核业务暂停现场办理,对于本月实际发生的租赁行为,待业务正常开展后,按照实际情况给予审核认定。前期需补正纸质材料的均暂缓受理,暂缓受理时间不计入补正期限,待业务正常开展后审核通过的家庭,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可2月计算。

政府投资公租房承租家庭的资格复审申请及审核业务暂停现场办理,承租家庭的复审期限可以顺延计算。

政府投资公租房的租金收缴、合同签订、房屋腾退、房屋报修、房源互换等业务暂停现场办理,承租家庭可通过电话向所在小区运营管理机构进行预约登记。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机构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上门为小区住户办理业务。

2018年度公租房递补候选家庭(第九批)集中入住工作暂缓办理,将视情陆续办理。

必要的法律文书,优先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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