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如果公司讓你們年底臘月二十八放假,你們會願意嗎?為什麼?

貝先生的故事


公司臘月二十八放假,這不是新鮮事。你就是機關單位的公務員,放假也不會早,他們春節,初一都要輪流值班。

臘月二十八放假也已經習慣了。每年的春節用品,家庭環境衛生,都是我購買,收拾。有時感覺比家庭主婦還主婦,標準的家庭主男。原因就是孩他媽[呲牙]春節放假比較晚,更多的是節前還要加班加點趕效益,要把放假這幾天的工作任務提前完成,要不這樣的話,節後收貨方急著要貨怎麼辦。年前給老泰山送點過年禮品很多都是臘月二九,或三十,一早順道送過去再回老家過年。

有一年孩他媽[微笑]提前請了一兩天假,忙忙家裡的一些事,領導也很通人情,允許了。到打公資時,老婆怎麼算都感覺工資不對。就因為請假,那個月的全勤獎取消了。

每個企業都有各自的工作制度,也會根據不同的情況按排節假日,。雖然個人打心裡也是不願意的,但你也要服從大局!!!


WHY勇哥


如果公司讓我臘月二十八放假,我真的要感謝公司了,真的,發自內心的。

本人12年進去職場,已經快8年了,一直在韓企,第一年過年加班,在公司過的年,一直幹到正月初十才回老家,之後的每年都是過年的前一天晚上下班,直接到火車站做火車除夕當天上午到家,年年如此,所以說啊,臘月二十八放假,簡直太幸福了,至少有一天的時間可以和家人準備年貨,可以守著老婆孩子一起等候除夕的到來,多幸福啊


想念瞬間中尉


如果公司年底臘月二十八放假,那都已經很不錯了,國家的法定假日只有除夕到初六。

我們公司年年都是臘月二十八放假,初八上班。也就是說我們每年春節假期為十天!

在春節放假這個問題上,如果家在單位附近的,那二十八放假二十七放假都無所謂。但如果家在外地,那他都會想著早早放假、早早回家、在家裡陪多陪幾天父母。

還記得我2000年年剛上班的時候,那是廠裡的員工基本上都是商丘人(老闆是商丘的,員工有一半都是他家親戚)。那時每年都是臘月二十八上午打掃衛生,下午放假。記得那時洛陽至商丘的大巴車都在凌晨12點至3點左右從我們廠門口過。然後他們臘月二十九的凌晨集體坐車回家,有的提前買火車票的去坐火車回家。然後到初七都讓上班,老闆老家的親戚及員工根本就不來,打電話也不來、催著也不來,正月十五前後才會來。

我現在工作的單位,每年也是臘月二十八放假,但是我現在工作單位放假時間比較人性化,說的是初八上班,但初八到正月十五期間,只要每個辦公室留人值班,還可以換著休息一個星期。家在外地的往往都排在十四、十五值班。

朋友小高在濟南是開工程車的,每年工地臘月二十都要放假(農民工往往是希望趕在小年前後到家),每年都是放假20天左右,到正月十二、十三左右,他都會出發去濟南工作!

根據每個人工作性質不一樣、工作的單位不一樣,每個人春節假期的長短也都是不一樣的。

臘月二十八放假,如果按照國家規定,那也是提前兩天放假了。

以前的人們春節都要背很多年貨,現在的人也要備,但是現在備年貨太方便了,去超市溜達一圈,大把小包帶回家,年貨基本上備齊。

我們每年年底都是臘月二十八放假,我的家就在單位附近,所以我對臘月二十八放假沒什麼意見(家離單位遠的人肯定不願意,他們希望早早放假、早早回家、早早與親人團聚)!


