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攻佔臺灣,李鴻章不反擊卻反而“獎勵”日本四十萬兩,他這是賣國的行為嗎?

郜素清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兩國一次博弈。

這次是日本藉口琉球漁民在臺灣被當地土著殺死,出兵臺灣。

具體是這樣:1871年(中國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宮古島民的進貢船在回那霸航行時遭遇颱風,漂流至臺灣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島登岸。但後來他們因闖入高士佛社臺灣原住民住地,遭臺灣原住民殺害54人,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營救下前往臺南府城,然後轉往福州乘船歸國。

日本此舉主要有兩個目的。

第一,是變相要求清政府承認琉球(沖繩)為日本領土。

歷史上琉球是向中日兩國稱臣。

日本明治維新開始就強調擴張領土。

琉球對於日本非常重要,可以將海域大大擴張到幾乎和臺灣接壤的地區。

所以,琉球是日本志在必得的地區。

實際上,早在1693年,薩摩藩逼迫割讓北部的奄美群島給予日本,從此日本展開了逐步吞併琉球國的計劃。

到了此時,日本的薩摩藩實際上已經基本控制琉球。

然而,只要中國不承認,那麼在國際法上就有問題。這存在中國將來爭奪琉球的可能。

所以,此次琉球人被殺,本來同日本沒有關係。

日本出兵則是將琉球人作為本國人民待遇,如果滿清默認這一事實,就兵不血刃達成了政治目的。

第二,試探滿清軍力的強弱。

當時滿清雖被列強打出屎來,但日本也未必能夠對付。

因為日本也很弱,當時還簽訂了不少不平等條約,況且此時明治維新也不過三四年時間,成果有限。

此次出兵臺灣,就是試探清政府的軍力到底有多少,以及是不是敢於和日本對抗。


對於第一點,李鴻章和滿清皇帝,其實變成承認了琉球是日本國土。1875年7月,日本逼迫琉球與中國斷絕關係,命令琉球停止對清朝貢,不接受清朝冊封,撤銷位於福州的琉球館。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國王尚泰宣誓遵奉日本國法;同年3月,日本派軍警佔領尚泰的住所,4月將琉球改名為沖繩縣。

至於試探滿清軍力,倒是並不成功。

滿清很快派遣戰艦掩護登陸船,將數千軍隊運到臺灣。

這邊當時日軍尚且沒有可靠的戰艦,是向英、美等國租用輪船運輸數千軍隊的。

而且,日軍的軍隊後勤、醫療極差。他們的軍糧,都是私人商人負責供應,只是飯糰加一點蔬菜而已,毫無營養,熱量也不夠。

更慘的是,登陸臺灣以後病死的士兵高達500多人,病倒的人不氣氣數,無法繼續駐紮,被迫撤離。

然後,日本卻索要50萬兩白銀的軍費,不然不願意撤軍。

自然,對於年收入幾千萬兩白銀的滿清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剿滅太平天國,滿清就花費了3億兩白銀。

然而,此次是別人上門欺辱,殺入你的國土,打了你的國民,還讓你賠錢才撤軍。

錢本身倒是沒什麼,關鍵賠了以後如何見人?

連剛剛明治維新的小國日本都來搞你,其他列強還用說吧。

然而,腐敗無能的滿清最終還是賠償了50萬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此舉擺明了就是示弱,也讓列強堅定了入侵滿清的野心。


薩沙


這事可不是李鴻章的責任,當時去談判的不是他,而且此事中李鴻章屬於強硬派。

因為晚清後期李鴻章經常負責與外國談判簽約,其中大多是不平等條約,因此很多人說他賣國。不過實際上李鴻章負責的只是談判過程而已,是否簽約,都是請示以後才決定。像甲午戰爭後的《馬關條約》,李鴻章每次談判以後都是電告國內,根據指示和日方談判。最後簽約,也是接到“即遵前旨,與之定約”這個明確答覆以後,他才簽字。因此他只是具體的執行者,並非決策者,真要說賣國,也是慈禧、光緒責任更大。

