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上牌後為什麼很多人把腳蹬拆掉?

junray


一場窮人與富人的路權分配爭鬥。對窮人來說,電動車是解決交通出行最經濟的方式,窮人嘛,基本住城中村或老城區,道路狹窄,也沒有停車場,買了汽車也不實用,走不了也停不下,最主要是也買不起養不起!很多人也是靠電動車養家餬口,上下班通行,送快遞,送外賣。

再說富人,一般住新開發的小區或別墅,道路寬廣,有停車場,也消費得起小汽車,汽車出行能遮風擋雨,上班可以用,自駕遊也不錯,有條件誰不想買汽車?

再說公共交通,公交車站雖然多,但是得看繁華程度,越熱鬧地方站點越多,公交車次也越多,越偏僻站點越少,車次也少,但繁華熱鬧的地區基本也是富人多,偏僻地區窮人多,地鐵站也是這麼個理。這個公共交通說白了也是便宜了富人,公交車雖然方便,多數公交23:00後停運,可是23:00後人們就不用出行了?而且無論對富人來說還是窮人來說,它始終解決不了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你說可以選擇出租車,但是注意,出租車出行費用還是比較高的,無論窮人還是富人,從理財角度出發,都不喜歡長期用出租車出行!

迴歸到主題,窮人出行還靠電車,電車能走小巷子,能停家門口,關鍵是能買得起,充電也不貴,窮人唯一的便捷出行方式,所以買電動車的人就多了。汽車也一樣,富人買了汽車可以開進小區停樓下,極大方便了出行,所以買汽車的人也多。那麼問題來了,汽車越來越多了,電動車也越來越多了,可是原本的道路就那麼寬,擠進去的車越來越多,路不夠用咋辦?你說可以拓寬,拓寬也不夠了咋辦?因為車真的太多了,遠遠超過開挖新公路的速度,這時候問題就來了,交通堵塞!富人會說電動車干擾了他們行駛,加劇交通擁堵,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事故頻發,肉包鐵危險。所以應該禁止電動車出行!電動車是窮人最便捷經濟的出行方式,禁止電動車等於剝奪窮人的道路使用權。同樣問題,富人駕駛汽車難道就沒有其他問題了?在稀土如金的城市土地下,汽車體積大,佔用更多道路和土地資源,汽車排放的汙染問題,汽車也會發生交通事故,而且傷亡率比電動車大多了,國家為什麼不禁止汽車!國家投資這麼多錢建設公路網,同為國家公民,富人可以開汽車在上面馳騁,盡情享用路權!窮人的電動車不能上路,被剝奪路權!(我這裡所理解的窮人指最低層的老百姓,富人是相對的,在路權分配上只要買得汽車的人,我理解為富人)




明知道72863001


因為只有咱普通騎電動車的老百姓才知道,電動車的“腳踏”是多麼雞肋,多麼不實用的東西!……不實用的東西!……不實用的東西!

1.買電動車本來就是為了解放雙腳,電動車可以有45-55公里續航里程,滿足上班、買菜等短途出行綽綽有餘,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根本不需要到助力。誰還閒著沒事幹,天天把電跑光,瞪著腳踏回家?那還不如買輛自行車呢!再說了電動車你踩得動?一頓操作猛如虎,還不如下地推著走。磚家們應該沒有體驗過吧!

2.腳踏礙事傷人,由於腳踏並不實用、常用,時間久了腳踏會跟著轉圈圈,容易打到腳。

3.腳踏易變形,這裡指的是電動車摔倒之後,腳踏容易壓向內測,本就不用的東西,還得花錢去維修,拆掉多省事。

記得讀書的時候有一句話深深的刻印在腦海: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現在感覺很打臉啊,電動車強制添加腳踏根本是忽視了民眾的需求,非常不切實際。坐著小車的磚家是無法體會到電動車用戶們的實際需求的,添加腳踏這一“創舉”必將名留青史。

近3億人的代步工具就不能認真點嗎!


時代在進步,現在的電動車已經不是過去的助力電動自行車,早已脫胎換骨。電機和電池容量的升級,根本無需再助力,腳踏可以光榮退伍。輕便、省力是電動車的特點,抓著“電動自行車”不放,非得安裝個腳踏,簡直是歷史在倒退。

去掉腳踏,是民意所向,請磚家們出來走走,多聽聽老百姓的聲音!


