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号)


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号)


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四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建立完善网格化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对外来人员严格实行“四问一测一登记”(问来自何处、乘坐交通工具、家庭住址、身体健康情况,测量体温,登记联系方式),全县乡村组出入口、小区门口人员及车辆进出入一律监测、登记,最大限度减少社区、村组人员、车辆流动,消除感染传播风险。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乡、村组、社区报告。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县外返回人员,须在2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乡、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乡、村组、社区备案。

七、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众娱乐,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除疫情防控和民生类重点企业外,非特殊情况,严禁各单位在2月10日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瓜。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对居家隔离的重点人员认真落实“六条严格要求”,由党政领导、医护人员、网格员、社区干部与居家隔离人员建立“温情家庭”微信群,通过视频方式协调、调度在居家隔离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亲情关怀。

十一、指定专人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管理、禁止私自外出,定时测量体温、疏导情绪,代购或提供生活必须品,居家观察人员分房居住、分餐吃饭,不近距离接触家庭成员,一旦发现异常,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十二、在县城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市场、商场、车站、疫情检查站人员密集区和乡集镇、村及较分散的组等重点区域,设置废弃口罩及医疗废弃物品收集箱,对收集的废弃口罩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

十三、全县医疗销售场所全面实施退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实时掌握药品流出动向,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强化医药市场药品、口罩、消毒液等医用民生物资巡查监管,防治疫情扩散、哄抬物价。

十四、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九带头九严禁”纪律措施,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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