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济宁市司法局立即行动,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1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疫情工作。

结合济宁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通知》,周密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成立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信息报送。

济宁市司法局设立指挥中心,对全系统的防范疫情工作进行指导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向各级指挥部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3

狱、所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

济宁监狱、市强戒所加强对狱、所的疫情监测,严格落实干警和罪犯(戒毒人员)每日体测和消毒工作。停止罪犯、戒毒人员和家属面对面会见探视,改为视频探视和亲情电话。对新入狱、所罪犯、戒毒人员进行14天隔离防范医学观察。狱、所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工作协调,获取卫生部门的支持,发现疫情上报局指挥中心的同时,及时和当地卫生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出现疫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