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唯才是舉”最早出自魏晉之際曹操的《求賢令》

“二三子其佐我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含義是不論品德的高低,只論才幹,才能卓越之輩,就可以進入朝廷做官。“唯才是舉”強調優先以才為選拔原則。

魏文帝曹丕始創“九品官人法”後逐步完善形成“九品中正制”,慢慢地高門大族就掌控了入仕之道,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政治格局。

“唯才是舉”強調才華,“九品中正制”則強調品德,才與德的矛盾就貫穿於曹魏與西晉,體現了西晉政治走向的變化。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魏晉之際,為了適應當時的政治發展,出身孝廉的曹操堅持“唯才是舉”的用人方針,並受到儒家思想的干預

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瞞,雖是太尉曹嵩之子,但是曹嵩是宦官曹騰的養子,所以曹操是宦豎之後,當時的人多鄙之,在東漢末年,群雄兼併,曹操懂得才華的重要性,自小便喜愛與名士交往。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二十歲的曹操被州郡舉薦為孝廉,前往洛陽做官,身為孝廉出身的曹操,卻在掌握政權期間,堅持"薦賢任能,唯才是舉"用人方針,但在三國混戰期間,曹操受到官僚集團的束縛,不能完全堅持“唯才是舉”取才方式。

曹操一共發佈三道求賢令第一次是在公元210年,這是赤壁之戰的第二年,曹操頒佈求賢令,言辭懇切,詔令中確立了“唯才是舉”選才方式。並且完全否定了如果繼續用舉孝廉的方式選官的話,那麼無法開創霸業的說法。

當時的政治環境影響了曹操的政治方針,一方面曹操打敗了宿敵袁紹,打敗了北方諸侯,基本上統一北方。其中袁紹勢力雄厚而且世代公卿,曹操戰勝袁紹,這無疑是才能戰勝世家的表現。

另一方面赤壁之戰曹操戰敗,礙於江河之險,曹操無力再向吳、蜀討伐,這時恰好是一個政治飽和期。所以在這一時期,曹操提出“唯才是舉”的政治方針,既是對時事的深刻認識,也是對以後魏國發展的高瞻遠矚。

第二次求賢令的頒佈是在公元217年,曹操再次頒佈求賢令,重申“唯才是舉”的標準,曹操認為卑賤之人雖然品德並不高尚,但並不妨礙他們自身成就偉業。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不仁不孝”的吳起因少時不得志,鄉里人輕視、誹謗吳起。吳起憤怒的殺掉他們。對母親立下誓言,不成功絕不回家。在他的母親死時,吳起真的沒有回家。

在當時,這種行為視為不孝,於是他的老師曾申和他斷絕關係。吳起棄儒學兵,最終變法青史留名。

曹操非常贊同管仲的德才觀,在建安八年,曹操明確表示賢者居高位,不能尸位素餐。

在魏國建立後,在代漢自立的道路上,大權獨攬的曹操已經沒有對手,於是曹操頒佈了第三道求賢令,這時求賢的目的與標準更加明確清晰。

雖然曹操在起家的過程中,得到了穎川士人集團的支持,但是對於士人並沒有實質上的重用,曹操這點與地方豪強並無二致,曹操早年因為卓越的操行、品德和儒學背景被舉薦為孝廉,所以曹操無法擺脫儒家的道德觀影響,“唯才是舉”的政治思想始終無法避免德行的干預。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的確立,但在實施過程中雖受到了多種方面的影響與制約

魏文帝曹丕繼承了父親曹操的執政思想,肯定才能的重要性,黃初元年,魏文帝頒佈詔令公開求才,黃初二年公元221年,魏文帝再次頒佈詔令言:“求才於仕,不拘戶口”

魏文帝力求突破漢代選才框架束縛,突出才能的優先地位,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以及黃初四年夏,魏文帝認為有才的人,不拘年齡,設立五經博士和太學。加強國家對儒學的建設和指導。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魏文帝曹丕即位後,大刀闊斧地進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其中最可圈可點的就是一些選官制度的復辟。就像“九品官人法”和“鄉評和考績”制度,但是朝臣也有反對改革,認為背棄了儒學傳統。

但是這無疑是曹丕在代漢自立建立曹魏政權的妥協,藉助世家大族的力量,幫助曹丕稱帝。

(一)九品官人法

魏文帝曹丕命尚書陳群根據現在的朝政局勢,創立一種選官制度,陳群於是創立了“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實際上是“察舉制”的另一表現形式。

