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首先你清楚自己在問的是什麼嗎?行人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在大多數情況下,即使是行人違章,機動車也會被判定承擔至少10%的責任。

其次,我不是在跟誰辯論這種定責合不合理的問題,凡是要跟我槓這個問題的,滾。

我只是在闡述,如果警察已經判定機動車要承擔次責的情況。題主務必要搞清楚,你在不服氣的,是這個次責,還是人道主義賠償。因為真的就是很多人在那堅持“我沒錯我沒錯”而混淆了這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警察已經定責,機動車必須承擔次責的,那就必須按比例賠償相應比例的損失。

如果認為定責有問題,請律師打官司,要求重新定責。

如果什麼都不做,既不打官司,又不爭對次責進行賠償,小心這個賠償會對你的信用及其他工作生活帶來問題。

以上是針對“別弄混次責賠償和人道主義賠償”這兩件事。

如果你確定你問的是人道主義賠償的部份,那這確實不是法定義務,你可以拒絕。


數據弟


人道主義賠償是必須的,你都把人撞死了,還一點都不賠償,像話嗎?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了只狗或者其他小動物,你還得扔幾塊錢在高速公路上呢!俗稱買命錢。你丫的撞死了人,難道人命不比狗命金貴嗎?我認為賠償是必須的,應該定為,每撞死一個闖紅燈的,肇事司機必須拿出來一百到五百元來給死者家屬,如果全家都被你給撞死了,就把以上數額的買命錢扔到地上就可以了。要不然陰曹地府會找你麻煩的。同意我的觀點的請點贊喔!


流浪在天邊的晚霞


所有無責撞死違章行人,都要人道主義賠償,以前我也覺得沒道理,後來聽說是為了避免某些變態駕駛員故意去撞違章行人而不用擔心會負責,怎麼說呢,行人違章確實不對,自己要保護好自己,但罪不至死


致命響尾蛇


如果汽車進入路口時,沒有超速,盡到了減速觀察的義務,我認為可以考慮零責任!比如說通過人行道時車速已經低於30,且遇到行人時確實有採取規避措施的姿態!當然了,現實中大多數這種事故,車主都是有責任的!

另外,我覺得人道主義賠償的說法很不合理,如果是車主無責,那麼人道主義賠償為什麼需要無辜的人去承擔?我認為應該是政府承擔!

責任是責任,人道主義是人道主義,不能和稀泥!我認為可以規定,車輛在路口、人行道這樣的地方,撞死行人,必須擔責!但是不能說這是人道主義責任!


寫代碼的熊


作為人首先要有生命保障意識,俗稱第六感。有紅綠燈時,不管是車還是人都有義務遵守交規,行人亂闖紅燈發生死傷,行人就必須自行買單並賠償車主損失,在交法面前人人平等,沒有弱勢,強勢之分,這樣就可杜絕碰磁事件的發生。車和行人之間較量用一句話說明,外強中乾。


雪龍一號


無論什麼情況,車撞了行人都必須起碼重賠(除了碰瓷),還不能一律按交通事故認定,更不能只是人道主義賠償。道理再簡單不過,一律按交通事故,一律人道主義賠償,就會正中報復社會者的下懷,就會草菅人命!行人撞紅燈有錯,有錯但不是死罪,是死罪也不應由車方來執行!


如全長極


撞死闖紅燈的人。還是要給與賠償的。原理是,車輛行駛中,司機的責任就是控制車輛正常安全行駛。在線路上設制時速和信號設施,目的是保證交通參與者共同安全。在行人與車輛之間,車輛撞死人的概率大於人撞毀車輛。故定性人與車事故中人為絕對弱勢方。在某種意義上講,車可控,強大,但可致人死亡。人可控,但弱勢難以至車毀滅。且駕車者死亡概率大大低幹闖紅燈者。同時,車輛通過信號燈控制路段,無論信號是什麼狀態,車必須按路速要求通過。同時駕車者有義務和責任注意觀察路況,排除障礙。這個障礙可以是闖紅燈者,也可以是前車遺灑物。原理上車輛可控,對某種路況可以減少對他人和自身的損傷,而有了無責賠償之規。這與闖紅燈者有理無理無關。而是對生命一種尊重表示。更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


宇外遊A


發生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首先要看交警如何定責,根據定責不同分兩種情況:

一、承擔同等責任及以下,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這種情況車輛的交強和三者險都夠。無需額外賠償。

二、主要責任及以上至人,車主是要負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在保險公司的民事賠償限額外,需要另外給付死者家屬一比費用,以獲得家屬出具諒解書。

為什麼要諒解書呢?因為獲得諒解後法院會判緩刑,不影響正常的生活工作。如果不能獲得諒解書,法院會判實刑,必然會影響生活工作的,尤其是公職人員,開除公職是肯定的。


痛哭著回憶


所謂機動車是特指通過燃料,或電池作為動力,到車輛管理機關領取車輛行駛證的車輛。既然機動車是由人駕駛,它就不會像大腦指揮身體部位那麼靈活和迅速。它都會產生延遲,這種解釋服合科學道理。我們的公共道路幾乎每個路口都裝有交通管理指示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紅綠燈。為什麼路口要裝紅綠燈呢?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明白事。國家以立法的形式,頒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認為既然是法那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什麼車輛在綠燈允許通行時,必須給紅燈禁行的過路人讓路?這無異會造成交通壓力增加,減少了時間單位通行量,並且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的國情有別於歐美國家,在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時,要有選擇性學習。我們的管理部門出發點是好的,但也要有知錯就改的勇氣和智慧。


飛向維也納的夢


開車要小心,腳底下就是生死閘,不管什麼原因,生命大於天!!!如果不幸真的發生了車禍死了人,無論什麼原因誰的責任,賠錢是最沒有辦法的辦法了。不要錢,就要一條命,是不是最難堪最不可接受的結果呢?千言萬語萬分小心,低調低調行事,夾著尾巴做人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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