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賞」荊州謝家橋出土的西漢竹牘——告地策

竹牘是出土秦漢簡牘中的稀有品種,因竹的幅面不可能太寬,故所見的秦漢簡牘中,所見大都是單枚的竹簡,就是在長沙走馬樓西漢簡中多見的那種中間帶脊形的“兩行”竹簡,在形制上也很特殊,比較少見,故作為分四行多面書寫的竹牘就更顯得珍貴了。

2007年11月20日,荊州博物館的考古工作者為避免已發現的古墓有被盜的風險,對荊州市沙市區關沮鄉謝家橋的一座古墓進行了搶救性發掘。這是一座土坑豎穴式木槨,墓葬的規模不大,但出土珍貴文物不少,除出土了208枚竹簡和三枚竹牘之外,特別引人關注的是出土了一床色澤鮮豔、刺繡紋飾精美的被子和其他絲織品以及銅器、漆木器等文物,共計860件。銅器中有一件鑄有云雷紋和蟠螭紋的銅鏡,更具有戰國末期至秦漢之交楚文化和秦文化相互交織影響的文化痕跡。

出土的208枚竹簡中,有作為隨葬器物清單的“遣策”197枚,另有11枚竹簡則是有關隨葬品分類統計的記錄。

「鑑賞」荊州謝家橋出土的西漢竹牘——告地策

圖1

「鑑賞」荊州謝家橋出土的西漢竹牘——告地策

圖2 局部

有關竹牘的介紹,說是竹牘三枚,合成一套完整的“告地策”,長23.65cm,寬2.85cm,厚0.35cm。其實,這描述是不太準確的,這所謂的三枚竹牘,其實只有一枚是竹牘(圖1、2),另兩枚應該是竹簡(圖3)。因為從形制可知,這兩枚的長度雖與竹牘相同,但寬度要窄很多,其寬度才1.6cm左右,且一枚上就一行字,另一枚上也只有兩行字,故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竹牘,而應該是竹簡,那枚有兩行字的簡最多也只能稱之為“兩行”而已。因此,本文所要賞介的主要是這枚標準的竹牘。

「鑑賞」荊州謝家橋出土的西漢竹牘——告地策

圖3

竹牘在2.85cm的寬度內,削成了寬度不等的四個平面(中間的兩個平面稍寬,兩側的略窄),兩道編繩還清楚地附存在竹牘上,從編繩壓蓋文字的情況看,這是先寫後編的典型例子。簡文分四行書寫,其內容如下:

五年十一月癸卯朔庚午,西鄉辰敢告之。郎中五大夫昌自言,母大女子恚死,以衣器、葬具及從者子、婦、偏下妻、奴婢、馬、牛、物、人一牒:百九十七枚。昌家復,毋有所興,有詔令。謁告地下丞以從事,敢言之。

這是一件標準的告地策,與湖北高臺出土的那組木牘一樣,是漢初告地策的標準件。兩者不同的只是墓主人的身份地位不同,故行文的格式和表述略有不同而已。簡文中的“五年”即西漢高後五年(公元前183年),“西鄉”應該就是荊州松柏漢簡中的“江陵西鄉”,“辰”是人名,他應該是“西鄉”的嗇夫、有秩一類的官吏,他向“地下丞”報告的內容是:墓主人是一位名叫恚的女人,他的兒子是一位官至五大夫的權臣,他的母親“恚”去世,他以“衣器、葬具”和隨從的僕人、奴婢、馬牛等送葬,所記的遣策一共197枚(這與出土的遣策數量正好對應)。“復”是免除徭役或賦稅的意思,“昌家復”即昌家是免除徭役或賦稅的。“毋有所興”,即死者在赴黃泉的路上不要對她興發徭役或賦稅。這是有詔令的,請地下丞按此詔令辦理。“敢言之”是表示恭敬的格式用語。

這件竹牘文字的書體與同組的另兩枚竹簡上的書體形態並不相同,兩枚竹簡上的書體基本上是隸書,但也有差別,第一枚竹簡上的文字,波挑筆畫和構形特徵,都是比較規整的隸書;而第二枚“兩行”上的文字則多縱向取勢,文字構形比較率意,是比較自由靈動的古隸書體,兩者的書寫趣味差別明顯,很可能是兩位書手所寫。

竹牘上的文字特徵明顯,其橫畫都向右下斜衝,使其文字都有向右下傾斜的態勢,但這種傾斜由於有豎畫的支撐,故斜而不倒,再加上其筆道都比較內斂含蓄,很少有張揚舒展的筆法,故顯得古拙而別出一格。這種書體,我們在湖北龍崗秦簡和嶽麓秦簡中也見到過,因此,我們也可大致判斷,這種書體應該就是這類秦隸(或稱古隸)書體的直接傳承。此外,文字構形隨意自由,如“昌”字、“偏”字都是比較典型的代表,而文字書寫的大小不拘、組合隨意、行距較密、字距較寬等,都多少反映了當時隸草流行的書寫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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