“九品官人法”的內容是,在各個州郡選擇有見識、有名望、有眼光識人善用的官員任“中正”,查訪評定州郡人士的品德才華等級,等級有九種,分別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與下下,吏部將這九等作為授官的依據。

魏文帝、魏明帝當政時,“九品官人法”得以貫徹,曹芳時,權臣司馬懿當政,再在各州郡加置大中正,所以有大、小中正的區別。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隨著政治環境的變化,制度後來演變成只在名門望族中選拔官員,以至於後來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到了隋朝時“九品官人法”制度被廢除。

(二)鄉評與考績制度

隨著“九品官人法”的實施,鄉評與考績制度應運而生,鄉評考的是品德高低,考績指的是實際才能。在魏明帝時期,社會風向轉變為批評曹操過分注重“唯才是舉”導致社會道德低下,文人紛紛要求魏文帝確立選舉的道德標準,認為道德比才幹更重要。

(三)群臣對恢復舊制的不滿與批判

魏國的朝臣認為因為恢復舊制才使得政治腐敗,恢復曹操時期的“唯才是舉”的策略並不可取,朝廷應該加強儒學教育,重塑社會道德標準。

其中夏侯玄的言論抒發了西晉廢除“九品中正制”的心聲。高平陵事變後,司馬懿集團急於為政權披上合法性外衣,大肆批判曹爽集團驕橫奢侈,對曹魏政權貶低道德標準不滿的文人,趁機批判“九品中正制”。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選官制度最終由“唯才是舉”變為“九品中正制”,在眾多意見的議論之下,九品中正制在“才”與“德”之間搭建平衡的橋樑

新建立的西晉王朝繼承了曹魏的九品中正制,並且讓司徒府主持典選,使之加強中央集權,架空地方權力,力求在香評清議與考校政績中達到平衡。

晉武帝泰始四年,晉武帝頒佈詔令,確立了優先選擇以德為標準的選才原則。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但是關於九品中正制廢立,西晉朝堂上的討論絡繹不絕。其中最有名的議論是尚書左僕射劉毅的“八損說”,明確指出“魏立九品,權時之制”,認為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使得政治混亂

“立政者,以官才為本,官才有三難,而興替之所由也。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偽難明,三也。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

劉毅的結論說明了當代文人渴望以道德標準價值迴歸的信念,但是鄉評和考校制度存在明顯弊端,大多數人認為應該在“才”與“德”之間找到平衡點。

但是也有主張廢除九品中正制恢復鄉評制度的人,認為

“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誠非經國不刊之法也。”

恢復漢代鄉評土斷制度,但是西晉通過佔田法確立了莊園經濟。世家大族掌握州郡的話語權,恢復鄉評土斷政策,只能使得地主階層與農民階級矛盾日益加重,不利於加強中央集權,所以這種政治思想並未得到西晉統治者的認同。

也有大部分文人要求廢除九品中正制,恢復曹魏初年的唯才是舉,認為吳起雖然不孝不義,母死不歸,殺妻求官,但是威能振諸侯,讚頌吳起政治策略與才華。這無疑是曹操的“唯才是舉”的重申,並且說

“今臺閣選舉,塗塞耳目;九品訪人,惟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則當塗之昆弟也。”

這也表現了曹魏與西晉官僚政治制度還存在著巨大活力,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還未達到頂峰。

西晉王朝是九品中正制建立、完善的關鍵時期,但是朝臣始終不放棄廢止九品中正制的努力,西晉在安撫朝臣與文人的同時又堅決實施九品中正制,這說明了西晉政治統治妥協性與雙重性。

“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從魏晉之際的選官之道看統治變化

新晉升為皇族司馬氏在維護氏族特權的前提下,努力保障自己的皇族特權,為了保證官僚政治與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選賢舉能,確立以才為優先選擇的選官制度。

所以可以看出,曹魏雖然堅持“唯才是舉”的選才方式。但是並未放棄道德化的堅持,在“唯才是舉”原則下,有限度的恢復漢朝的選拔制度,加強了儒學的道德化教育。魏文帝的“九品中正制”更是努力地在“才”與“德”之間搭建平衡的橋樑。

西晉繼承了曹魏的選官制度,確立了九品中正制,但是在特殊的政治經濟條件下,時人對九品中正制的廢立不盡一致,曲折的反映了西晉朝堂上政治的變化。

參考歷史文獻:

《晉書·段灼傳》

《李重傳》

《求賢令》

《劉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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