人在風上走


我們差不多每年都是年底臘月二十九放假的,沒有什麼願意不願意的,我們是做售後的,主要就是維修洗衣機,天冷了我們這邊洗衣機會上凍的,我們放假了,用戶可能就沒辦法洗衣服了,所以我們一般到年底都是站好最後一班崗的,儘量為用戶服務好的,犧牲我一個幸福千萬家,


鄉村川少


不瞞你說,我這每年都是28放假的[捂臉]。實話說肯定是誰都不願意的。最理想是提前5天放到元宵節後上班。現在的國情大部分還是離家比較遠的,不像以前都在家附近能找到工作的,路上如果堵車路上都得三四天的時間完全不夠太短了。真是聚少離多。


O夜O影O


一、一個類似的案例分享

公司有一個同事家在新疆,平時工作矜矜業業,不曠工不遲到,因為路途遠,平時很難回一次家,為了在春節前趕到家和家人一起吃年夜飯,提早一個月在網上搶票,大約搶到臘月二十六的火車票,到家兩三天基本能趕上和家人一起過除夕夜。
只是這個同事,在回家前一週才和主管溝通,主管雖然知道她家裡遠,但春節前夕,生意正好,正是用人的時候,主管認為沒有提前溝通,導致工作沒法安排,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於是不批准這個假。

同事因為已經買好車票,況且自己路途遙遠大家應該都知道,主管卻不放人,有點太不近人情,於是直接向主管提出離職申請。

二、願不願意工作到臘月二十八,關鍵看幾點

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如果農曆十二月有三十這一天,那就是工作到臘月二十九,如果最後一天是廿九,那就是要工作到臘月二十八。題主所問的問題本質就是快到過年了,公司是否因員工回家心切人性地提早放假。堅不堅持到最後一天,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
1.看回家有多遠。如果離家較遠,應該提前找主管請假並說明原因,讓主管儘快協調安排好工作,如果主管以工作為由,不能批准,那就要慎重考慮是否需要堅持的必要。對於一個不近人情的公司,也沒有堅持的必要。
2.看家裡是否有特殊事情。有的員工因為正好趕上年底,家裡會辦一些喜事或者家人壽宴,對於那些比較重要的事情,大部分公司會予以批准,但是如果公司有特殊情況,員工也應該給予理解,尤其那些服務型單位。
3.看公司年底是否忙碌。有的公司年底為了趕貨確實比較忙碌,而有的銷售型公司,因為到年底相對業務比較淡,觀察公司放假是否有彈性,如果本身沒有什麼事,卻讓員工堅持到最後一刻,那根本沒這必要。
總之,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公司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讓員工堅持到年底是理所應當的。作為公司的員工,也是本職工作所在。畢竟公司的本質就是創造利潤的。提早給員工放假,公司將造成一定的損失。但如果遇到離家較遠或者家庭特殊情況,提前申請,觀察公司是否予以批准。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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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我能告訴你,我們公司年年臘月二十九下午放假麼,我們是私企,私企,過完年初七上班,能怎麼辦?只能用賺人錢來安慰自己。如果你不差錢可以請假!但是心情很不爽啊,老闆難道認為大家都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不用買年貨,不用收拾屋子,年年弄的人連餃子皮都買不了。


不一樣的丫丫噢


沒搞明白題主的意思,法定假期是7天,從除夕開始算起第一天,但考慮到春節的重要性,很多人離家比較遠,基本上都是提前請假回家,如果是臘月二十八放假,春節後不請假的情況下,一共有9天假期。

我個人是從事互聯網行業,每年的假期也就是9天左右,很多同事基本上都是除夕到家,當天晚上吃年夜飯,當然,有的地方吃的是午飯。在我們這一行來看,9天的假期很正常,白領上班族基本上都是這個節奏。

公司讓大家臘月二十八放假,本身其實並沒有過錯,因為公司已經在法定假期之外給了你兩天假期。你要知道,我們雖然可以請假兩三天,但用都是年假,很多中小型公司,在春節之前,部門主管會和員工商量出一個時間點,保證業務儘可能的不受到影響。

大家在春節的時候想早點回家,這個心情是能夠理解的,但前提是要和公司協商一致,誰讓人家給你發工資呢,說是否願意其實沒有多大意義,重點的是不願意的話能不能協商下來,公司不準假的話你能怎麼辦,很多時候我們並無什麼辦法,誰讓我們要掙錢呢。