而更重要的是,日本入侵臺灣發生在1874年,此時執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是恭親王奕訢,並非李鴻章。奕訢是咸豐的弟弟,1861咸豐駕崩以後,奕訢和慈安、慈禧聯手發動了辛酉政變,三人聯手控制了朝政,奕訢因此被任命為議政王,並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總攬朝政和外交,直到1884年被慈禧撤免為止。

因此在此次談判時,實際上是奕訢主持,最終在英國人調解(或者說是要求)下達成協議。無論是談判還是簽字都沒李鴻章什麼事,連個執行者都算不上。

另外日本藉口琉球漁民被殺入侵臺灣以後,負責應對此事的是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沈葆楨此時手裡雖然有船政水師,不過沒有陸軍,因此一時無法派兵進駐臺灣。李鴻章得知此事以後,親自調撥了淮軍13個營給沈葆楨,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在得知談判結果以後,李鴻章也給沈葆楨寫信時發牢騷,說出錢搞定日本這麼做只會“漸長寇志”,認為必須加強海防。因此單就此事看,李鴻章這次態度還是算比較強硬的,無論如何都不能算賣國了。


不沉的經遠


當初中國的軍事力量如果說僅僅和日本開戰是足以碾壓日本軍隊的,李鴻章之所以同意向日本“獎勵”五十萬白銀是有深刻歷史原因的,而且這些錢10萬兩是用來撫卹日本的死難者,其餘40萬兩則是用來贖買日本在臺灣建立的房屋以及修路的費用。1871年兩艘琉球貢船在前往日本的途中遭遇風暴,其中一艘貢船飄到臺灣南部的北瑤灣觸礁沉沒,船上大部分人游到陸地上被當地的土著發現並把其中的54人殺死,這為日本侵略臺灣埋下了伏筆。

1874年4月日本經過長期的準備正式成立了侵臺機構“臺灣都督府”,西鄉從道任第一任臺灣大都督,準備發動對臺灣的侵略,但是消息洩露遭到法國等西方國家的反對,當時法國對臺灣也是垂涎三尺絕對不允許其他國家染指臺灣事務,不得已日本只好推遲侵略臺灣的步伐並在暗中繼續準備。1874年5月日本經過充分的準備派遣5艘軍艦13艘運兵船3600名士兵在夜色的掩護下借道廈門於5月7日在臺灣琅嶠登陸,6月3日日軍佔領牡丹社並建立都督府。

由於日軍在侵臺之前做了很好的保密工作清政府直到5月14日才得知日軍侵略臺灣,清政府緊急命令沈葆楨為欽差大臣,沈葆楨上任之後命令福建水師在廈門和臺北一線佈防,李鴻章則調集徐州的淮軍武毅銘字軍13營6500人攜帶20門大炮4萬磅火藥開進臺灣。雖然清政府聲勢浩大但他們並沒有和日本開戰的企圖,僅僅是以強大的兵力來威懾日軍迫使他們撤軍,但是日軍根本不吃這一套,雙反展開多次談判都是無果而終。

當時國家剛剛平定太平天國,西北地區又發生回民起義以及阿古怕入侵新疆,在西南方向則是和法國因為越南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而朝廷內部又發生了前所未有的風波,因為修建頤和園問題同治皇帝罷黜了恭親王和朝中十位軍機大臣的職務,可謂是內憂外患不斷,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李鴻章在英美的調停下和日本簽訂《北京專條》,隨後又簽訂《會議憑單》規定:“對於被殺害的日本人民中國給與10萬兩撫卹,日軍從臺灣撤軍,日軍在臺灣修建的房屋和道路由中國自用,並給日軍40萬的建設費用。”這一次李鴻章處理臺灣事務的作為我認為不能算得上是賣國行為。


微風書房


這個事確實有,但話不是這麼說的。

第一,日本是在攻打臺灣,並非“攻佔”,一字之差相去萬里,你覺得以東洋小鬼子的尿性,吃到嘴裡的東西四十萬兩就能讓他吐出來嗎?

