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國標的電動車上了牌照,還要不要換?

惚視液鏡


工信部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4月15日開始實施了,新的標準中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及電動摩托車的技術標準及屬性,電動自行車為非機動車屬性,電動摩托車歸屬於機動車屬性,需要上牌考證及購買保險的。



新的標準實施後,對於大家購買的超標電動車處理方式主要為兩種∶

一、當地監管部門給予3-5年的過渡期,超過時間後進行淘汰。

二、超標電動車按標準給予一定補償後,進行淘汰。

新標準中除了以上對重量及速度有具體要求外,還對阻燃及淋雨涉水等安全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標準,以往廠家對電動車的速度及續航能力重視程度較高,但缺少安全方面的國家技術規範標準,忽視了易燃安全方面的提升,也造成了電動車自燃及電池爆炸等安全事故頻繁發生,人員傷亡事件也時有發生。


至於要不要更換電動車的問題,完全可以根據當地政策進行綜合考慮,如果本身電動車已經購買了很久,需要更換了,那就淘汰購買新的,如果是新買不久的,完全可以等到過渡期結束後再進行更換。


01號特約評論員


已經上了牌照的超標車不需要換,超標車具體的使用年限就需要看你所在地方的政策了,一般使用年限都是3-5年,最高不能超過5年。

而過渡期結束之後超標車將作為報廢車處理,可折價置換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這樣也可給消費者挽回一部分損失。以下是關於過渡期管理辦法一些具體問題的回答,可以詳細瞭解。


新能源快訊


電動車上了牌照應該使用到報廢為止,上牌在前不能因新國標出臺而中途變更使用年限,就好比雙方買賣合同必須雙方同意才能變更,一方變更屬違約行為,電動車牌照也是如此不可隨意性的,這是公信力問題,電動車新國標只能在發佈之日起,可以按照新國標分類上牌或不需上牌(達標車),有關部門對生產廠家和經銷商要嚴查嚴管,對不符合國家要求標準的電動車禁止生產和銷售,對已上牌的電動車只有採取嚴管(走非機道,遵守交規),逐年消化的方法進行淘汰。


手機用戶65304193111


新舊交替必須考慮歷史性,不然政府沒有誠信大傷民心,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不入新標準同時應該取消摩托車,農用車,不達標排放的小汽車 ,這個牽動全國人民的大標準 ,有些草率,不接地氣,不合民意,完全強制執行,不符合公平,合理,正義的新標準


用戶7544561455219


我的兩輪電瓶車應該在超標範疇,但起碼我早就辦完了牌照的。那麼這樣起碼我用這車是有合法性的,起碼可以用到車子正常報廢吧?


自由世界44


平心而論,禁止和國家頒佈的節能節排本來就是矛盾,現在電動車的矛盾還是在於使用者


PageOneneed


新國標老國標都是你國家規定的,不要找老百姓的麻煩為好,新國標新辦法,老國際就等過渡期到自然報廢不就完了嘛,很簡單的事,千萬別搞複雜化。


自由人王先生


這國標:那國標:光吃飯啥都不做多好


用戶9913552033849


我最怕麻煩了,我的電動車 停在宿舍小區,反正我要嗎 晚上10後騎車 要嗎早上四五點騎車 其他時間不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