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的“燈官”是個啥“官”?

煙臺習俗 | 元宵節的“燈官”是個啥“官”?

  若碰上有的人善誇海口卻做不成事情,或有的人沒有什麼真本事還愣要充大個,對這樣的人,膠東人就會說他:“你真是個燈官。”甚至直接稱其為“你就是個燈”,說:“你就和個燈兒一樣”,說人是“燈官”、“燈”,有貶低人的意思,表示看不起該人甚或有辱罵對方的意思。

  這個燈官是什麼?就是報燈名的官。農曆正月十五又叫燈節,主要的活動就是觀花燈,花燈有多種,皆有名,報燈名者即為燈官。京劇《打龍袍》裡就有“報燈名”的燈官,穿官服,鼻樑上抹白,是京劇行當裡文丑的形象。

  煙臺海陽行村鎮庶村正月十五晚上有“跑燈官”習俗,也叫“報花燈”,與海陽大秧歌相結合,模擬知縣巡察民情的場景,全村巡行一遍,走在隊伍最前面的是鑼鼓隊,之後是秧歌隊,再後面是衙役,手舉“迴避”“肅靜”的牌子,中間是京劇文丑扮相的地方官,也就是報燈名的燈官,再後面是騎馬的知縣和知縣夫人,整個隊伍大約有上百人,加上圍觀的村民,滿街都是人,大家簇擁著隊伍行進。每走到掛燈的人家門口,知縣便要燈官報燈名來聽。

  張掛彩燈的人家門前早已擺好鞭炮,主人等候在門前,隊伍還沒到門口,就開始燃放鞭炮和禮花迎接,燃放完畢,知縣喊:“傳地方!”衙役應聲:“哦——”地方官應答:“到!”知縣問:“這是盞什麼燈?”燈官便根據彩燈的造型和這戶人家的情況來報燈名,說一段吉祥的唸白,或者是傳統戲臺上的報燈名:“這是盞一團和氣燈,和合二聖燈,三陽開泰燈,四季平安燈,五子奪魁燈,六國封相燈,七星高照燈,八仙過海燈,九子十成燈,十面埋伏燈!”或者是即興編說:“大人在上仔細聽,細聽在下報燈名。這盞燈真是強,年年有餘最吉祥。風調雨順收成高,生意興隆達三江。”每次報完,知縣便說一句:“這真是一盞好燈。”眾衙役附和道:“好燈!”所有在場的人也不由會隨聲高喊一聲:“好!”之後隊伍繼續前行,到達下一家。一樣的程序重複走下去,變化的只是燈官的報燈名內容,或祝生意興隆、五穀豐登,或祝家庭幸福、事業有成,或祝子女學業有成,前程錦繡。

  燈官是元宵節夜晚的主角,他帶領人們跑遍整個村子。這個官有名無實,無權也無勢,因此,說是官卻不是官,也沒人把他當官,甚至由於當了這個官而成為人們嘲諷他的由頭,正因為這個燈官沒有級別,也管不了事,所以生活中人們稱沒有能力或作為的人為“燈官”。可是在這個晚上,他就是“官”,雖然他只有這一個晚上“做官”的權限,卻實實行使了一把自己的“權力”,那就是為父母官報燈名,給人們送去了歡樂,也借他的口表達對普通百姓人家的祝福。僅憑熟悉所有人家情況這一條,他就是個讓人尊敬的“好官”。

  民生疾苦確實是要走到民間才能體察到的,無論什麼時代,希望官員們也要少些形式主義,不能像知縣大人騎在馬上走一趟那樣只是露露臉,做做面子工程。若真的像燈官一樣熟悉每家每戶老百姓的情況,何嘗不是個好官。

文 / 蘭玲

原文發表於《煙臺晚報-煙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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