第二,說“獎勵”有明顯的誤導意味,與事實嚴重不符。就如同你接受見義勇為的獎金,別人卻說你是為了錢一個道理(當然,這個比喻並不恰當,但很中肯)。

第三,不要如此沒有底限的抹黑李鴻章,人家不是智障。雖然簽過很多賣國條約,但不能否認他很有遠見和能力。

再說說事情的經過吧。

當時的日本剛剛經歷了明治維新,西方之所以沒有出面干涉,主要是因為日本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塊雞肋罷了。但當時的日本不過是空有一腔熱忱而無根底,海軍沒有,陸軍不行,家底更是一窮二白,直到甲午戰爭中獲得海量好處並在日俄戰爭中獲勝方取得與列強稱兄道弟的權利。明治維新一開始,日本在對外政策上確立了“開疆拓土”的侵略總方針,比起清政府不過人心更齊,除此之外別無所長。

而清政府剛剛鎮壓了太平天國起義,又陷入捻軍的困擾而不可自拔。征討捻軍的主力是淮軍,所以李中堂大人的確很忙。

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遭遇颱風,漂流到臺灣南部登陸,其中54人被臺灣土著居民殺害,其它人被清政府送回國。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臺灣被殺為藉口,在美國駐廈門總領事、自稱“臺灣通”的李仙得的協助下,立即向清政府發難,乘機侵略臺灣。

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過《臺灣番地處分要略》。4月組成所謂的“臺灣生番探險隊”3000人,由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艦隊侵略臺灣,並在琅嶠登陸。5月18日,日軍開始與臺灣當地居民交戰。牡丹社酋長阿實祿父子等戰死。7月,日軍以龜山為中心建立都督府。

清政府得知日軍侵犯臺灣消息後,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質問,並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率軍直赴臺灣。沈葆楨等到達臺灣後,一面與日軍交涉,一面積極備戰。日軍由於不服臺灣水土,士兵病死較多。日本政府考慮到不能立即軍事佔領臺灣,於是轉而用外交手段解決問題。經過一番外交鬥爭後,清政府與日本政府於10月31日簽訂《臺事專條》【即中日《北京專約》】,清政府付給“日本國從前被害難民之家”撫卹銀10萬兩和日軍在臺“修道建房等”40萬兩。12月20日,日軍從臺灣全部撤走。

這就是“日本侵略臺灣事件”的全部過程了。清政府吸取鴉片戰爭教訓,秉承一貫息事寧人的作風,50萬兩白銀打發走了這個不懷好意的鄰居。

清政府在歷經十多年洋務運動之後出現了“同光中興”的局面,實力尚可,十年之後尚且能夠在鎮南關痛揍法國人,真打起來,小日本決計討不了好。但抵抗意志一直堪憂,這一尿性一直延續到大清國滅亡。

看似花小錢辦大事,其實清政府的“明白人”們還是上了小日本的當。

第一,日本不過是在投石問路罷了。學了幾天西方的毛皮就想打清帝國的主意,小日本雖然狂妄,但不愚蠢,侵略臺灣不過是在投石問路罷了。通過這次軍事行動,日本基本看穿了清政府外強中乾的本質,轉而回去修煉內功,準備更大規模的侵略行動。

第二,日本是“醉溫之意不在酒”,其戰略目標其實在於琉球(今日本沖繩縣)。通過對《臺事專條》中日軍的“保民義舉”的斷章取義,壓迫清政府間接承認了日本對琉球宗主權的擁有。其實在1873年日本就完成了對琉球的實際佔領,不然他們的“海軍”不具備本土到臺灣的遠航能力。1879年,日本正式將太平洋上的小島國“琉球”納入自身版圖和行政統治,並改名為“沖繩縣”,將琉球國王強制移往東京,縣知事由中央政府任命,立國700年的琉球王國自此滅亡。

琉球群島的地緣重要性不言而喻,直到今天仍然是所謂封鎖中國的“第一島鏈”的核心組成部分。1945年雅爾塔會議曾決定將琉球歸還中國,但蔣介石忙於內戰而無心搭理。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戰後初期,雖短暫出現過希望在美國保護下,琉球獨立的運動,但由於美軍在琉球所實行的政策不得人心,故而獨立運動最終為“迴歸日本”的呼聲而代替。隨著東亞局勢的瞬息萬變,1951年,日美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籤訂《舊金山條約》,確認日本擁有琉球群島的主權,但繼續由美國執行施政權。1972年,美國向日本歸還琉球群島,沖繩縣再度成立。

