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公司要我天天去报到,不终止合同也不安排工作,发基本工资逼我自动辞职?咋办?

沉默不代表不言


不足额发工资、缴社保肯定是违法的。

先跟单位协商,期间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足额制度。

如果公司还是不给发,那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未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和未支付工资的赔偿金。

这个是赔偿最大化的正确方法。


人社宝


这公司挺缺德的,这是想跟你打持久战逼你主动离职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不需要跟公司死磕,只需要考虑怎么做能最大化我们自己的利益。

先讲一个相似的案例,我一个朋友曾经有跟你差不多的遭遇。

私企销售,工资主要靠提成,基本工资还不到两千块,提成每个月能拿四五千,干得好能拿八千一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没有产品供销售卖了。没有东西卖那就拿不到提成,那就只能开基本工资。这帮销售哪受得了这样啊。但是公司确实也不算违反劳动法,基本工资照开,保险和公积金不耽误你,就算去仲裁也没什么办法。

朋友他们一开始还没觉得公司是想逼他们走,以为就是一时的,他们就当自己轻松一段时间,上班摸鱼,有个别人干起了副业。后来挺了两个月大家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公司没有要变好的意思啊。然后大家基本上就都开始在外面找工作了,找到工作就各自离开了,谁也跟公司耗不下去啊。工资缩水那么多,还得养家糊口还房贷呢。

回到题主的这个问题,目前的状态跟我朋友当时遇到的差不多。关键问题就是现在工资缩水了多少,是否影响到现在的生活。

  • 如果工资缩水很多,那时间就是金钱,不要再耗下去,赶紧找合适的工作离开。
  • 如果工资变化不大,自己也有别的副业可以发展的话,那倒是可以耗一耗等裁员拿赔偿。前提是这段时间不要白白浪费,能利用上班时间干点别的事儿,或者能学点新东西的话也好。

但是就算等到了裁员,仍然要继续工作的对不对?所以不妨还是要把找工作这事儿提上日程。要是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那咱也就不用等赔偿了早早离开不也是挺好的吗?

【总结】这种情况最怕自己犹豫不决,又想找工作,又想要赔偿,结果每天的日子都在蹉跎中度过了。从现在就准备起来,简历更新好,工作也找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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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最贵?时间!

别和公司耗了,既然想让你走,那就找好工作走吧,耗着也没意思。

可以和公司开门见山的谈:既然公司想我离职,那么给我一个月时间让我去找工作,一个月内无论找到与否,我都离职,但是这个月我不来公司打卡。


佑刀决


看了题主问题的详细描述,合同到期又续签了合同,只发每月2千的合同保底工资,缴纳最低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天天报道打卡,不安排实际性工作,目的就是逼你主动辞职,不想给经济补偿。

我觉得,只要你好好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你公司的目的很难达到。即便是你提出辞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应该给经济补偿的。我这么说是有法律依据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其中就包含了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就应该得到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第二项、第三项规定 ,完全符合题主问题中公司发保底工资、缴纳最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违法的事实情况。

公司给你发保底工资就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最低社保和公积金,就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凭这两条足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照样得给你经济补偿。

心语的建议是,既然公司这么对待你,这么不厚道,再这么耗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拿到经济补偿后再找新的工作吧。

估计公司不会同意给,要不公司也不至于来这一招。你可带齐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公司给你发保底工资、缴纳最低社保和公积金的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或者申请仲裁。

以上是我根据对《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后,给你提出的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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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言心语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一直在给你发工资,交社保,证明你与公司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在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公司却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必须与你续签,如果单位不续签,按照下列法律规定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该条规定的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在原条件或比原条件高的情况下,与劳动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单位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单位只要降低原条件,就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打印出你的工资流水做证据。)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说,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鉴于你的实际情况,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发低于原工资水平的工资。

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希望能帮助到你。


民商法律师杨帆


【职场新人秀】作为有多年HR工作经验的我来说,不得不承认HR善于使用这种方法处理问题,不过我们也没有办法,领导不给钱又让HR尽快处理,也就只能出此下策了。

接下来说回正题,像楼主这种情况建议以“未足支付工资报酬”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两个含义,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时候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主体为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除此之外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用人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来看,已经属于低于原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过根据描述只发合同工资2000元,则说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也是2000元,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续签程序没有问题。

未续签劳动合同之前的工资

我想楼主能干这么长时间,肯定之前的工资应该高于2000元吧!要不也不能干得劳动合同到期,只是在这个中间出现什么变故,才导致用人单位出此下策来对付你。

即然说到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中的条就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其中这个足额劳动报酬可是之前应发的工资。另外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即然情况已经干这么长时间了,建议能留尽量留,如果实在没有挽留的余地,那就找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找用人单位说道说道。


