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撲克牌、麻將偷樑換柱詐騙錢財獲刑

1月21日,盤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利用玩撲克牌、打假麻將的娛樂方式詐騙錢財被指控構成詐騙罪一案。

本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夥同他人在景區、休閒山莊等地邀約他人玩撲克牌、打麻將,在娛樂的過程中,趁受害人不備,通過“亮牌”(同夥互相看牌)、“換牌”(同夥互換手中的牌湊大牌)或“偷牌”(將已出的牌偷出)等方式打假牌使被害人輸牌,然後讓被害人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給贏牌的被告人及其同夥的方式騙取錢財,然後共同分贓。被告人王某夥同他人共騙取受害人人民幣15.08萬元,數額巨大,因被告人王某在案發後自動投案,並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的諒解,故對被告人王某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隨著社會經濟的增長,群眾在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精神文明建設的需求也在進一步提升,各種休閒、娛樂的方式進入老百姓的生活,年關將至,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娛樂需謹慎,保管好自己的錢袋子,莫讓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