再次跟日本打交道之時,李中堂已經是忍辱負重而不得不籤城下之盟了

在“日本侵略臺灣”事件中,清政府的小聰明最終導致了嚴重的連鎖反應,造成了不可追回的後果。50萬兩白銀也許不算什麼,當後面發生的事情卻坐實了“賣國”這一行徑。了往事可鑑,願種花家勿忘歷史,勿重蹈覆轍。


涼州七里


日本入侵臺灣,屠殺島民?慈禧和李鴻章為何反而獎勵五十萬兩白銀?

當時清王朝的腦回路,我們到現在都不理解。可惜的是,中華民國依然完整繼承了這個捱打後道歉賠款的習慣。

日本人第一次入侵臺灣,並不是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之後的事情,而是1874年,當時這件事叫做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也叫牡丹社慘案,日本人在臺灣的牡丹社大肆屠殺島民,然後向清王朝索取了50萬兩白銀,並且逼迫清王朝割讓琉球群島給日本。可以說,牡丹社事件,是近代日本侵華戰爭的開始,是甲午戰爭和十四年抗日戰爭的序幕。

牡丹社事件的起因很簡單,那就是琉球王國的首鼠兩端行為。

琉球群島位於西太平洋上,介於中國臺灣島與日本列島之間。而琉球王國,與明清兩朝有500多年的宗藩關係。早在明朝洪武年間,琉球群島上多個國家就競相朝貢中國,成為藩屬國。後來蒙古復興,明朝的外交重心方向從海上轉移到了北方草原,東南海盜興起,於是有了海禁政策。海禁並沒有禁絕琉球和中國的朝貢貿易,反而更加火爆。幾乎同時,日本也實行閉關鎖國。

明朝末年,日本第一次向琉球伸出魔爪。1609年,日本的鹿兒島封建領主薩摩藩島津氏出兵琉球,洗劫了琉球王府並俘虜了國王及王子大臣百餘人,琉球無奈,只好承認了與薩摩蕃的朝貢關係,成了薩摩蕃的藩屬國。琉球和薩摩蕃的朝貢關係,其實更多的是薩摩蕃借殼上市,爭取與明朝朝貢權的方式。琉球人只承認與薩摩藩的關係是“通融”即經濟上的往來,與德川幕府是“鄰國之往來”,並不承認琉球屬於日本。這一點,長期被日本明治政府乃至後來的日本軍國主義政府所否認。但,事實就在那裡。

德川幕府在1854年與美國簽訂《日美修好條約》的談判中,也將琉球稱為“遙遠的、難以控制的國家”。但,並不代表日本對琉球沒有野心。明治天皇登基後,日本開始拋出了“琉球兩屬”說,成了發動對中國琉球侵略戰爭的依據。

1971年,琉球人到日本進行貿易,結果遇上臺風飄到了臺灣。一些琉球難民在牡丹社進行修整時,雙方因語言不通發生誤會,形成了類似於“曹操怒殺呂伯奢”的慘劇,最終54個琉球人被殺。

琉球人被臺灣人殺死,這屬於典型的中國人內部械鬥,屬於中國內政,屬於中國境內的刑事案件。更重要的是,這件事在琉球王國和臺灣府的主持下有了很好解決。但是對於對琉球和臺灣都有野心的日本人來說,是發動侵略的好機會。於是,到了1872年和1873年,事情摻雜著中日建交問題,逐漸發酵為日本人在臺灣遇害的國際案件。

日本人把被殺的琉球人偽裝成日本人,又說清朝政府管不了臺灣的生番土著,於是正是出兵臺灣,並且在國際上發動宣傳攻勢。但是,西方國家並不承認日本入侵臺灣和合法性和爭議性。英國駐日公使巴夏禮表示“日本此舉,按照國際公法,實屬無理行動”;俄國、西班牙等國相繼向日本政府詰問。