职场新人秀


这样的做法在企业司空见惯了。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这个单位确实不需要你了,而且不想因主动辞退你而支付赔偿金。二是,你在单位已经失去立足之地,不要幻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干下去了。除非你还想干,并且能疏通关系。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马上辞职走人。因为从时间上讲,个人耗不过单位的。从利益上讲,你个人的损失胜过单位损失,即使你告赢单位,也将付出一定代价。因此,长痛不如短痛,处理事情要果断,别犹豫。

再一种办法,暂时先维持着劳动关系,有单位上保险,不怕。抓紧“骑驴找驴”。哪怕找个临时工光上夜班,也先干着,短期内维持生活不降低。

一旦找到新的用工单位后再辞职。这样,原单位也不会在办辞职手续上为难于你。

还有一个办法,与单位摊牌。叫我走,可以。但是单位要给我开一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让我短期内能享受失业保险(这样做成功率不高),有的单位会考虑的。拿着失业险,再找工作总比直接辞职好一些。


手机用户张和新


如鱼观点:只能说这个公司做得太过分,因为员工合同到期,如果不想再聘任员工,那么公司方应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是这个公司不想再聘任员工,而是继续续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却不安排员工实际性的工作,发放低额的工资来逼迫员工离职,为了就是不想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如鱼建议题主,既然公司都做得如此过分。不想再留你,你何必还在这里傻傻地耗着呢?

我认为题主还是离职为好,虽然这正是公司所乐意的,但是留下来对自己毫无益处,不要抱着对公司有任何的期望,有些公司以这样的方式来逼迫员工离职,何必让他逼呢?自己大大方方走便是,有能力,有才华,肯定会找到一个比这更好的公司。

一个格局眼界小的公司,没必要留恋,中计就中计,因为如果自己耗着的话。浪费的是自己的时候,自己的精力,题主不如趁着这个时候,反正工作上的事情也不多,那么就好好看看招聘网站的信息,或者去面试其他的工作,又不是只有他一家公司是你容身之所,所以自己还是得有点自信,他的逼迫,不能成为威胁,只能成为你迈向更好未来的垫脚石,对于这种企业,嗤之以鼻就好,别有太多留恋。

题主想要寻求经济补偿,估计不现实,因为公司都做到如此地步,肯定各方面都有考虑,不会那么轻易地就让你转了空子,除非你耗着不离职,但他总能找到法的问你的责,最后的结局还是想方设法地逼退你,或者是直接开除,一样得不到补偿,所以白耗着没用,到不如随他的意,走得大大方方!

希望题主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喜欢我回答的内容,请记得点赞、评论或转发

闫如鱼


这样的工作给我最喜欢了,什么活不干还能有工资拿!不得了的好事情啊!最低工资也行啊!你可以天天带一台电脑去上班,没事就学学习,正好又有工资拿,又可以充电学习,等机会成熟了就辞职也来得及!或者每天去上班,努力去抢别人的工作干!最好把老板亲自干的工作也抢着干,最后让老板或者领导无事可干!这样,最后让别人感觉离不开你,离开了你就会觉得少了些什么,离开你就会觉得没有免费的劳动力给他们干活!如果你掌握了公司的核心资源,那么,你想离职老板也不会让你离职的吧!你要造成一个事实真相就是:如果少了你,那么公司就会有很大的损失,努力让自己值钱,让别人需要你!如果别人不需要你,那么你被抛弃就是应该的不争事实!你自己看着办吧!


开K83589469


这是企业有意或恶意逃避责任的行为,建议你从这几点来做准备:

一、不能冲动

先按照企业的要求来做,先确保自己不要做出违规的事情来,避免落下把柄,被企业利用,作为辞退的理由,就麻烦了。

二、建议主张点

①不签续签合同:员工无过失,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主张补偿金的。

保存好之前的劳动合同,提醒公司自己的合同到期了,最好能书面提醒,其次是电话给HR部门或自己的领导,电话录音,这个人最好是公司的管理层,在外面可以查到在公司任职最好。

②超过1个月不续签:只要不是员工本人不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③不安排工作:可认定为调岗,这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行的。

④发最低工资:可认定为恶意降薪,留存好前后的工资条或去银行打印流水记录。

三、收集证据

①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或工资卡的银行流水等一定要保存好。

②公司给出的其他书面通知,若未加盖公章,则要求加盖公章,否则不要执行。

③准备一支录音笔吧,所有沟通尽量都录一下,一支不够就再来一支。

④在公司期间,注意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打卡,出现打不上卡的情况,要及时书面反应,自己存底,不要与人发生冲突,睡觉、玩手机等。

⑤咨询专业人士,最好是仲裁机构那的律师,或直接找律师沟通,若是补偿的钱不多,公司肯定不会这么做的。也别拖太久,因为补偿金的计算是按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太久了会拉低这个基数。

建议:走到最后,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尽量不要到司法,因为成本太高!

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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