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且沒有勞動合同,對方不給賠償,打官司法官說錄音不能作為證據,這合理麼?

韓尚定妝館


先𣎴說對錯

一.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提供工資單,工犮的證明、出勤表、工作牌……之類的證明,耒佐證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尋求賠償

二、在用人單位工作中發生工傷,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就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可以提供工傷事發現場的照片視頻和醫生工友們現在書面形式的證據,但是,用人單位不能報工傷 認定,但必須承擔全額醫療費用及工傷保險中的費用!

三、自己個人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申請工傷鑑定!這個很重要,工傷傷殘鑑定等級是賠償的依據!

四、用人單位不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用人單位故意“違反法律規定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 以民事訴訟“用人單位不履行發生工傷事故後拒絕醫療費用及相關費用的賠償”

五、不管怎樣,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出了工傷事故,由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了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必須全部承擔責任並支付相關醫療及費用及賠償(比照工傷保險條例待遇標準賠付)!


頌戈44341677


現在,是不是很多地方還是法盲一片呀?誰說沒簽勞動合同就不給賠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沒有同勞動者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的,自滿1個月之日起,加倍支付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凡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每月發給勞動者應發工資的2倍工資,即勞動者一個月要領兩個月的工資。所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大大利於勞動者的,而對用人單位則是大大地不利的。怎麼現實生活中,卻發生這種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的奇怪事呢?這應該是與當地不懂法、不重視法律、只看重關係的落後觀念在作怪吧。

而錄音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呢?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已經明文規定:錄音是電子證據的一種。所以,錄音是能作為證據使用的。但具體到個案上,錄音能否真正作為證據使用,依然同其他證據一樣,本身必須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三性缺一不可。凡缺少三性之中的任何一性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當然,作為電子證據的錄音也不例外。所以,錄音要能作為證據,你首先得有充分的理由說明:你的錄音是真實的。一般來講,有相關事實予以佐證的錄音,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採信; 如果你的錄音經過了公證手續,那麼,幾基上都可得到法院的採信; 如此等等,都要靠自己去靈活運用。


飛蛾灘


農民工發生了工傷,與是否有勞動合同沒有直接的關係,只要能證明勞動關係就行,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資卡,工資條,胸牌,廠區出入證,同事證明等。

認定工傷的主體是勞動社保行政部門,並非法院,農民工發生了工傷,而公司不予承認,這種情況先帶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到勞動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有一點需要說明,如證明勞動關係材料不充分,或無法證明勞動關係,社保部門是不給工傷認定的,他們會告訴你先去勞動仲裁部門認定勞動關係,一旦勞動關係認定了,社保部門會做出工傷認定通知書的。

如果農民工與用工單位或個人之間不構成勞動關係,是一種勞務關係,社保部門是不予受理的,是不能按工傷處理的,這就需要去當地法院,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處理,進行民事訴訟。

如果是發包方把工作任務發包到沒有用工資格的個人,農民工與個人之間是一種勞務關係,可以要求法院民事賠償,還可以將用工單位發包方作為第三人,要求負連帶責任,並且申請確認雙方之間是一種勞動關係,而進行工傷認定賠償。




學天真


肯定不合理。

首先不知道你的工傷發生日到現在過沒過一年,如果沒過一年的話,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沒有勞動合同你可以找幾個工友,證明你在發生工傷的公司工作,工傷是在公司工作期間發生的。如果有工資條的話,工資條也可以證明你和工作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認定工傷以後,從住院手術完成算起過六個月就可以申請工傷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就可以按照工傷賠償標準向工作單位提出賠償,包括出工傷日到工傷鑑定結果出來期間的誤工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然後去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工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賠償的話,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到時候法院執行庭就會把你的賠償款給要回來了。一直沒簽勞動合同的話,還可以向勞動局申請最多兩年的雙倍工資,以及你在工作單位工作期間的勞動保險。

二如果工傷發生日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就只能在法院那邊申請傷害賠償。法院如果說錄音不能作為證據的話,你可以找幾個工友作證明啊,也可以用工資條,或者是發工資時簽字的材料作為證據。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出門在外不容易,同為農民工我我很理解你的遭遇。希望你能儘快得到你應得的賠償。






幸福的老張


錄音證據能否作為證據,需要做如下認定:

1、證據真實性認定,需要認定證據是何時形成,確定錄音中對話人物,檢查錄音證據是否存在剪輯等;

2、合法性,需要認定錄音證據的形成過程中有沒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3、關聯性,需要認定證據是否與案件有關聯性,比如對話中的人物是否有企業管理人員、工作人員,談話內容是否與案件相關。

證據沒有被認定,可能在以上證據三性方面存在問題,如果因為證據認定問題導致結果不滿意,建議依照程序提起訴訟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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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汐說法


錄音屬於音像視頻證據,但是錄音有一個弊端~~如果最後沒有證據證明錄音中的相對方是誰的話,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是存在瑕疵的。所以如果準備用錄音作為主要證據的一定要在錄音之前就要規劃好了說哪些話、通過話語的設計要達到的目的,只有這樣才能讓錄音證據的證明力最大化。

沒有勞動合同那得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並不侷限於勞動合同,能夠證明在那上班的所有的證據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一小小小律師


合理與不合理暫且不提,認定工傷首先要確認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糸,用人單位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調查,取得相關證據證明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發生人身損害事故,工傷才能認定下來哦。至於錄音是不是當事人之間為證實工傷事實而錄的不得而知。如果是證人錄音,證人必須出庭做證,說明情況,錄音才有效的啦。證人不出庭做證,該錄音無效。


民事勞動糾紛幫你辦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築業因為很多人是流動行的,再加上出了事,怪企業未跟工人買社保,而在實際工作中很多農民工來幹活時什麼都不提供,也沒有安全意識,只管多幹活,多掙錢,出了安全事故都是企業及老闆的責任,也不分當事人有,無過錯責任導致事故發生,所以說在工傷一塊仲裁,判決對企業很不公平。應該劃分造成事故的責任百分比例。這樣能提高農民工工友們的安全意識。


手機用戶58529383217


在他工地上幹活傷害了這個鐵的事實擋在他眼睛面前比寫下的勞動合同硬一千倍。


活著就是不停的戰鬥


錄音怎麼不能作為證據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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