即便如此,日本依然於1874年5月派出3000多名薩摩蕃士兵進攻牡丹社、高士佛社的原住民發起進攻,牡丹社首領阿祿父子等16人遇難。

日本人面對“文明”的清朝官員,有100種方法讓他屈服,可是對於“野蠻”土著生番,則是毫無辦法。於是日本人只好在牡丹社等地建設了不少軍事設施,準備打持久戰。

幾乎同時,清王朝也派出了沈葆楨為欽差大臣,準備積極治理臺灣。沈葆楨是林則徐的女婿,是左宗棠提拔上來的,當時是堅定的主戰派。可是在外交上,清朝更倚重李鴻章。李鴻章認為日本出兵臺灣僅看作薩摩藩士族的魯莽之舉,認為明治政府允許出兵臺灣是對付國內不滿士族迫不得已採取的一種措施。

於是,李鴻章首先認為日本人是“好人”,侵略臺灣是“好意”。承認了“臺灣土著殺害日本人”等刻意捏造的實施,於是這一場反擊日本侵略的外交行動,成了妥善解決日本和臺灣生番衝突的國際調解。

最擅長“不敗而敗”的李鴻章,最終於日本人簽訂了《北京臺事專條》。條約規定,清王朝賠償日本50萬兩白銀,還在條約中寫下了條約中寫入了“茲以臺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此次出兵“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能以為不是” 等語。

毫無疑問,牡丹社事件的堅決,暴露了李鴻章對外一味妥協退讓,對外交形勢判斷不明確的缺點,但清王朝反而以為李鴻章是不可多得的外交人才,對他加以重用。

牡丹社事件的外交失誤,造成的惡果是災難性的。之前的1867年美國入侵臺灣,僅僅與生番建立和平關係,而之後的中法戰爭則是赤裸裸向臺灣提出了領土要求。而對於日本,從此以後再也瞧不起中國,更是在1879年強行侵佔琉球,把琉球當做了自己的領土。

然而,事實上,日本到現在也沒有對琉球群島的合法領土權力。在開羅會議時,美國提出歸還琉球給中國,蔣介石為了討好激將失敗的日本,表示拒絕。中國失去了一次珍貴的收回琉球的機會。


歷史知事


實際上,李鴻章和清政府當時給日本人的是50萬兩,不是40萬兩,清政府之所以向日本妥協,則是囿於時局。

當然,日本也沒有攻佔臺灣,只是作出一副一定要打下臺灣的模樣嚇唬嚇唬清政府,日本當時的“飯量”還吃不下臺灣,他們出兵的目的從一開始便是臺灣旁邊的琉球。

日本一直盯著琉球流口水很久了,所以,他們一直在處心積慮、想盡一切辦法去吞併琉球,將琉球變成日本版圖的一部分。

1872年,琉球派遣使臣出使日本,日本人突然心生一計,竟不顧琉球使臣的反對強行冊封琉球為自己的藩屬國,此事傳回琉球后,因為琉球國弱,所以對此也只能忍氣吞聲。

可是這麼一來,琉球便從中國的藩屬國變成了中國和日本兩國的藩屬國,中國能插手琉球國的內政,日本也能;中國能給琉球提供軍事保護,日本也能;總之,琉球雖然心向中國,但還是不得不受日本的挾制。

1874年,日本在蓄謀已久的情況下,突然以琉球難民為臺灣人所殺為由出兵攻打臺灣,5月即登陸臺灣,隨即駐兵臺島。

李鴻章獲知此事之後,震驚不已,他原以為日本國內局勢也不太平,誰想日本竟然真的打到臺灣來了。

對此,不論是李鴻章也好,是清政府也罷,沒有一個人想著去推翻日本為琉球難民出頭的旗號,這不等於是承認日本確確實實是琉球的宗主國,對琉球擁有干涉權和保護權?這也為後來日本吞併琉球留下了禍根。

為了讓日本從臺灣撤軍,清政府的選擇也只有兩個,一個是議和,一個是將日本人打出去。

清政府自從被英國人在鴉片戰爭打怕了之後,便一直不太喜歡打戰,或者說不太敢打戰,道光皇帝如是,咸豐皇帝如是,慈禧太后也如是。

所以,如果能夠用錢解決的話,清政府絕對會選擇用錢解決,所以清政府對於此次臺灣事件的態度便很明瞭了——議和,咱有錢!

