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战疫 浙江台州出台惠企“二十条”

支持战疫 浙江台州出台惠企“二十条”

发布会现场 孙金标 摄 新华网发

2月5日,浙江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简称二十条意见)和《关于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十条意见》(简称十条意见),以实实在在的惠企举措,为民营企业送去“及时雨”。

“二十条意见”引来金融“活水”

在2月4日,台州市出具了浙江省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为该批2家企业涉及的货物减少近100万美元损失。事实上,这份证明的出具是“二十条意见”正式发布前的一次“试水”。

“目前来看,‘二十条意见’是对民营企业做出的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很好地运用了金融扶持政策。”台州市发改委负责人说,这部《意见》将进一步提振全市民营企业信心,并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具体来讲,在保障物资生产等企业的资金需求方面,“二十条意见”要求辖内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相关城商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企业(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的支持保障力度;支持贷款发放时要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Loan Prime Rate,贷款基础利率)减100基点设定贷款利率上限,并鼓励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

“二十条意见”还鼓励各银行机构对民营企业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同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此外,还要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创新方式,确保相关企业应续尽续。

此外,“二十条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开展金融“三服务”,通过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受疫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所需,并精准施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抽贷、压贷、停贷、断贷。

“十条意见”护航企业生产

如果说“二十条意见”为民营企业引来的是金融“活水”,那么“十条意见”的发布则是政府职能部门以扎实的服务举措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和组织,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所在。”台州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说,当前市委发出号召,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化“三服务”活动,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让企业能心无旁骛抓生产。

“十条意见”明确辖内各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企业的原料、生产、价格等保障和扶持。例如,要求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对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材料、市场设备等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顺畅;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产品申请,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要求做好企业生产服务工作,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一厂一组” 、专人专班等驻厂联络制度,保障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和生产安全,确保应急物资生产快速到位。

为了保障相关企业的正常有序生产,“十条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全力帮助解决生产人员、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确保企业防疫应急物资满负荷生产;鼓励企业开展扩产扩能和技术改造,对改造经费进行补助;对加大疫情防控新产品研发攻关的企业视情况进行奖励;合理核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减免和奖励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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