電動車維修工


為什麼要逼著老百姓做自己不情願做的事情。難道只有用這樣的電動車才沒有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樣的電動車,你讓十個人去買,其中有九個人他就不情願,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我們控制電動車的目的是讓它有個良好的交通秩序環境,不是意味去拿某個產品,某個樣式去改變目前的現狀。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罪魁禍首僅不是電動車所謂。現今電動車已經是大多老百姓出行最為合適,也是最使用的唯一的交通工具,為老百姓出行帶來了真正的便利。可現今,為什麼要把這麼好的一個氛圍給打破,並且要去強制執行,讓老百姓去做自己不情願做的事情!!!難不成,國家制定出臺這樣的措施是為了扶持一個人,一個企業的功成名就!!!一切為了人民,一切為老百姓著想,可老百姓的日子是越來越不好過,舉步維艱。花了幾千塊,用了幾個月的電動車給你幾百塊錢瞬間變成了垃圾,廢品,還要讓你再掏幾千塊去買一輛不中看不中用的東西。達標的也是指定的唯一的產品,用錢買到手之後,每個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卸掉它的腳蹬,為什麼,因為它不適用,還有可能阻礙操作,發生意外。請問,這就是在給老百姓分憂解難,這就是在改變目前交通規範的一種最“得”民心的“好辦法,好舉措”???看著吧,這將會一錯再錯,一敗再敗。成功,合情,合理的舉措是在實踐中摸索,時間中驗證出來的,不是一味的去靠想象而得來,那隻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JINGTAOHAILANG


這本來就是不應該有的,專家非要按上,沒辦法為了上路,只好遵命。實際上去買車的人,看見這玩意沒有不笑的,而且給專家們掙了不少罵,廠家偷偷的笑,明知沒有用,而且礙事,但有一點多了道工序,多了個無用的功能配件,商家也就能多掙點錢,反正車合格地賣出去了,你拆不拆與它何干。

現在的問題該怎麼叫它,電動自行車?助力電動自行車?電動助力自行車?

專家應定一個明確的名稱。

有人說帶腳踏板的,人準備助力的應該叫助力型半自動電動車,不知這種叫法對不對,我覺得有點道理。


雨下的海


我相信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公佈後多數人沒有認真去閱讀條款細則,只是道聽途說或看到不負責任的自媒體歪曲解讀及誤導,多數人甚至將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混淆在一塊,概念不清晰。


新標準電動車安全技術規範是將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輕便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

首先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不需要腳蹬踏板的,對重量級及速度不限制,但需要掛牌上證,注意超標電動車也需要掛牌。


到交通部門掛牌時肯定要保證車輛的完整性,證明車輛上路合格,另外就是需要發票證明車輛的合法來源。

電動自行車的技術安全標準要求是最高時速每小時≥25㎞,最大質量為55㎏,注意:這裡寫的是最大,不是必須,目前鋰電池重量很輕了,同時必須強制安裝腳踏板。電動自行車的解釋為自行車的基礎上加上電池及電機等輔助運行的交通工具,大家可以想一下最初電動自行車的樣子。
目前符合新標準電動自行車且有腳踏板的可以參考哈羅的共享電動車,腳蹬起來還是比較輕鬆的,但是出行速度的確比較慢。所以現在說的腳踏板無用甚至危險基本上都是以往的超標電動車。


01號特約評論員


其實國標的定義就錯了,不該定義為國標、超標。應該分為1類、2類、3類,全部放開生產、使用,人們自由選擇,國家分類管理。

1類:不用上牌,不用駕駛證,帶腳蹬,車重三十公斤以下………

2類:要上牌,不用駕駛證,…………

3類:要上牌,要駕駛證,…………

哈哈哈!純屬虛構,想象一下罷了。不是鋰電池輕便電動自行車,帶腳蹬基本沒什麼意義。電動車類型太多,分類管理還是有必要的。


曠世礪鋒KXL


騎過有腳蹬子電動車的人都知道,腳蹬子沒有好處,反而會造成事故,


1浩瑞


中國那些所謂的磚家和叫獸,只要敢亂說話拉贊助就可以了,所有的磚獸沒有一隻是從事本專業研究的,社會學的問題磚獸們通常都是給排水專業的,經濟學問題磚獸會計專業畢業都是抬舉它們了,交通問題磚獸一般都是經濟學畢業的專業人士從哪個位置摟錢來的最快。

只要你敢說,只要有贊助,你說誰是磚獸誰就是。


用戶82297230171


過幾個月專家再說,腳蹬影響安全,不符合國標,重新換新去掉腳蹬唄。反正專家又不騎電動車,你看看磚家多好,為老百姓安全考慮,折騰的人心都寒了。


王偉力5


富人看不得窮人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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