對於用錢換取日本撤軍,李鴻章一開始並不贊同,畢竟當時的李鴻章剛剛折騰出所謂的“海防”,也沒怎麼吃過日本人的虧,所以還有一點和日本打一打的信心,他說:“若以兵費結局,以後覬覦更甚,魚肉更甚。”

如果實在不敢打的話,李鴻章還寄希望於外交手段,也即請列強出面調解此事。

只是李鴻章的想法並沒有獲得清政府的認同,原因除了清政府打定“能花錢解決的事,絕不打戰”的對外方針之外,還在於清政府實際上已經分不出太多的精力去臺灣應付日本,一則由於清政府忙著平捻、平回,後來又加上沙俄染指新疆;二則因為發、捻之亂以來,民疲兵也疲,清政府生怕將精力過多用於和列強打戰的話,會給國內的一部分人以可趁之機。

所以,清政府寧願議和送錢,也不願和日本硬碰硬。

清政府有意妥協,日本也自知攻佔不了臺灣,所以雙方便只能坐下來聊一聊怎麼促成“和局”的事了。

清政府不想打,李鴻章也沒有堅持,畢竟打或者不打,清政府的目的只是保住臺灣,只要目的達成便可以了。

至於琉球,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1874年10月,清政府和日本簽訂了《臺事專約》,在此條約中,日本要求清政府承認臺灣“生番”殺害日本屬民一事,認同日本出兵臺灣是“保民義舉”,如此一來,清政府便等於是承認了日本已經實際控制了琉球,琉球已經成為了日本屬國。

除此之外,清政府還得賠償50萬兩白銀,10萬兩用於撫卹之前被害的琉球難民家屬,40萬兩用於“購買”日軍在臺是所修築的道路和房屋。

李鴻章和清政府一看,嘿,條件一點也不苛刻呀,50萬兩白銀?小意思,隨便刮一刮便有了!琉球?幾個孤懸海上的破島,日本愛怎樣怎樣!

如果不是琉球一直求援的話,李鴻章根本不會花時間和精力去和日本交涉琉球問題,最後他一見談不攏便用所謂的“延宕”去敷衍琉球,從而錯過了最好的時機,以至於日本得以在1879年吞併了琉球。

後來,事情的發展也果如李鴻章此前所料,日本的胃口越來越大,吞併了琉球之後,又吞朝鮮,吞了朝鮮之後,將目光盯緊了中國。

日本也從1874年的“臺灣事件”找到了和清政府打交道的方式,也懂得了怎樣一步一步地探清政府的底線。

李鴻章籤此《臺事專約》雖屬無奈,雖然只花了錢,還談不上所謂的“賣國”,但是他沒有堅持自己的想法,放棄琉球,最後也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後果。

這個鍋雖然不應該給李鴻章一個人背,但是以他當時的權勢和影響他,他也難辭其咎。


寧糊塗


這條問題本身很多錯誤,下面挨個簡述一下,和大家一起來探討。

首先是事件背景,日本侵臺。

日本攻佔臺灣,指的顯然是1874年發生的日本侵臺事件。當時日本明治維新剛剛初見成效,之所以敢於入侵中國臺灣,關鍵是日本抓住了清政府的一個軟肋。

就是清王朝時代,“臺灣”這個詞實際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就是臺灣全島。第二層含義,則是指清政府在臺灣的行政單位,即臺灣府。由於臺灣多山,加上原住民非常彪悍,事實上在1874年前,清政府的臺灣府的行政範圍,並沒有能夠遍及臺灣全島。也就是說,臺灣島上有很大一片區域,處於無主狀態。

(日軍侵臺後在臺灣土著部落裡設立的指揮部。當時日軍在臺灣的主要活動就是招撫清政府臺灣府統轄區域以外的臺灣原住民,讓其歸順日本。等於是在臺灣島上要搞出事實上的日本統治區)