如遇特殊事情確實要提前回家,我相信公司領導也不會不近人情,和領導說明緣由,我相信領導會准假的。只不過在大環境下,肯定要定個規矩,不然每個人都隨隨便便的請假,公司就沒有人了,淡定一些吧。


八魚先森


錢給夠,過年不給我放假,我都行。

可能有人看到這句話,會覺得我掉到錢窟眼兒去了。不著急評判,接著往下看。


每年大家妻離子別,趕赴千里之外去上班,誰也不願意。但為什麼大家都這麼做了呢?還不是為了錢嗎?還不是為了賺錢,為了賺更多錢。

所以公司如果讓我臘月二十八放假,我肯定願意。只要你把錢給足。

要是和往常一樣,就一個法定的休假補貼和基本工資,我當然不願意了。

有人會說,臘月二十八放假,你還趕得到家過年嗎?

我想說只要有錢,我幹嘛要去擠火車,我幹嘛要去機動車?

我可以在地上跑,我可以在天上飛。

我可以坐高鐵,我可以坐飛機。

買不到票,我可以租一個私人飛機。不行嗎?

有錢就行,難道不是嗎?

春運從來不是問題,時空跨度大,離家裡遠也從來不是問題。問題是你沒錢,有更好的出行方式,你支付不起。

對於絕大多數上班的人來講,臘月28放假肯定是難以接受的。難以接受的原因,是因為這個時間點放假已經趕不到家裡去了,沒辦法和家人一起團圓過年了。

但如果有高鐵,有飛機,有私人飛機呢?這還是問題嗎?

所以回到這個提問上來,只要公司和老闆把錢給足,哪怕過年不給我放假我都行。

我回不去,可以讓妻兒老小過來呀。

這說來說去無非就是路費的事唄。

所以這個問題簡單的看像是涉及到勞動法法律法規。涉及到過節補貼。

仔細一想,好像是涉及到春運這種大遷徙出行不方便的問題。

但你再深度的想一想,說來說去都是錢的事兒。

舉個例子啊。回家買火車票,你發現二等座要靠搶,一等座要靠錢。商務坐也要靠錢。

為啥每次春運很多人著急買不到票呢?他們並不是買不到票,他們是想買早一點出發的票,因為便宜。因為不用去買一等座,不用去買商務座。

既然繞來繞去都繞不過錢這個事兒。

那咱們就從錢的這個角度看看這個問題。

只要老闆把錢給夠,能夠覆蓋我回去的成本,不影響我過年,還有得賺。讓我臘月28放假,我為啥不樂意呢?

但你公司和老闆要是想剝削壓榨我,把我當傻子使。錢不給夠,還想讓我臘月28放假。那我當然不樂意了。

但很不好意思的是,你樂意不樂意重要嗎?

今年的臘月28,是2020年1月22日。建議各位去翻一下日曆。看看這一天是上班的日子,還是放假的日子。

國家大連放7天假,也是從初一開始放的吧?

所以公司即便不給你加錢,讓你臘月二十八繼續上班,你也沒得話說,你也沒得選。誰讓你是一個打工的命。

當然多數老闆應該不至於這麼絕情冷血。

所以祝福那些臘月二十八能夠回家的同學新年快樂!

也祝福那些臘月二十八還在公司上班的同學能夠拿到大大的紅包。

咱們作為打工的人,很多事兒咱們自己說了不算。聽天由命吧。反倒自在快樂,少一些煩心事。

所以這個提問沒什麼狗屁意義。

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講,臘月28並不是法定放假的日子。多數情況下都是法定上班日。

從現實實操的角度來講,這取決於公司和老闆的人性化管理。人心人性的這些事情從來都不靠譜,都沒什麼好討論和預測的。

最後做一句總結: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該上班的日子,還是好好上班吧,哪怕那一天是臘月二十八,哪怕再過一兩天就要過年了。

好好混,把自己混成老闆。想哪天放假就放假。

兄弟姐妹們,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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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學玩賺


不願意又怎麼樣呢?為了生活只能我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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