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检察机关两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呈现人际传播、接触传播等特征。案件管理大厅又是对外接触主要部门,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及律师接待工作事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防控疫情、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现就当前特殊时期农垦检察机关两级院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案件受理工作方面

农垦检察机关两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1.两级院案件管理大厅要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两级院案管部门应当与同级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2.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开展内部卷宗移送。检察机关内部的案件移送、流转,原则上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邮箱等传输电子卷宗,或者以机要交换方式集中移送纸质卷宗,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


3.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外部卷宗、法律文书移送。检察机关与其他办案机关之间移送案件材料,要积极协调相关办案单位、办案部门,通过刻录光盘或者机要专线邮寄送达方式移送。


4.切实保障电子卷宗制作传输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作电子卷宗,确保目录、内容完整一致。

律师接待工作方面

5.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两级院案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6.引导网上办理、电话查询。两级院案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两微一端”以及在案管大厅张贴告示等方式发布通知,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等。


7.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实物传递。律师需要递交相关案件材料的,要主动与律师沟通,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


8.强化服务意识,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耐心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案管大厅管理工作方面

9.案管大厅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定时消毒、通风,值班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和消毒设备,并做好对来往光盘、案卷文档的消毒,商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来访人员的体温检测。


10.有针对性地完善并落实案管大厅值班制度。充分发掘内部潜力,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在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保障案管大厅有序运转。


11.两级院案管部门要通过本院的“两微一端”等方式向律师和社会公众公开值班电话,要确保电话有人接听、礼貌接听,及时处理、解答相关事项。


案管大厅工作恢复正常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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