日本人就是鑽了這個國際法空子入侵臺灣。當時日本藉口是為被臺灣土著殺害的琉球船民報仇,進攻的是清政府臺灣府轄區以外的土著番社。所以,明明是日本人入侵了臺灣島,但是由於日本人鑽了國際法的空子,聲稱只是打土著,而不是進攻清政府的行政區域。由此,清政府愣是沒辦法去直接採取軍事反擊。所能辦的只是和日本人抗衡,以及趕緊把臺灣島上處在行政管轄範圍以外的生番招撫開化。

所以這種“不反擊”,不是李鴻章的態度,而是清王朝無可奈何的態度。

其次是李鴻章當時的對日態度其實非常強硬

臺灣事件發生後,清政府派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赴臺灣主持開山撫番和驅逐日軍的行動。本來整件事和李鴻章沒什麼關係,但是李鴻章瞭解到沈葆楨渡海赴臺灣後,手裡缺乏大枝軍隊,於是李鴻章在沒有受到清政府命令的情況下,自告奮勇,將屬下非常精銳的唐定奎部淮軍13營無償地贈送給沈葆楨,用招商局輪船運往臺灣,參與制衡日本。

不僅贈送軍隊,李鴻章還向沈葆楨贈送了大量的軍火彈藥,並不斷提醒沈葆楨要做好和日本軍事鬥爭的準備。

對此,沈葆楨感激萬狀,李鴻章和沈葆楨的私人友誼也就在這一時期定下。

最後是賠給日本軍費40萬兩的問題

日本侵臺事件,最後以日本撤兵,清政府支付日本軍費40萬兩而告終。整件事其實和李鴻章沒有半毛錢關係,因為這個談判是總理衙門和日本進行的談判,李鴻章根本沒有參與,扯不上李鴻章。而且李鴻章私下裡,對於給日本軍費是有很大不滿意見的。

下面這段是李鴻章得知總理衙門答應給日本軍費之後,在給沈葆楨書信中的一段話,可謂意味深長:

今乃以撫卹代兵費,未免稍損國體,漸長寇志。或謂若啟兵端,無論勝負,沿海沿江靡費奚啻數千萬,以此區區收回番地,再留其有餘,陸續籌備海防,忍小忿而圖遠略,抑亦當事諸公之用心歟。往不可諫,來猶可追,願我君臣上下從此臥薪嚐膽,力求自強之策,勿如總署前書所云,有事則急圖補救,事過則仍事嬉娛耳。


海研會


這事兒和李鴻章還真沒關係。

日本侵臺事件由於沒打起來,所以國人不太關心,對細節也不瞭解。這事兒的起因是日本進行明治維新後,開始逐步剝奪武士階級的特權,所以國內矛盾日益激化,武士叛亂已經發生過好幾次,其中甚至還有維新元老發動的叛亂,於是就有一部分元老提出,乾脆把武士放出去打仗禍害別人吧。

維新三傑之一的西鄉隆盛就是主張對外擴張來緩解國內矛盾的領袖

這個時候呢,正好發生了幾個日本漁民海難漂流到臺灣,被當地生番(土著)搶了,還好被當地漢人移民救了送回日本。於是日本找到大清負責外交的總理衙門,把這件事和幾年前琉球國人被臺灣生番殺死的事兒合在一塊兒,要求大清處理生番。

事件結束後日本為被殺琉球人立碑,並以此為藉口說清政府已經承認琉球是日本的了,吞併了琉球

總理衙門就打哈哈,生番我們管不著啊,那是野人啊。日本人一聽正中下懷,那我們就自己去處理了喔。總理衙門說好啊,隨便隨便。

吏部尚書毛昶熙和戶部尚書董恂想推卸責任,說清廷對殺人的生番“置之化外”,並未對其進行治理。 後來日方就是咬定清政府曾說過這句話,狡辯生番既為“化外之民”,則他們的居住地帶就非大清領土,以此作為了日本出兵侵臺的託辭。

於是日本就出動了5艘艦船,帶著2個大隊登陸臺灣南端的琅嶠(今恆春),然後把當地生番給打服氣了,讓他們當日本順民。

因為日本登陸那個地方是生番腹地,沒有大清的機構,還是英國人告訴大清才知道這事兒,清政府就讓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去處理這事兒,因為他手上有大清當時唯一的一支西式海軍——船政輪船。

沈葆楨,他由於不懂近代海軍,輕信了同樣不怎麼懂海軍的前法國海軍低級軍官日益格的話,由主張強硬轉向主張妥協

沈葆楨一開始是主張強硬的,結果去臺灣轉了一圈就洩氣了,法國顧問日益格告訴他,日本海軍不得了啊,有2艘鐵甲艦,咱們的輪船打不過滴。於是沈葆楨一下子就從主戰變成主和了,連日本軍艦到澎湖、廈門轉悠他也不管,理由就是兩國沒有開戰,我憑什麼管啊。

日本鐵甲艦“東”號,事件期間在因為颱風沉沒,但是大清沒有情報機構,對此事一無所知

日本鐵甲艦“龍驤”號,速度慢,實際上是無法阻止航速快的船政輪船襲擊日本運輸線的,但是大清沒有懂海軍的人,不知道破交戰的概念


還不止這個糟心,清政府讓沿海各省整頓海防,結果福建上報,咱們這裡海防太差了,廈門炮臺在鴉片戰爭就被英國人毀了,二十多年過去了,炮臺還是那個被毀的鳥樣,連垃圾都沒清理。輪船上報,平時沒有經費,所以軍艦人手不足啊,例如揚武號有13門大炮,但是炮手才10個,得臨時招人。而且輪船的艦長們不懂海戰,於是找了個海關的英籍船長來訓練。等等等等。


船政輪船的巡洋艦“揚武”號,雖然沒有鐵甲,但航速快,火炮多,並非沒有一戰之力,不過官兵素質不足

看見沿海戰備這麼差,清政府就慫了。日本呢,其實在出兵之前,日本政府就被英國警告不準挑事兒,但是帶兵的不聽,所以日本政府也是有點慫的。這時候英國人為了不影響他的東亞貿易,跳出來命令中日兩國不準打仗,日本必須撤軍,清政府必須賠錢,於是最後商定清政府給日本50萬兩,其中40萬兩是“購買”日軍在臺灣修建的房屋和道路,10萬兩是給被生番殺掉的琉球人的賠償。

主政的恭親王性格軟弱,在英國介入後選擇了迅速妥協

英國公使威妥瑪,他決定了日本侵臺事件的最終結果:日本撤軍,中國給錢。他背後站著強大的英帝國,所以中日都選擇了妥協


李鴻章對清政府的妥協和之後對海防建設的漠視非常不滿和失望

李鴻章在這次事件中其實是主張強硬的,聽說臺灣沒兵,就把淮軍13營6500人送過去了。後來清政府妥協他也很不滿,發牢騷說當政的實在是太軟弱了,給的錢也太多了,這樣只能姑息養奸。

事件結束後,沈葆楨在臺南修建的西式炮臺“億載金城”


事件之後,沈葆楨力主“開山撫番”,也就是一改清政府以前對臺灣殖民放任自流的做法,派大軍征服臺灣生番,並大力建設。而日本在侵臺事件中花了一千多萬兩白銀,所得甚少,國內矛盾愈發尖銳,終於激發了“西南戰爭”,用幾萬人的死亡換來了武士階級的覆滅,近代化改革的最後一塊絆腳石終於消失了。


海軍史研究會員


賣國吃回扣,殺國人挖祖墳是李鴻章的拿手好戲!日本人是李鴻章的親爹,他貪汙受賄,賣國的錢大都投資日本了。十四年抗戰,日本鬼子的殺人槍炮都有李鴻章的投資!大東亞共榮有“李鴻章”的一份功老!


弓目


不算,“弱國無外交”。當時日本在侵佔臺灣,大清國又無力打退日軍,只能用賠款換取日軍撤離臺灣,這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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